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劳务出资(A,b,c,d拟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其书面合伙协议中有下列内容:(1)a以劳务出资;b,c以现金出)

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劳务出资(A,b,c,d拟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其书面合伙协议中有下列内容:(1)a以劳务出资;b,c以现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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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我们公司是不是有限合伙企业?可以用劳务方式投资入股吗?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1、如果你们三人中已出资一方作为上述的普通合伙人,其它人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话,你们就是有限合伙企业。

2、只要三人都同意,并签订了合伙协议,那就可以。

补充:只提供劳务,不提供资本的合伙人仅有权分享一部分利润,而无权分享合伙财产。

详见:合伙企业http://baike.baidu.com/view/10867.htm?fr=ala0_1_1

Q2:A,b,c,d拟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其书面合伙协议中有下列内容:(1)a以劳务出资;b,c以现金出

d不能以承租的他人房产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a执行合伙事务,b,c,d有权了解企业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28条: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b,c,d必须承担企业亏损的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2条: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同问。。。

Q3:普通合伙人的履行义务

在英美法系,公司董事、经理对股东、控股股东对小股东负有信义义务已是一项普遍接受的原则。那么在有限合伙创业投资基金中,作为基金管理人的普通合伙人是否负有信义义务呢?美国统一合伙法第404(A)规定了合伙人的行为标准,通过此行为标准的规定确立了合伙人的信托责任,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之间是一种信托关系。普通合伙人对其他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以及合伙企业负有信义义务。

信义义务包括有限的忠诚义务与谨慎义务。根据信托法原理,忠实义务要求受托人必须约束自己的行为,不得利用信托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使自己处于受托人职责与个人利益或其所代表的第三人利益相冲突的地位。普通合伙人作为创业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不得将其自身置于与基金资产或受益人的利益相冲突的地位。谨慎义务主要是不得有严重疏忽或不计后果的行为以及故意渎职或违法的行为。谨慎义务不得以合伙协议加以排除,但其标准可以合理降低。我国信托法第25条规定了受托人的忠实和谨慎的义务。 如前所述,为约束普通合伙人可能采取的种种机会主义行为,合伙协议对普通合伙人可能采取的种种机会主义行为设置了若干约束条款,普通合伙人须遵守协议的约定,不得违反。

1、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特征有:

(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

(2)责任无限。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

(3)相互代理。

(4)财产共有。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

(5)利益共享。

2、各合伙人有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各自出资或提供其他资产(比如不动产)的义务。根据你们签订的合伙协议的约定,你有权要求对方将资产过户给合伙企业。如果对方拒绝,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义务。

3、如果他拒绝履行合伙协议,你可以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要求合伙终止。并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实际损失,约定有违约金的,赔偿违约金;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违约金尚不足弥补你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实际损失。损失的认定,你可以主张,损失包括已经造成的损失和将来合伙企业生产经营你可能获得的收益。

1、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劳务出资。

2、有限合伙人不能执行合伙事务。

3、有限合伙可以约定全部利润归部分合伙人。

4、有限合伙人可以自我交易。

5、有限合伙人不受竞业禁止的限制。

6、有限合伙人可以向外转让合伙财产。

7、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时,应当解散。

8、善意第三人与有限合伙人交易时,有限合伙人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等责任。交易造成内部损失的,有限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9、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之前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10、有限合伙人可以是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1、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退伙前原因发生的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12、有限转普通或者普通转有限,都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3、有限转普通或者普通转有限,都对之前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参见《合伙企业法》

第六十四条第二款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第六十八条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第六十九条 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十条 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十一条 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十二条 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十三条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七十五条 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第七十六条 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七条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七十九条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第八十一条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第八十二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八十三条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八十四条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Q4: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有哪些,可以用劳务出资吗

因为公司是以公司的财产对外承担有限的民事责任,如果允许股东以劳务出资,就有可能变相增加出资额,不利于与该公司有业务往来的相对人;而合伙企业不是以企业所有的财产对外承担有限责任,而是以合伙人的财产对外连带承担无限责任,对于合伙企业财产的多少,与对外承担的民事责任大小,关系不大。

可以

Q5:劳务能否作为合营企业的出资方式?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是不可以的

abce差不多这就这几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