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纠纷被告答辩状(劳动仲裁答辩书)

劳务纠纷被告答辩状(劳动仲裁答辩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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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动争议仲裁后答辩及反诉问题

首先,劳动仲裁的前三项判决我认为是正确的,单位的理由站不住脚。

第二,社保过期我不认同,单位不交社保是一个长期的状态,从2007年到2008年4月,到目前不到半年。当时的约定跟诉讼时效没有关系,再说也没有证据证明。

第三,诉讼的费用你不用担心,劳动纠纷案件费用一般很少,我在上海打过一个,劳动仲裁费用是0,不服仲裁起诉到法院的费用是10元。从你的立场来说,现在是不得不打,费用可以不计较了。反诉费用同样很少,建议你提。

第四,不服仲裁结果,到法院起诉的,法院基本上是抛开仲裁从新来做了,因为他们不是一个线上的。建议你准备好答辩和反诉。

第五,所谓的双倍补偿由劳动监察执行,是没有道理的。劳动监察是行政的,仲裁是民事的结果,不存在关系。这个你不用担心。如果仲裁结果他们不执行又不起诉,你就可以找监察大队帮助执行,同时会给单位开罚款;也可以找法院申请执行。

第六,反诉和答辩是两个程序,答辩你可以不提交,既然你怕单位知道后对你不利。反诉就需要专门的材料,简单提出社保的申请和理由就够了。

第七,不要怕他们,只要你有时间和来回车费,拖死他们。

还是建议你找专业律师咨询一下,官司这回事,搞不透的·!

针对补充问题:

第一:劳动案件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不服仲裁的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用人单位在最后一天就仲裁事项提起诉讼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你申请反诉的事项,在中仲裁中没有涉及,所以法院不能直接受理,而要你先向仲裁再提起仲裁申请,单独处理社保的纠纷。(不好意思,第一次回答没有注意。)

第二:这次起诉仅是就仲裁是否执行的裁决,要么裁决不予执行(比如仲裁程序严重错误、仲裁员受贿或者与当事人有利益关系、徇私枉法、隐瞒证据等等),要么裁决驳回起诉。所以你也不用担心裁决被推翻的问题。

sillyuan201314说的部分有道理,但第五点,双倍补偿确实是由劳动监察执行的,与仲裁无关,根本不由仲裁处理,你仔细看一下劳动合同法。

1、首先是单位违法,不用怕他们,把实际情况写在你的答辩书上,法官会依据事实判定的。

2、再说了,单位不缴纳保险,员工可以随时提出离职而且也不用提前30天申请也不用支付单位经济赔偿金。

3、由于单位恶意拖欠你的工资,就要支付经济赔偿金,这是有法可依的,你可以上网查查关于经济补偿金是怎么赔偿的。

4、从2008年1月1日起,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是要支付2倍工资的,新劳动法写着呢。

5、社保问题你可以再法院上再提,要求法官判单位补缴你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如果法院没有说社保的事情你就要去劳动监察大队上诉的。

你的单位还要上诉。真是好笑,就他上诉的那些表明他一点也不懂劳动法,以为法律是他们自己写的呢,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法官是不会支持他们的。他们上诉,仲裁的判决就已经无效了,仲裁是支持你的,他们上诉肯定是不服仲裁的判决。所以,仲裁写的所有的东西他们都是不承认的。

所以,你要把在仲裁那所要求在你的答辩书中的还要重新提出来,并且还要支付你的保险。诉讼费是输的一方缴纳,单位上诉肯定是他交过了,不用担心。

当初,我的案子都上诉到二中院了,结果还不是我赢了,法律是保护劳动者的,你们单位就是傻,还上诉呢。

你再写答辩书的时候基本上与仲裁那个差不多,再针对你们单位提出的不服找到相关法律依据证明是他们无知,如果你找不到依据也没关系,法官什么都懂,你的要求就是希望法官维持仲裁判决还要单位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保就行。

一.关于答辩的问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活动中,被申请人有答辩的权力。仲裁申请受理后,被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仲裁机构提交答辩状,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中规定,被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仲裁机构递交答辩,如果不递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仲裁机构的仲裁活动程序。是否提交答辩状由被申请人决定,笔者认为,不递交答辩状是一种权宜之计,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让对方不知道你的答辩策略。

