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和第三方签订劳务外包合同靠谱吗(劳务外包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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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为什么国企央企都喜欢使用劳务派遣?
有的人会询问,国企、央企采取劳务派遣这个方式,符合法律规定么?其实国企、央企采取劳务派遣方式是合法的,只是需要保证劳务派遣员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今天我们就简单的聊一聊为什么国企央企都喜欢使用劳务派遣这个方式。
首先,从人力成本的角度考虑:企业在核算派遣员工的总支出时,一是考虑岗位效益,二是以市场价格制定工资标准,三是不需要为被派遣员工额外支付其它计划外的费用。劳务派遣专用发票可计入用工单位税前成本开支,综合核算单位支出成本比在编员工的支出大大降低。
其次,从人事管理监督来看,企业用人不受户口及学历限制,平时对派遣员工做出相关的管理规定,使用其才能,按分配的工作任务进行管理、考核。用工单位可以在业务增加时增加人员,在业务减少时减少人员,用工方式十分机动灵活。
最后,从劳动纠纷的情况来看,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指导下,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签订派遣服务协议,派遣单位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只是一种有偿使用关系。这样用工单位就可避免与派遣员工在人事(劳动)关系上可能出现的纠纷。
Q2:国企外包?
国企为啥外包呢?这里有管理僵化的表现,最大的紧箍咒是工资总承包制,这个制度看是荒唐。为啥不是多劳多得?效益好多招人大家多发钱呢?私企肯定这么干没毛病,但大的私企也用外包,那个存粹是将管理成本的。但国企的制度设计是为了管住国企董事长总经理的,是为了杜绝上个世纪国企用人庞大随意性大,什么7大姑8大姨都安排在厂里,一个人干三个人看,工资随意发放,赚了钱都分掉了,为了遏制这种情况直接封顶,结果发现一管就死了,有些国企业务大增没人力干,所以就引进了西方这种零时打短工的政策。但我们聪明变形为我所用,但有本质区别,我们外协其实和正式工干一样的。
Q3:在央企劳务派遣14年,公司现转劳务外包,该怎么办?
劳务转外包,该怎么办?凉拌。这是央企(还有地方国企)大面积的用工模式的转型,一个小小的劳务工能螳臂当车吗?这是企业在应对上级规范劳务派遣制整顿工作中的“变相逃避”策略,与员工无关,个人无力扭转。作为员工,还是思考一下,要么大胆跳槽,要么追求转正,要么随遇而安。
企业正在大面积“逃避”劳务派遣制整顿,有的企业都是几万几十万人,从劳务派遣转业务外包。很多人都像题主一样反复质问:我们干得好好的,怎么被转成了业务外包工了。其实,这是用工模式转型大潮,与员工个体无关,就像《三体》中的名言;我消灭你,与你无关。
我们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劳务派遣制转业务外包制,这是企业逃避整顿的集体对策。
当年,国企用工是受到定员定岗定编定资“四定”限制的。国企要用人,上级不给人头指标,也不给工资指标,怎么办?上级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引进了劳务派遣制度,出发点是为了解决国企的用工难,也是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就业。
劳务派遣模式从西方引进后,对国内劳动者不是一项“好模式”,因为普通劳动者喜欢稳定的工作,有安全感和归属感。但是劳务派遣模式就是来剥夺这两个安全感和归属感的。所以,刚开始并没有得到大量应用。
刚开始,上级对劳务派遣制管理是严格的,出发点是保护劳动者的。但是,被一些企业给用坏了,到2000年后,大量企业疯狂使用劳务派遣工,造成了很大的群体问题。
主要是触犯了三个问题:
一是数量上太庞大。超过了上级规定不能超过10%的规定。
二是岗位上太混乱。劳务工只能用于三性岗位,不能用于管理和关键岗位,但是,企业早就用滥了,什么岗位也用。
三是不执行同工同酬。企业用劳务工就是为了省钱省心省力,根本做不到同工同酬,劳务工的薪酬只有正式工的三分之一左右。
2016年,上级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制,2017年1月之前要整改完毕,进行整顿。
于是各大企业都开始想对策,要么把劳务工转成正式工;要么把劳务工转成业务外包工。企业都不想把劳务工转为正式工,于是都采取了一个逃避策略,干脆转成业务外包工吧。
第二,劳务派遣制转为业务外包制,对劳动者是一种更大的伤害。
劳务派遣制,是用劳务(“人”);业务外包制,是用业务(不是用“人”)。劳务派遣转业务外包制,劳动者连“人”都当不成了。这是用工模式的倒退。
劳务派遣制的本质,就是企业用人,但不是用自己人,而是让你与劳务公司签劳动合同,然后把你派驻到企业工作。你是劳务公司的人,不是企业的人,企业支付给劳务公司劳务费,劳务公司把劳务费转发给你当工资。但企业与你还是比较密切,就是用人之间的关系。
业务外包制的本质,就是企业不用“人”。企业把整个业务外包给外包公司,其中包含了这个业务量中需要多少人工。具体用多少人,由外包公司自己定。对企业来说,干活的这群人,只是一个“业务中的一部分工作量”。
第三,作为劳动者,你应该怎么办呢?
