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人员工伤赔偿(由于劳务关系造成的工伤可以鉴定伤残等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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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关于劳务工伤
要区分情况而定,2011年之前的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都属于工伤事故,现在发生交通事故要本人不负主要责任以上属于工伤。
在上下班的路上出的事故都是工伤
算,有过这种案例
Q2: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工伤赔偿区别
没有享受社保、退休工资的劳动者,
都是劳动关系,按照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获得工伤待遇
如果已退休的人员,属于劳务关系,按照人身损害关系,获得民事赔偿
存在劳动关系是工伤赔偿的前提,劳务关系不能申请工伤,但能提起侵权,要求赔偿
Q3:劳务关系工伤赔偿
1)你父亲有无签订劳动合同?
2)是否在他正常工作时间,地点
3)出事后单位有无上报工伤事故
你可以根据国家劳动部颁发的 工伤认定 及伤残鉴定 工伤保险待遇 来主张
那里说的很详细
平头草民,一知半解,妄加回答,要具体条文可HI我
1、劳动关系中,发生工作伤害的,不能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的。
2、劳务关系中的赔偿依所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您好!
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工作人员,不适用劳动法相关法律,的确是劳务关系。出现人身伤害适用人身损害赔偿相关规定。
至于单位是否有基于劳动关系的赔偿义务,我认为是没有的。但可以要求一定的经济帮助。
另外,如果是对方全责,可由肇事方赔偿。
Q4:由于劳务关系造成的工伤可以鉴定伤残等级吗
可以的,工伤达到一定的伤残等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7级是需要赔偿13个月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无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工伤认定是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先决条件,没有工伤认定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会受理你的鉴定申请。而劳务关系无法申请工伤认定,故无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3.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Q5:劳务用工发生工伤用工单位承担责任吗
劳务关系在工作中负伤由雇佣单位按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本人具有较大过错的,可以将其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3]20号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有工伤保险,用工单位不用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