  二.关于反诉的问题:在仲裁活动中,没有反诉的称谓,对应民诉中的反诉,在仲裁活动中叫反请求。仲裁反请求是指在已经开始的仲裁程序中,被申请人以原仲裁申请人为被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的与原仲裁请求在事实和法律上有牵连的,目的在于抵销或者吞并仲裁申请人的仲裁请求的独立的反请求。

  三.答辩和反请求的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 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反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

  决定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将反申请和申请合并处理。

  该反申请如果是应当另行申请仲裁的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书面告知被申请人另行申请仲裁;该反申请如果是不属于本规则规定应当受理的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向被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被申请人在答辩期满后对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应当另行提出,另案处理。

Q2:劳动仲裁答辩书

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格式) __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贵委________ 第 _____号应诉通知书收悉,答辩人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写明答辩的事实、理由、依据等内容)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辩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 说明: 其实书面答辩书交与不交均可,可在开庭时提交口头答辩。 关键是针对申请人提出的主张及证据的有力反驳。 详细咨询可见本人个人中心联系方式。

你诉单位,那么你需要写申请书。

单位诉你,你才需要写答辩书。

从你的情况看,应该是你诉单位,然后单位针对你的诉请进行了答辩。。。

你对单位的答辩内容不需要反驳,你只需要针对你的申诉请求举证就好了。

1、单位提供的考勤表,没有本人签字认可,可以不予确认,就工作时间,你没有书面证据,可以找证人证明;

2、加班费,劳动合同约定基本工资的,按基本工资算,没有约定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算,即2009年850元,2010年960元。平时工作日加班工资*150%;双休*200%;法定假日*300%

仲裁完了?那还写什么答辩书,不用理他.如果你只是开过庭,而裁决还没有下,那么有可能是让你写代理词....

Q3:劳动纠纷答辩状中几个答辩人

是当事人。你可以看看民法的代理。只要是合法代理,都是当事人的意思表达。

写案件的当事人

Q4:如何写劳动纠纷答辩状?大神们帮帮忙

劳动纠纷答辩状 答辩状 答辩人:***有限公司 因***诉***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提出答辨如下: 第一、有关申诉人**所提交的证据4不符合立案,应当驳回。 申诉人在**医院住院医疗期间,所有的医疗费用是A公司所垫支, 因此,**医院开具的住院医疗发票是在A公司的手上,也就是说* *是没有**医院所开具的住院医疗发票,而** 没有住院医疗发票原件,是不可以就医疗费用问题向** 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因此** 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不能予以立案的,应当驳回, 而仲裁费用也应山申诉人**承担。 第二、关于申诉人**提出***有限公司未支付申诉人在** 医院的医疗费用51135元的事宜。 ***有限公司已经在20**年10月20日向* *医保中心申请51135元医疗费用的报销,预计11月底** 医保中心会将报销金额支付到***有限公司的帐上,届时,*** 有限公司会将该笔费用转付给申诉人**。因此申诉人称*** 有限公司不支付医疗费用是无理的,应该驳回其请求。 第三、申诉人** 在这次事故医疗过程中自始至终都没有支付过任何医疗费用, 其医疗费用全都是由A公司所支付的,所以**没有理由向*** 有限公司要求支付医疗费用51135元。因此,**要求*** 有限公司要求支付医疗费用51135元是没有事实理由的, 应当驳回。 第四、申诉人*****人民法院(2006)*法民——初字第* **号的案件中,已经获得了101679.72元的各种费用, 因此**不应该再要求***有限公司支付医疗费用51135元。 第五、申诉人**现被A司起诉, 要求偿还其垫支的511135元医疗费用,此案尚未—审判决, 所以,现在应该等A公司与** 纠纷一案的生效判决结果出来后再进行此案的仲裁。 此案程序搞错了。 综上,**诉**有限公司的案件以及请求应该驳回。 以上请求,请仲裁员充分考虑并予以采纳。 此致 **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有限公司 代理人:广东合众拓展律师事务所 何雁飞律师/陈有火律师 ****年**月**日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没有可能。

Q5:劳动合同纠纷

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可辞退情形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可以得到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3)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