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与劳务派遣工的区别?我已在现单位工作九年,现单位将实行劳务派遣制度,我将与派遣公司重新鉴定用工?

临时工与劳务派遣工的区别?我已在现单位工作九年,现单位将实行劳务派遣制度,我将与派遣公司重新鉴定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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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关于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实施问题

现阶段劳务派遣存在很多问题,国家已经注意到了,有关劳务派遣的纠纷增加迅猛,所以规范劳务派遣和使用劳务派遣人员都需要更加完善的法律保证。

劳务派遣的辅助性、临时性、替代性“三性”具有双重性,一方面,“三性”限定了劳务派遣人员的身份,劳务公司是用人单位,劳务人员和用工单位是劳务关系,其收入有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公司,因此,同工同酬的前提难以界定。另一方面,“三性”又被混淆,大量劳务派遣人员同有编制的正式人员干一样的事,甚至工作量更大,但是“三性”的身份又决定了用工单位要对劳务派遣同工同酬实施任重道远,非常困难。

今年3月1日实施的劳务派遣条例,对同工同酬做、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等出了更详细明确的规定,但可以预计,同工同酬在一个时期内基本上是止步不前。不要有太大的希望。

在当前,国家的主要目标是放在广开就业岗位上,监管重点并没有在同工同酬上。社会上要求就业和失业人员那么多,解决他们的就业,缓解矛盾是主要问题。对于有饭吃,有工作的劳务派遣员工,是不会饿死的,自然不是关注的重点。

今后,可以预计,国家会对劳务派遣进行限制,比如限制一个单位的劳务派遣人员数量;工作年限达到某一时段应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等等,但用工单位也会变换方式规避劳动风险,总之,在我国,不规范甚至畸形的多种用工方式将会持续,由此而产生的收入差距但时间不会缩小。

Q2:劳务派遣有机会转业编制吗??

劳务派遣想要转业编制是很难的,基本不太可能,但并不是没有任何机会,所以可以往这方面做努力,但不要抱有太大的期望。

所谓的劳务派遣,就是个人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合同,由第三方公司劳务派遣至某些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进行工作,但是工资以及福利待遇都是劳务派遣公司制定和发放,保险以及公积金等也是劳务派遣公司进行缴纳,所以劳务隶属关系还是属于劳务派遣公司,这些因素使得很多人觉得这种合同关系不牢固,随时都可能出现被辞退和替换的危险,所以一旦进入某些系统,很多人就会努力想要转正。

而所谓的转正就是成为正式员工,特别在机关单位和国企等性质的单位,转正获得一个编制将会是大多数合同工的期望,因为只要转正编制后,就能获得和正式员工一样的福利待遇,丰厚的工资以及年终薪酬,同时五险一金也会参照正式员工的标准进行缴纳和享受,最为重要的就是成为了正式员工了,单位就不会因为一些乱八七糟的理由辞退你,就好像获得了一份铁饭碗一样。

但是要如何才能转正编制呢,其实一旦你进入了这个系统,在工作中你就能慢慢摸清这个系统的运行规则和行业规律,你循着这些规则和规律不断的努力,把工作当成终身事业一样,投入自己的热情和努力,还是有可能转正的,但是介于目前的形式来说,转正的可能性还是比较低,但不是没有可能,比如那些抗疫的护士和医生凭借自己的努力也转正了,很多救人英雄也都转正了,所以一切都是有可能的,不要局限于目前的情况,努力拼搏就一定能够看到成果的。

Q3:我已在现单位工作九年,现单位将实行劳务派遣制度,我将与派遣公司重新鉴定用工

先和单位算工龄补偿,再和派遣公司签合同

和派遣签了合同,劳动关系就和单位没关系了

劳务派遣用工制度就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的用工制度。

Q4:请问下劳务派遣制用工被国家取消了吗?

1、劳务派bai遣用工情况下,合同没有到期,因劳动者不能胜任,用工单位可以退du回用人单位,用人单zhi位可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按dao照你在本单位内的工作年限计算。

2、要提醒的是单位证明不能胜任工作要有明确的管容理规定和证据材料。

1、劳务派遣用工情况下,合同没有到期,因劳动者不能胜任,用工单位可以退回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可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按照你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

2、要提醒的是单位证明不能胜任工作要有明确的管理规定和证据材料。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Q5: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劳务派遣工怎么办

劳务派遣,是指由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派遣到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在劳务派遣中,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被派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用工同样需要遵守劳动法关于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主要内容是:

  (1)劳务派遣单位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

  (2)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的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被派遣的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派遣单位应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所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4)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酬。

  (5)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转为正式事业单位编制可能性几乎为零,现在事业单位的编制都要社会公开招考的。感觉改革基本和这部分人无关。

这需要看各单位有没有这个意思。机关事业单位的派遣工相对更难得到待遇的改善,因为受预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