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情况说明?正式职工越来越少,劳务派遣工越来越多,这种现象正常吗?

劳务派遣情况说明?正式职工越来越少,劳务派遣工越来越多,这种现象正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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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及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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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自用户:熊大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

   一、审批条件   (一)准予审批的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网上申请预约和书面办理方式   劳务派遣许可(备案)的申请者首先统一进入“上海市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平台”提出预约申请办理。然后携带书面申请材料向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   (一)申请劳务派遣许可(备案)   (1)已成立公司。已成立公司进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平台后,填写用户名(组织机构代码)、密码(与公司在上海市职介中心办理网上招退工备案的登陆密码相一致),登录系统。公司在网上填报《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表》等相关表格,经平台申请预约后,根据平台的反馈信息,已成立公司可向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书面申请材料须与网上填报一致)。   (2)筹建中的新公司。申请人进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平台,填写用户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号码)、密码(与其本人在上海市职介中心查询网上招退工备案和其本人在上海市社会保险服务网的登陆密码相一致),登录系统。在网上填报《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表》等相关表格,经平台申请预约后,根据平台的反馈信息,申请人可向所在地的人

1、注册资金大于200万

2、注册地址和经营地址保持一致

3、办公场地大于50平米

4、全员社保(新公司一个月社保,老公司近3个月社保)

5、其他的一些公司基础资料

如果还有问题可以私信我哈。

(1)申请开办劳务派遣组织

(2)成立劳务派遣组织的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

(3)劳务派遣组织的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

(4)办公用房证明(契约、租用协议、产权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职务任命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办理《劳务派遣资质证书》流程:

(1)劳务派遣组织具备法人资格后,应依照有关规定,到市、区县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登记。

(2)开办劳务派遣组织,由主办单位按隶属关系经区县劳动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企业主管部门审核。

(3)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4)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核。

刚好遇到了我们公司劳务派遣资格证的年审了

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单位房屋证明

还有会计事务所带二维码的验资报告

还有单位章程

以及经营情况说明等等。

具体需要的资料,你可以上你们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官网查一下

也可以打12333问问。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称许可机关)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第七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第九条 许可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第十条 许可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一条 许可机关决定受理申请的,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许可机关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第十二条 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十三条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四条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许可经营事项、有效期限、编号、发证机关以及发证日期等事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分为正本、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定样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印制、免费发放和管理。

第十五条 劳务派遣单位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第十六条 劳务派遣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注册资本等改变的,应当向许可机关提出变更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并换发新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者在原《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上予以注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变更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分立、合并后继续存续,其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注册资本等改变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执行。

劳务派遣单位分立、合并后设立新公司的,应当按照本办法重新申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

第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需要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许可机关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并提交3年以来的基本经营情况;劳务派遣单位逾期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的,按照新申请经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办理。

第十九条 许可机关应当根据劳务派遣单位的延续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准予延续行政许可的,应当换发新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许可机关应当自收到延续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延续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一)逾期不提交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或者提交虚假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二)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在一个行政许可期限内受到2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第二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子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应当由子公司向所在地许可机关申请行政许可;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应当书面报告许可机关,并由分公司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Q2:本人:劳务派遣工,于2005年1月与A派遣公司签了两次各两年的合同,被派遣到现工作单位,而现单位于

您好,我是北京的一名律师。首先,我不得不说您提了一个非常好的问题,不认真回答您都对不起你敲这么多字,下面是我的意见,希望对您有帮助:根据您所说的这种情况,我觉得单位方面肯定不会做待宰的羔羊,等着被你们索要赔偿,一定会有所动作,要么让你们接受到湖北工作,不接受的想法设法与你们合法解除,方式有很多。你们如果既想要得到赔偿又能解除合同,前提必须是单位违法与你们解除了合同,所以你们别主动提出拒签合同,这点你们一定要保持一致,团结就是力量嘛~让单位提出变更工作地点,你们不同意,然后单位会提出解除,这样才有可能得到赔偿。当然,与单位协商解决这件事情也是一种方式,如有其他问题可以进一步细说~

如果公司搬迁,导致你们无法到新地点上班,那么以此提出辞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不然,尽快反映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你好!

①连续签了十一年,是否可属签无固定期合同,这点去社保局咨询下,如属签无固定期范围,如解除应有补偿,在合同期内,改变z作地址,应给补偿,合同期外无。

如有疑问,请追问。

shidhifgh

Q3:什么是劳务派遣?对我们被雇佣者来说有哪些利弊?

也就是说你们不是农行的正式员工,而是劳务公司的正式员工.因为隶属不同,享受的权利不同,也就是说如果你是劳务派遣,那你就是与劳务公司签定劳动合同,而不是与你工作的单位农行签定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你不是农行的员工,而是劳务公司的员工。比如农行的福利可以不给你享受,到了你可以签定无固定劳动合同的时候,却不能签,因为你隶属于劳务公司而不是农行。 再比如说你在农行工作了8年,农行不要你了,如果你是农行的员工,就可以起码享受工作每满一年赔偿一个月的解约金,而你与劳务公司签的合同,相同的情况,劳务公司再给你找个单位,没有赔偿金.愿不愿上班是你的事.总的来说没有保障。 关于工资,钱是农行出,发是劳务公司发.农行结算工资后把钱打到劳务公司,由劳务公司与你结算.

Q4:正式职工越来越少,劳务派遣工越来越多,这种现象正常吗?

劳务公司就是一个,与用人单位有关联的中间商,用人单位合法的规避了许多成本,劳务工赚取了的中间差价,是一个让人无奈的社会现象。

Q5:劳务派遣起步阶段如何开展工作,特别是人力资源的建立,有什么好的渠道和方法吗

一、社会求职者;

二、建立学校开发部门;

三、各地劳动力转移部门的联系。

人力资源行业人才派遣服务管理软件

功能概述

1.派遣人员档案管理

“员工档案”模块在人事管理中效果显著,方便快捷的信息录入,使我们从繁冗、琐碎的档案管理工作中解脱出来。强大的“查询”和“统计分析”功能方便快捷的实现了对人力资源数据的各项统计实时、准确、系统化的需求。查询结果可以任意生成花名册、登记表,并且可以转化成word、excel等文件格式,进一步进行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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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代缴派遣人员社会保险

  派遣企业计算出派遣企业和劳务人员应缴纳的保险金额,向企业提供缴纳保险金额的详细花名册和汇总统计,企业根据提供的信息向我公司提供应缴纳的款额,派遣企业代缴保险金额,派遣人员保险的建立、中断,续保都由派遣企业代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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