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单位资格审核的主要内容(劳务分包是什么意思)

劳务分包单位资格审核的主要内容(劳务分包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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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分包工程一般都是单位工程么?

分包工程一般不是单位工程,除非总包单位违法分包。分包单位一般分包的是某一单位工程中除主体结构之外的某个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或某个分项工程。

2011年修订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当总包单位以某一单位工程整体分包出去时,就意味着连同主体结构一起分包了出去。

而你不能看社会上的实际情况,因为实际情况中他们的名目很多,总会想方设法绕过法律的红线到法律的盲区里去的。

Q2:劳务分包的概念是什么

劳务分包作业,是指施工承包单位或者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揽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简单的说,就是甲施工单位把工程承揽下来后,自己买材料,然后另外请乙劳务施工单位负责找工人进行施工。同时,管理还是甲施工单位负责管理。

Q3:劳务分包有几种

一、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二、砌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三、抹灰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四、石制作分包企业资质标准五、油漆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六、钢筋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七、混凝土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八、脚手架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九、模板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十、焊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十一、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十二、钣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十三、架线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劳务分包形式

  自带劳务

  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

  零散劳务

  零散的劳务承包。指企业临时用工,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

  成建制劳务

  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指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地承包劳务作业。

  在自带劳务承包中,公司将所承建的部分工程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交由本公司职工具体承包施工,该承包人自招工人,就形式而言,工程由承包人负责施工与管理,工人的报酬也是由承包人支付,这似乎在承包人与工人之间已形成了劳务关系。但是,关键的问题是,该承包人系公司的职工,其是以公司的名义履行承包合同并与他人发生法律关系,故该承包合同属于内部承包合同。承包经营属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方式的变化,不产生施工合同履行主体变更问题。该承包人招用工人行为应视为公司的行为,被招用的工人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与承包人之间则不存在劳务关系。

  在零散的劳务承包中,承包人的法律地位不应等同于分包人,而是根据受劳务作业方有无用工资格分别界定为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即劳动者或劳务地位。理由为承包人仅仅是工费承包,并且一般从事的是工程中单一工种的作业,其个人收入与施工效益直接挂钩,但对工程项目的承建不进行独立管理,也不对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责任,仅对发包人承担“合格”的质量责任。承包人在提供劳务期间属临时性质的劳务人员,对施工期间发生的伤害事故、质量安全问题均不能承担责任。

一、劳务分包、专业承包和总承包三者的关系是逐次递升的。专业承包队伍没有没有劳动分包的能力,那只能是个材料设备销售公司,总承包队伍如果没有专业承包的能力那也不过是个皮包公司。这几个资质均是后者含有前者的,它们的关系是后者涵盖前者的关系,而不是并列关系。因此,如果你有专业承包资质那你绝对具备劳务分包的能力,自然你完全可以进行劳务分包;

二、国家没有说不允许对施工项目进行分包,它不容许的是违法分包,包工包料包机械并不一定就是违反分包。

三、具备了建筑工程专业承包或总承包资质的公司,在一个项目中只参与了其中的劳务分包一块,那等于是大马拉小车,类似于本来需要二级资质来完成的工程由一个具备了一级资质的单位来承担了,这有什么不好的呢?没有任何问题呀?

Q4:劳务分包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劳务分包作业,是指施工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承揽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劳务分包是施工 行业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并且劳务公司不可以将承揽到的劳务再分包给其他的公司。在现实劳务分包中,由于劳务分包的非单纯性,劳务受包人和劳务人员往往受分包人一定程度上的管理和监督,劳动关系复杂,当劳务人员工作中发生劳动纠纷,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因为事前没有明晰的界定,劳务分包人、劳务受包人和劳务人员(工人)三方常常纠缠不清,如果理清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就可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Q5:建筑企业劳务分包

可以允许劳务分包,但不是必须劳务分包。我干了快十年土建工作,从没在哪个法律法规上见过必须使用劳务分包的规定(除了专业性要求非常高的某个项目由业主指定或总承包商另招标专业分包商外)。

施工单位承揽了工程建设业务,自然要找工人来干活,至于各种证件是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各个行业的规定(特别是一些强制性规定)的要求而必须具备的。

建筑企业可自行施工。如劳务分包,但主要管理还是总包单位,其中包括生产进度、技术、质量、安全、预算经营、内业资料等人员还是总包单位的。

资质申报需要

总承包企业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不再重复缴纳营业税、城建和教育费附加。

企业所得税应当在机构所在地按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

如果贵公司属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则按照收入总额依照税务机关核定的所得率和法定税率25%计算缴纳,在机构所在地申报。

建筑企业不是必须使用劳务分包,但是,建筑企业使用的工人必须是签约的正式职工,具有全部的社会保障待遇,而现实情况;1.建筑企业的劳工队伍一直是由基本队伍(正式职工)和临时工组成的,2.建筑企业走向管理型是一个必然趋势,劳务派遣公司也是建筑业管理现代化的一部分,3.经过这么多年改革开放,建筑企业已经不在有庞大的正式工人队伍了。建筑市场基本形成了建筑总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三大块格局。所以建筑企业使用的,过去叫“临时工”的,现在由专业劳务公司提供,建筑企业与专业劳务公司签约,人事管理由派遣单位负责,劳动安排由用人单位负责。当然现在实际的运行模式还不是很正规,还有待完善。

没有那么多专业工种的证件就不能取得专业承包资质,同样建筑企业内部管理也需要有专业管理的人才管理劳务分包单位,劳务分包不具备总体承包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