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的会计证明?劳务派遣公司账务处理(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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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会计入账问题
首先要讲下税务对咱单位发生的职工薪酬部分所要求收缴的方式 1.有缴纳五险的正式职工 企业做工资表即可入账,按核定保险缴纳基数的42.1%缴险,其中11%是在应发给职工的工资内应由个人承担的,31.1%是企业承担 2.没有缴纳五险的临时雇工 企业需到税务部门开具劳务费发票 税率一般是7%--9%,后附临时工工资表(需有姓名、身份证号码、雇佣期间、工资额和领款人签字) 3.没有缴纳五险的临时雇工 企业做工资表入账同时每月申报税款时按雇工的工资总额20%缴纳统筹部分 我认为还是2选项合适 以上都是本人手打而且还耽误了我奔向食堂的好时机,,楼主还是采纳了吧。哇咔咔~
我就是在二局当会计的,二局下面有很多子公司,具体每家子公司的情况都不一样,看你分到那一家去,即便是同一家子公司,不同的项目也会有区别,一般来说,分配到中国东部的话项目环境要好一些,分配到西部的话要艰苦一些,不管怎么说,财务人员条件肯定比民工好多了,女生都能坚持下来你肯定没问题的,平常有急事可以请假回家,另外每年有5天的年休和20天的探亲假,路上还有路程假。
Q2:我是劳务派遣公司新手会计,求劳务成本这个科目应设置在哪个科目下面
劳务成本属于成本类科目。劳务成本是指企业提供劳务作业而发生的成本,相对于公司劳务收入而言,可以是公司内也可以是公司外。如提供修理、搬运、服务等,相应的人工工资、福利、劳保、相关费用等就是劳务成本。
劳务成本是指企业对外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成本。企业应设置“劳务成本”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生产发生的各项生产成本,包括生产各种产品(产成品、自制半成品等)、自制材料、自制工具、自制设备等。企业(房地产开发)可将本科目改为“开发成本”科目。
本科目可按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进行明细核算。基本生产成本应当分别按照基本生产车间和成本核算对象(产品的品种、类别、定单、批别、生产阶段等)设置明细账(或成本计算单,下同),并按照规定的成本项目设置专栏。
主要账务处理:
①企业发生的各项直接生产成本,借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贷记“原材料”、“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各生产车间应负担的制造费用,借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贷记“制造费用”科目。
辅助生产车间为基本生产车间、企业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提供的劳务和产品,期(月)末按照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给各受益对象,借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其他业务成本”、“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辅助生产成本)。
②企业已经生产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产成品以及入库的自制半成品,应于期(月)末,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加工完成的在产品成本或尚未收获的农产品成本。
你好!
企业会计准则中成本类下有劳务成本这个一级科目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Q3:我是新手,求劳务派遣公司所要用到的会计分录,越详细越好。最好还有例举说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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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款项减除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税。
收入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或应收账款(含全部款项)
贷:其它应交款(个人所得税)
其它应交款(社保费)
应付工资(不含税工资)
主营业务收入(管理费)
计征税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缴税金?应交营业税(以管理费为计税依据)
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以营业税为计税基数)
举例:收到对方公司打来的款项1000元,其中代发人员工资是800,管理费是200,我怎么做分录?
借:银行存款1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800
主营业务收入200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以营业税为计税基数)
地方教育费附加(以营业税为计税基数)
虽然我很聪明,但这么说真的难到我了
Q4:劳务派遣公司账务处理(会计分录)
劳务派遣公司,主要是中介服务,日常会计主要是核算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支出)、管理费用。
用到的科目主要有:
1、与资产负债表有关的主要有: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应付工资(或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实收资本、未分配利润。还有可能用到材料、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2 、与利润表有关的主要有: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本年利润。还有可能用到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
主要账务处理:
1、收到用工单位转来的工资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
2、代发工资支付
借: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
贷:现金(银行存款)
3、收到劳务费,开具发票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4、计提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企业承担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薪金、社保、住房公积金)
5、支付派遣人员的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薪金)
贷:库存现金
6、其他应付款(个人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应交税费、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住房公积金、 其他应付款——个人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
7、计提营业税和附加税费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扩展资料: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一般经省市劳动人事部门厅批准可成立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主营业务有人力资源外包,人力资源派遣以及通过招聘网为 企业提供人才的供应信息,为个人提供求职登记,推荐工作;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代理招聘会的举办,法律法规的咨询等工作。
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服务四大基本原则:
1、雇员租赁
劳务派遣的本质是雇员租赁,“派遣”一词并不适用于解释劳务派遣经营活动的法律关系和业务特征。“租赁”一词却能概括劳务派遣所有业务特征,并合理解读劳务派遣复杂的三方法律关系。
租赁与雇佣一样更适用于解释劳动力与工作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
以生产线承包为特征的劳务外包合作,因为不存在租赁关系而并非劳务派遣,也不适宜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2、同工同酬
现行法律制度规定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实行同工同酬制度,但人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确表示,虽然劳务派遣职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但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
同工同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相同岗位、相同等级的员工,应该执行同等工资待遇标准。但这样就容易被异化为,用工单位应对同工同酬的一种对策。
3、拒绝垫付
现行法律制度明确了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中,用工单位应当实际承担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这就是劳务派遣公司不垫付原则的法律基础,也就是说派遣公司不为用工单位垫付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
一旦派遣公司不能坚持原则,为用工单位垫付上述费用,也就意味着无形中极大地增加自身的经营风险。
4、受益归责
《侵权责任法》规定:“派遣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谁用工,谁受益”是一种普通常识,“谁受益,谁担责”则是利益义务对等的基本原则。
派遣员工一旦出现工伤事故,工伤保险待遇赔偿不足部分则应由真正用工受益方即用工单位负责承担。
参考资料:劳务派遣-百度百科
Q5:劳务派遣如何做会计分录及填写利润表?
收到对方公司打来的款项1000元
借:现金 / 银行存款 1000
贷:其他应付款 1000
代发人员工资是800
借:其他应付款 800
贷:库存现金 800
管理费是200,这是你的收入
借:其他应付款 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计提税金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0 (200*5%)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 10
主营业务收入”这栏我是填200还是1000呢?
填200。主营业务成本不用填了。
借:银行存款1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800
主营业务收入200
利润表 主营业务收入填200 主营业务成本不应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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