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外包员工有什么不好?

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外包员工有什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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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的风险

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1.派遣公司主体合法性 

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时,用工单位要切实

审查劳务派遣公司主体资格,随时把握公

司动向;劳务派遣公司要不断掌握与提高服

务水平、社会声誉、发展状况等息息相关

的信息,对于劳务派遣人员较多或者资质

欠佳的劳务派遣公司,应该提供相应担保,

签订担保协议,避免劳务派遣公司主体不

合法带来的风险。 

2.派遣合同(协议)规范性 

按照法律规定,及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

劳务派遣合同,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派遣合同应对派遣内容、劳动条件和劳动

保护、人员管理、用工关系、社保与法定

福利、费用结算时间和方式、赔偿或补偿

方式、派遣工作关系的解除和终止、保密

条款等方面进行约定。建议聘请法律顾问

根据海事用工情况进行条款设计与审核。 

对于劳务派遣人员工侵害海事合法权益的

赔偿责任,应该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明

确,派遣员工违反海事的规章制度造成海

事损失的,视为派遣服务机构违反合同约

定,应承担违约责任。派遣服务机构对海

事承担违约责任后,可视情节追究派遣人

员的责任。以强化了派遣服务机构的雇主

责任,还可以最大限度的弥补我们的经济

损失 

劳务派遣人员与派遣公司的劳动合同必须

交一份至海事存档备查,在使用派遣人员

前,必须先确认派遣人员与派遣公司是否

签订有劳动合同,避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3.规范用工管理,完善管理规章 

注意防范劳务派遣单位与海事规章制度不

一致,使劳动者无从试用的法律风险。应

在劳务派遣合同中约定两个单位的规章制

度有冲突时,以海事的规章制度为准。 

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向

劳务公司支付劳务报酬(含应正常支付的加

班工资),监督劳务派遣是公司是否按时足

额向派遣员工发放工资。 

按照约定为劳务人员提供安全的劳动场所

或者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在提供劳动场

所或安全保护措施时留有书面手续。 

尽快梳理和调整劳务派遣岗位。《劳动合

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

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因此,需

要对目前采取劳务派遣的岗位进行梳理,

避免采取劳务派遣的岗位实施劳务派遣后

引发劳动争议。建议在长期性、稳定性、

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岗位如指挥中心值班员

岗位,应逐步录用正式职工取代劳务派遣

用工。

4.对劳务派遣人员实施人性化管理 

正确处理好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公司与被

派遣人员之间的关系,能够进一步改善劳

务派遣效果并降低风险,对被派遣人员实

施人性管理是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

具体地来说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鼓励

被派遣人员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二是

为被派遣人员提供与海事正式职工同等的

培训机会和发展平台;三是被派遣人员与海

事正式职工一并纳入考核;四是不滥用与劳

务派遣公司约定的灵活退返机制;五是安排

正式职工体检、节日福利、例行慰问等工

作时将被派遣人员一并考虑在内。

Q2: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在税务上的差别,是否有税务风险存在

劳务外包是对事,劳务派遣是对人,业务性质不同,税法上有一些特殊优惠,如后者计税符合条件可扣除人员工资。这种差别风险主要在国企,因为存在用工考核,普遍存在把实质的劳务派遣按劳务外包处理,除税务风险外还有用工风险和管理风险。

Q3:外包员工有什么不好

对于员工外包是目前经济形势不好以后很多公司惯用的一种方式,单就这种情况对于员工个人不会有什么影响,因为你还是原公司的人。但是这样的话你们的工作就很不固定,有可能在这个公司干一段时间又要到另外一个公司。不知道是不是你说的这种情况,如果自身条件还可以的话并且能够找到一个更好工作就不要迟疑马上换一个工作,外包队你来说非常没有发展前景,唯一例外的就是你被外包公司看中啦。

Q4:劳务派遣有什么弊端

劳务派遣的弊端有:1、各派遣机构在具体协议内容和标准上有不同的做法;2、一些责任问题没有解决办法;3、争议无法解决。因此,劳务派遣机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劳务派遣后,与企业的劳动合同到期,企业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不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Q5:劳务派遣的利弊及风险有哪些?

劳务派遣的话,其实我早就接触过,那是在2000年的时候。劳务派遣也身为国内的劳务派遣和国外的劳务派遣。如果要说劳务派遣的利弊的话,那得分几个方面来说。


先来说说劳务派遣的利处。

劳务派遣的话,肯定会有三方面组成,第一个就是用工单位,第二个就是劳务派遣中介,第三个就是劳务人员本身。

通过劳务派遣他们三个。组成方面都是有利处的。 第一个就是用工单位他们的里是什么呢?可以大大的降低员工的工资开支。第二个就是劳务派遣中介他们的利当然也就是盈利了,这个就不用再多说。第三个就是劳务人员本身,他们的利是什么呢?是可以通过这种劳务派遣的形式进入一些,没法接触到的公司赚取在他本地赚不到的几倍的工资。

再来说说劳务派遣的弊处。

用工单位的弊处,虽然他可以用低工资招收一些劳务人员来工作,但是因为他们不是正式员工,所以很可能因为没有归属感而不好好工作。

劳务派遣中介的弊处,他所派遣的劳务人员因为没有归属感不好好工作导致的他和用工单位之间出现问题。合作也将很难继续。这样的风险是存在着的。

劳务人员本身的弊处,因为不是自己找到的这份工作所以在维权方面,个人利益方面有很多都是需要中介去给你做工作的。维权和个人利益方面是需要承担风险的。


简单就说这么几点吧。因为我也曾经被劳务派遣过,所以说知道里边儿的这些事情,也就简单讲这几点。希望能够帮到有需要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