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汇算清缴退税(本年度发生的劳务费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为什么在汇算清缴时要纳税调减?)

劳务报酬汇算清缴退税(本年度发生的劳务费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为什么在汇算清缴时要纳税调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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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费个税汇算清缴如何汇算

一、正面回答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二、分析详情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三、劳务费个税怎么算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Q2:劳务报酬40万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算

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税的时候,用劳务报酬所得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时,如果一次劳务的收入不超过四千元,则减除八百元的费用,四千元以上的,减除收入的百分之二十,然后再按适用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

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时,可以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在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减除专项附加扣除。

Q3:劳务报酬个税是否含增值税

劳务报酬个税是不含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发布):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Q4:关于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劳务报酬的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每次劳务报酬不超过4000元的,可减除800元的费用;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以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但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5万元的部分,按照30%的税率缴纳;超过5万元的部分,按照40%的税率缴纳。因此,劳务报酬所得实际上适用20%、3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某设计师一次取得收入6万元,超过4000元,所以减除20%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60000*(1-20%)=48000元。应纳税所得额在2万元至5万元的按30%的税率缴纳。计算时扣除2000元的速算扣除数。

所以答案上写的是60000*(1-20%)*30%-2000=12400元。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计算: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 = 计税依据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税后劳务报酬 = 税前劳务报酬 - 应纳税额

计税依据:

税前劳务报酬不超过4000元时,计税依据 = 税前劳务报酬 – 800;

税前劳务报酬超过4000元时,计税依据 = 税前劳务报酬 × 0.8。

Q5:本年度发生的劳务费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为什么在汇算清缴时要纳税调减?

本年度发生的劳务费应计入本年度的费用类科目,冲减本年度的利润,如果公司在实际发生时没有计入费用类科目,而是计入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冲减的是未分配利润,所以在汇算清缴时要做纳税调减。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指企业对以前年度多计或少计的重大盈亏数额所进行的调整,以使其不至于影响到本年度利润总额。以前年度多、少计费用或多、少计收益时,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代替原相关损益科目,对方科目不变,然后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结转到“利润分配”科目下,进行相应的盈余公积的调整。最终不能影响当期的“本年利润”科目。

成本就是你们做促销的一些费用,之所以你觉得没有成本,是因为这些成本你已经结转了,并没有和这2000元直接对应而已

因为你已经将成本记了,所以这笔收入是一定要结转的,否则就是少计收入

本年度发生的劳务费应计入本年度的费用类科目,冲减本年度的利润,而你公司在实际发生时计入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冲减的是未分配利润,所以在汇算清缴时要做纳税调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