基本没有任何办法,企业都是整建制操作的,都是批量操作的。也就是说,你们这一群人统统从劳务工转为外包工。你可以不接受,拿一点补偿金走人。你接受,那么就去与外包公司签合同吧。反正对企业来说,还是换汤不换药的,我用人但不想多花钱,也不想多操心,转成业务外包,更省心了。
作为劳动者,只有三条路:
一是你实在忍受不了,你有本事,就可以跳槽。但是实事求是地讲,劳务工都是一线操作人员,市场上也就是这个价位,你跳槽到哪里去呢?还不如央企这么稳妥呢?至少社保还给你们上着。如果跳槽到私企,也许待遇不如央企呢。
二是你继续留着,该怎么干就怎么干呗。刚才说了,其实两者之间,也是换汤不换药,你该干什么干什么。该拿多少钱就拿多少钱。这一点央企做的还是比较稳定的,不会大起大落。尽管只是一个身份变了,但你的收入和岗位,不会有什么变化。
三是你努力工作,关键是锻炼自己的技术。一方面,你的技术很过硬,有机会可以转为正式工,另一方面,你有过硬的技术,即使你跳槽到其他企业,也有谋求更好的岗位和更高的工资。这也许才是正路子吧。
Q4:在一个国企上班,但是签合同是什么外服人力资源的,这个是什么情况,可以签吗????
这就是所谓的与劳务公司,也就是第三方签合同,工资也是第三方开,待遇与国企无关。这也是合法的,但待遇很低,基本没有升值空间,是否签合同请自己斟酌!
说明不是编制内员工,属于合同工。
如果想在那边工作,就签吧,不过待遇不如内部员工好。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Q5:劳务外包什么意思
现在企业招人基本是直接找劳务公司要工人,这些工人的工资不是用人单位直接发放,而是劳务公司发放薪水给他们,企业只要跟劳务公司对接就可以了。
这个就叫劳务外包。
外包用工是指发包人将其特定的工程或生产经营项目发包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招用劳动者来完成所承包的项目。承包人从发包人处获得项目及承包费用,赚取利润并为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其与劳务派遣的区别如下:
1)法律关系不同,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劳务派遣中,三方主体之间形成三个法律关系。劳动力的实际使用者是用工单位,雇佣者是劳务派遣单位,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外包用工中三方主体间只存在两个法律关系,劳动力的实际使用者和雇佣者都是承包人,劳动者与承包人之间是劳动关系,这种劳动关系与标准的劳动关系无异。发包人不对劳务承包单位的员工直接管理。
2)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适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规范的调整;承包单位与发包单位之间订立的承揽合同适用合同法等相关民事法律规范调整。
3)主体资格不同。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少于五十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用工单位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承包人和发包人既可以是法人、其他组织,也可以是个人。
4)合同标的不同。劳务派遣协议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承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
5)违法的后果不同。劳务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务发包单位除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对劳动者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