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区别?怎样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不同点?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区别?怎样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不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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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

1、用工主体不同

与劳动关系相比,劳务关系可以建立在自然人之间;而劳动关系一般建立在企业、个体户、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自然人之间。

2、劳方年龄不同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一般为16-60(50)岁之间,也就是说,已经到了退休年龄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但已退休的人员可以与用人单位成立劳务关系。

3、劳方待遇不同

与劳动关系相比,劳务关系中的劳动者不享受最低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工伤标准、经济补偿等待遇。

4、合同约定不同

一般在劳动关系中,双方会签订劳动合同对合同期限、试用期、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劳动保护、报酬支付、社会保险等条款进行明确约定,而劳务关系中,合同往往只约定报酬或以报酬计算方法为核心。

5、用工期限不同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合同期、试用期由《劳动合同法》严格规定;而在劳务关系中,一般用工期限比较短,具有临时性的特点,且双方可以自由约定,比如餐饮行业,该行业存在大量非全日制用工,在责任承担上一般按照劳务关系处理。

6、隶属关系不同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在经济上、人格上从属于用人单位,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但在劳务关系中,双方之间的从属性大大减弱,提供劳务一方主要是交付一定的劳动成果,并不受用人单位管理。

7、工作性质不同

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支付报酬,是劳动者付出劳动时间的对价;在劳务关系中,接受劳务一方往往根据劳动成果支付报酬,而不按劳动时间计算。

综上,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存在很大差别。总结为一点,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虽受劳动合同法的严格约束,但同时也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劳务关系中双方相对自由,但双方权益的保护也相对薄弱。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签定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其适用的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该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其适用的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正时与监时

Q2:试论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及处理途径

劳动关系是我国劳动法调整的对象,劳动者除了受一般民法保护外,还受劳动法的特别保护。依据劳动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这一规定对劳动关系做出了较为明确的界定。从上述规定看,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包括三个要素:主体资格、从属关系、劳动性质。

劳务关系是一种传统的经济社会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依据民事法律规范,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依约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广义上,它包括承揽、承包、运输、技术服务、委托、信托和居间等。劳务关系主要有以下特征:

第一,主体上,双方当事人可以都是法人或公民,也可以一方是法人,另一方是公民。劳务合同内容主要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可以口头约定,也可签订书面合同;

第二,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无需提供保险、福利等待遇,不存在人身隶属关系;

第三,劳务关系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劳务关系可能产生的责任一般是违约和侵权等民事责任。

所谓劳务关系,也即雇佣关系

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区别:

    (1)干预程度不同。劳动关系国家干预力度大,雇佣关系国家干预力度弱。如果受雇人与雇佣人之间在履行协议过程中产生矛盾,救济途径比较单一,一般按民事争议进行处理。

    (2)福利待遇不同。劳动法专门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待遇问题作出规定。劳动者已经成为用人单位一员,并且根据规定享受用人单位的各种福利待遇。雇佣关系中,受雇人不享受雇佣人提供的包括养老金、医疗保险等在内的各种福利待遇。

    (3)用工形式不同。劳动关系是一种正规用工形式,雇佣关系是非正规用工形式。国家对劳动关系有专门立法,对雇佣关系却没有。

    (4)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仅限于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雇佣关系没有这种限制,雇主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

    (5)合同的排他性不同。劳动者在同一时间内不可能存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劳动关系,即不允许在同一时间内与两个或以上的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而雇佣关系一般没有此限制,很多时候劳动力提供者可以同时和多个劳动力需求方发生雇佣关系,雇工也可以是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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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怎样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不同点

劳动关系的特征:1.公司和个人,特定的人系。一方必须是企事业单位,独立经济体,一方是劳动者

劳动关系:1..用工方不一定是企业,也许是个人,比如A某请保姆,那A某只是个人,保姆也是个人;2...或者是企业事业单位请个人,比如某个企业请个打扫卫生的阿姨,约定只是劳务关系。3..或者是现在的劳务派遣,A公司和B某签订劳动关系,然后把B某安排到C公司去工作。

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不是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之间的区别 这两种关系的区别重点在于:劳动关系必须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 。 而劳务关系主要体现在个人与个人之间为完成某项事物而形成的一种暂时的雇佣关系 当然了 从法律上来讲区别是很多的 这里只是说了一点比较直观的区别

Q4: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您好:有关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区别通俗讲: 1、劳动关系既管人又管事; 2、劳务关系只管事管人; 劳动关系劳动者本单位职工受本单位领导和指派遵守本单位规章制度完成本单位劳动任务 劳务关系劳动者本单位职工受本单位领导和指派必遵守本单位规章制度只要完成劳务合同规定劳动任务即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的关系。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实际用工单位存在的关系。

Q5:离职和辞职有什么区别?

辞职为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则包括用人单位提出和劳动者提出两种情况,各自的法律效果不一样。

辞职、离职的区别主要在于是劳动者提出解除还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1、辞职即辞去职务,指的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离职就是离开现有的职位、岗位,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离职的原因可能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也可能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一、辞职和离职有什么区别?

1、辞职、离职的区别主要在于是劳动者提出解除还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1、辞职即辞去职务,指的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形:

(1)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这样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2)根据劳动者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2、离职就是离开现有的职位、岗位,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离职的原因可能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也可能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辞职一定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而离职只是标明劳动关系已解除,无法确定是哪一方提出的。例如用人单位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后,给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里面会载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

二、离职要注意哪些事项?

1、员工离职,需要按照劳动法规定提出申请解除关系。

员工若正常申请办理离职,在试用期期间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转正以后就需要按照劳动法规定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合同、不按时支付工资、未按照劳动法规矩缴纳社保等情况下,劳动者直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越到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员工离职,需要按照单位制度办理交接。

员工正常提交离职申请以后,应该按照单位制度进行工作交接,交接好在单位相关的工作,用品等。若员工因为个人原因没有办理交接而导致单位损失等情况下,单位是有权要求其补偿单位损失。对于离职,是必须按照单位要求办理交接,若交接时间长于离职申请时间的,应该双方协商一致处理好,避免产生纠纷。

3、员工离职以后,应该督促单位停止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