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适用法律条文?劳动合同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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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动合同法律问题
1·《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无溯及力,对于《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的事情,按照以前的规定实施,故不适用第82条的双倍工资的固定。
2·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是1年,自争议发生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你可以要求从你现在往前数1年(例A点),如果这个时间在你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则你可以要求自A点到你签合同之日的双倍工资。
3·单位辞退员工需要有书面的理由,没有书面理由的可以去劳动监察举报,如无书面理由解雇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给予经济补偿金2倍的经济赔偿金。
4·你这种情况,单位也是要给你经济补偿金的,具体计算方式为“1年工龄=1个月工资”。
望采纳
1、你现在与公司有合同了,虽然以前没签合同现在也不在适用82条。2、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得到每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还可以要求公司补齐以前的社会保险。
Q2:劳务纠纷的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
Q3:劳务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分析解答】
劳务合同纠纷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纠纷类型不同,选择的处理方式也各有侧重。
1、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则可以依法去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Q4:劳动合同没有交与劳动者的适用那条法律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八十一条。
附:《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你说呢...
Q5:劳动合同冲突?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冲突,劳动者可以反馈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七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1.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说不管新公司的股东是谁,但是新公司和原公司属于两个主体。
2. 根据劳动法规定,同时与两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任何一家单位都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3. 在这样的情况下,最好你和公司反映一下相关情况,看公司打算怎么处理。
4. 实在不行可以找劳动局咨询相关事宜!
5. 望采纳!
1.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说不管新公司的股东是谁,但是新公司和原公司属于两个主体。
2. 根据劳动法规定,同时与两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任何一家单位都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3. 在这样的情况下,最好你和公司反映一下相关情况,看公司打算怎么处理。
4. 实在不行可以找劳动局咨询相关事宜!
5. 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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