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外包的风险管理(外包有什么好处和坏处,谁能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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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企业选择人力资源管理业务外包存在着哪些风险
风险: (一)管理失控的风险 (二)成本风险 (三)服务商的选择风险 (四)商业信息安全风险 (五)企业文化相容性的风险 对策: (一)确定外包内容 (二)对人力资源管理外包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三)选择外包服务商 (四)签订完善的合同 (五)外包实施过程控制 (六)建立完善的内部、外部沟通机制
Q2:承包项目工程劳务分包有哪些注意事项和应规避的风险?
首先注意对安全责任事件的划分与赔偿,二是甲方的付款方式要按时到位,三是开、竣工时间要落实、四是中途出现意外(如不能正常施工了)怎么办?五是,工程结算方式要确定,如按平方米包干的,那么建筑面积是按什么规范计算的,(要求一定按国家规范计算),这样一来今后工程完工结算时就少很多麻烦了!好了,凭自己经验基本就这些!供参考!
Q3:劳务派遣公司就派遣员工最大的风险是什么?
协议签订有闪失,承担了工伤赔偿责任。
如果用工单位不理想的话,会经常陪着一起打官司
不管是工资还是工资证明,都应当由派遣公司向劳动者发放或开具,因为劳动者和派遣公司有人事关系,而不是和用工单位。当然,工资一般都是由用工单位负担,只是支付给派遣公司,并不直接支付给派遣工个人。派遣公司扣除管理费,并为派遣工缴纳社保公积金后再发放到派遣共手里
不是很清楚你问的究竟是劳务派遣公司的风险,亦是派遣员工的风险;如果是劳务派遣公司,那么公司的风险主要在于招聘员工时如何签订合同以及与用工单位如何确定风险的承担;如果是派遣员工,那么最大的风险无疑是待遇和福利上不如正式员工以及容易有劳动关系而无工做而只能领取最低的工资
Q4:外包有什么好处和坏处,谁能分析一下!
缺点:降低了控制力,资源外包意味着放弃控制,无论什么原因选择资源外包,在某种程度上组织正在放弃对该职能的控制。增加了战略信息的易受攻击性。
拓展资料
劳务外包合作方式
第一种方式 :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
在该形式中,公司将所承建的部分工程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交由本公司职工具体承包施工,该承包人自招工人,就形式而言,工程由承包人负责施工与管理,工人的报酬也是由承包人支付,这似乎在承包人与工人之间已形成了劳务关系。但是,关键的问题是,该承包人系公司的职工,其是以公司的名义履行承包合同并与他人发生法律关系,故该承包合同属于内部承包合同。承包经营属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方式的变化,不产生施工合同履行主体变更问题。该承包人招用工人行为应视为公司的行为,被招用的工人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与承包人之间则不存在劳务关系。
第二种方式 :零散的劳务承包。指企业临时用工,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在该形式中,承包人的法律地位不应等同于分包人,而是根据受劳务作业方有无用工资格分别界定为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即劳动者或劳务地位。理由为承包人仅仅是工费承包,并且一般从事的是工程中单一工种的作业,其个人收入与施工效益直接挂钩,但对工程项目的承建不进行独立管理,也不对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责任,仅对发包人承担“合格”的质量责任。承包人在提供劳务期间属临时性质的劳务人员,对施工期间发生的伤害事故、质量安全问题均不能承担责任。
第三种形式 :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指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地承包劳务作业。在该形式中,毋须多言,该劳务承包实质属于工程分包性质,承包人地位等同于分包人地位。可见第一、二种形式的施工劳务,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临时用工,劳务作业分包含义只能涵括第三种成建制的劳务分包,对其他两种情形不能等同。
Q5: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区别有哪些,如何防范用工风险?
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的相同之处在于:实际用工单位或发包单位都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他们的区别之处主要有以下几点:
1.适用法律不同
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意思自治,只要合同内的条款只要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都是有效的,在此基础上,发包人只与承包人之间是平等的合同关系,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劳务派遣则适用《劳动合同法》,更多地体现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合同内的所有条款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均需要对劳动者承担责任。
2.对劳动者的管理权限不同
劳务外包中,从事外包劳务的劳动者由外包公司直接管理,发包人不得直接对其进行管理,发包人的各种规章制度也并不直接适用于从事外包劳务的劳动者;劳务派遣中的劳动者,主要由用工单位直接管理,用工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适用于被派遣劳动者。
3.劳动风险的承担不同
劳务外包中的核心要素是工作成果,发包人仅注重承包人所交付的工作成果,而不注重具体工作过程,承包人必须对工作成果负责,只有在工作成果符合约定条件和标准时,发包人才需按照约定支付外包费用;劳务派遣中的核心要素是劳动过程,劳务派遣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结果不负责任,只要劳动者付出了相应的劳动,无论工作结果如何,用工单位都应按照《劳动派遣合同》约定的标准向其支付劳务报酬。
4.用工风险的承担不同
劳务外包中,承包人招用劳动者的用工风险与发包人无关,发包人无须对从事外包劳务的劳动者承担用工风险;劳务派遣作为一种劳动用工方式,用工单位系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中的一方主体,需承担一定的用工风险,例如被派遣劳动者发生工伤,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 经营资质要求不同
通常情况下劳务外包单位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而劳务派遣公司必须经劳动行政部门行政许可,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后,才能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如何防范用工风险?
如果选择劳务派遣,要按劳务派遣“三性”岗位和比例来安排用工制度,保证同工同酬;如果选择劳务外包,就弱化过程管理,由承包方进行员工管理,在结果交付或阶段性交付给承包方提要求,并将相关要求细化至服务合同中。
招聘过程中,通过求职者审查、入职体检、如实告知工作相关情况、不扣押证件、不收取风险抵押金等措施,规避可能导致的风险。
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及时签订,条款完备,程序规范。
员工入职后,要重视社保的缴纳和工伤事故的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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