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两家关系企业A、B,劳动者甲与A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由A发放,社保由A缴纳,但由于A、B共用一个营销部,现A)

劳务派遣公司(两家关系企业A、B,劳动者甲与A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由A发放,社保由A缴纳,但由于A、B共用一个营销部,现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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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税率

法律分析:1.一般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为3%;2.差额计税方法,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税率都是5%。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计应税销售额计算,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此外,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法律依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条 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Q2:关于劳务派遣公司想要转让的问题

因为两个人意见不合也不能正常经营下去,你们可以谈一下,收购对方的股份或者转让给第三方也行!

Q3:劳动公司私自转让员工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吗?

如果该员工属于劳务公司的劳务派遣员工,可以随时派遣员工到用人单位,如果不属于劳务派遣的,就不可以将员工的劳动关系转让给任何用人单位。

没有明白你的意思

Q4:两家关系企业A、B,劳动者甲与A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由A发放,社保由A缴纳,但由于A、B共用一个营销部,现A

AB两个单位的行为中,A属于劳务派遣公司行为,B属于实际用工单位,但在劳动法中规定,劳务派遣公司是必须有一定成立条件的,如没有就属于非法派遣。可以依法起诉A为非法派遣。

这方面知识,我将会仔细查询后再给你解答。

不能 因为属于A公司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楼上的你能确定A属于劳务派遣公司吗?有什么依据?

如果没有相关劳务费的协议,那么是不存在劳务费的。

不能,情况很简单,因为劳动者甲与公司A签订劳动合同,即在法律上认定甲与公司A 建立了劳动关系。A公司应当给甲按时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楼上写的也比较简单,看不出来有派遣单位的信息。

劳务派遣单位要有资质,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派遣员工与派遣单位也应当订立劳务派遣协议……详情请见《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至六十七条的规定。

Q5:劳动者在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被转让第三方合法吗

这属于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的部分,你可以查阅文件了解一下

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由原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仲裁,仲裁委不收费,律师收费标准可协商!

纵横法律网-山东宁剑律师事务所-王学刚律师

原单位进行变更,合同继续有效。即使你所说的情况出现,合同也是有效的,不能要求赔偿。

对于劳动者来说只有在用人单位为你支付了专项培训费用或你违反了竞业限制的规定才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而导致你解除劳动合同的。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