劳务报酬速算扣除数怎么计算(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速算扣除数怎么计算(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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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报酬超过二万的速算扣除数是怎么确定的?为什么是二千。五万以上的速算扣除数是多少?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十一条 税法第三条第四项所说的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

  对前款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综上,假设你这个超过20000,不超过50000,为X

我个人认为应纳税额应该是= 20000*(1-20%)*20%+ (X-20000)(1-20%)*20%*1.5

我没有做过这个的实务,只是根据税法计算的,仅供参考

60000元的收入扣除20%的费用后计税收入为48000,适应30%的税率。

20000元以下适应20%的税率。20000元至50000元适应30%的税率,也就是说这48000元的计税收入其中20000按20%缴纳(税额4000),28000按30%缴纳(税额8400),合计应缴纳所得税12400.

公式: 60000x(1-20%)x30%-2000也等于12400.这个速算扣除就是把全部数额都按30%的税率计算,然后再减去20000元本应适应20%的税率那10%即2000元。

Q2: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

1~10月份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个人所得税=[30 000×(1-20%)×30%-2000]×10=52000元

按每次收入的20%缴纳。

低于4000的,扣除费用800,按20%征收;高于4000的低于20000的,扣除费用20%的余额按20%征收;20000-50000的,适用加诚征收,加成50%,50000-10000,加成10%。

30000的应税所得=30000*(1-20%)=24000

应缴纳的个税=20000*20%+4000*20%+4000*20%*50%=5200

2000元的应缴纳的个税=(2000-800)*20%=320

以上应该按月申报计缴。

劳务报酬100000元查出税率为40%,扣除数为7000 劳务收入不超过4000 扣除800 超过4000 按应纳税所得额减征20% (100000-100000*20%)*40%-7000=25000元。 x=136764.71

1到10月劳务收入30000减去20%的费用6000元后为24000,超过20000元,实行30%的比例税率,应交税额按每次收入减费用的30%的比例缴纳,即为:30000×(1-20%)×30%

11到12月收入2000未超过20000,则按每次收入减费用(800元)的20%缴纳,即为:(2000-800)×20%

(如果一次收入超过50000元的,则按每次收入减20%的费用后余额的40%缴纳)!

另外,费用的扣除问题:超过4000元的收入按收入的20%扣除相应费用,未超过4000元的收入,则扣除费用800元!

Q3:计算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税率表中速算扣除数的方法

举例说明:某明星演唱会,一次性取得劳务报酬收入60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多少? 税法规定纳税人取得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实行加成征收。 (1)应纳税所得额=60000*(1-20%)=48000元 (2)未加成应纳税额=48000*20%=9600元 (3)加成部分应纳税额=(48000-20000)*20%*50%=2800元 (4)应缴纳个人所得税=9600+2800=12400元 为了简化计算,对加成征税采用速算扣除数法。每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直50000元的,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2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0000*(1-20%)*30%-2000=12400

Q4: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最新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劳务报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其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3)对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 1、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20% 2、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30%速算扣除数2000 3、超过50000元的部分40%速算扣除数7000

Q5:劳务报酬一次收入8000元,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费用扣除金额为?

费用扣除: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

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按次确定应纳所得额;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据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此外,获得劳务报酬所得的纳税人从其收入中支付给中介人和相关人员的报酬,除另有规定者外,在定率扣除20%的费用后,一律不再扣除。

如果纳税人的每次应税劳务报酬所得超过20000元,应实行加成征税,其应纳税总额应依据相应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税率表: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 20% 0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 30% 2000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8000*20%=1600

费用扣除额=8000*20%=1600.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个税=5000*(1-20%)*2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