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劳务报酬所得税率?劳务报酬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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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2021年个税税率表是怎样的?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下发通知对先行实施5000元“起征点”进行了具体规定。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
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先行依照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算缴纳税款。
个人所得税采用速算扣除数法计算超额累进税率的所得税时的计税公式是: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五险一金-起征点-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月收入10000元,起征点5000元;其他扣除0元;项附加扣除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元。
根据预扣预缴法,个税的计算公式: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本年度累计应发税前工资—累计个税起征点—累计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累计项附加扣除,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Q2: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多少
个人所得税征税内容
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计算方法:
1.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3.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
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税率30%;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税率40%
Q3:劳务所得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多少?
1、劳务报酬 按次计算,800以下免税,800-4000 扣除800后20%计算
4000以后扣除20%后再按照20%税率,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超过20000-50000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2000
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7000
二、“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务报酬所得一闪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因此,劳务报酬所得实际上适用20%、3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9000*(1-20%)*20%=1440
Q4:劳务报酬个税
56000*(1-20%)*30%=13440
1、56000*(1-20%)*40%-7000=10920元
2、 劳务报酬所得不超过20000元的,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0
劳务报酬所得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2000
劳务报酬所得超过50000元的,税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7000
3、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每次收入额减除800元的费用后计算;每次收入额超过4000元的,每次收入额减除20%的费用后计算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收入56000元,扣除20%费用后,应纳税所得额为44800元,适用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2000元。
故:应纳税额=56000*(1-20%)*30%-2000=11440元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是按劳务收入减除800元(或收入大于4000元的扣除20%)后所得额的20%征收,如果所得额大于20000小于50000的部分加收五成即税率为30%,大于50000元的加收十成即税率为40%,56000*(1-20%)*20%-2000=6960元,
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定额扣减800元;收入在4000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采用加成征收
应纳税所得额=56000*(1-20%)=44800
应纳税额=44800*30%-2000=11440
Q5:劳务报酬所得税的计算范围现在是不是也改了?之前4000/>20000
对劳务报酬所得税的个人所税税计算的法律依据如下: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四、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011年7月19日颁布的国务院令第600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十一条 税法第三条第四项所说的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
对前款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经本人核对劳务报酬所得税的个人所提税计算方法,没有改动过。
应纳税额=(4000-800)*20%=640元。
说明: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条例规定,劳务报酬按次计算,800元以下免税: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
超过20000-50000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2000 ;
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