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适用范围?劳务派遣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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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实施在哪些方面?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实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劳务派遣的诞生是为了整合以前的临时工种,一般是像家政、小时工等这些非全日制工种。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Q2:劳务派遣是什么?
你是甲单位的人,单位派遣你到乙单位工作。合同上有甲乙丙三方的其中一方是你的话,应该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一种和第三方签订合同的用工方式,它应该属于劳动关系模块的范畴!
不一定的,劳务派遣简单地说,就是你作为劳动者,跟你签劳动合同的是甲公司,甲公司再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将你派到乙公司上班,按照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一定要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你属于甲公司的员工,但不在甲公司上班;你在乙公司上班,却不属于乙公司的人。这就叫劳务派遣。
和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公司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劳务派遣经营服务四大原则 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服务有着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因此自然有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服务四大基本原则:
雇员租赁原则劳务派遣的本质是雇员租赁,“派遣”一词并不适用于解释劳务派遣经营活动的法律关系和业务特征。“租赁”一词却能概括劳务派遣所有业务特征,并合理解读劳务派遣复杂的三方法律关系。
租赁与雇佣一样更适用于解释劳动力与工作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
以生产线承包为特征的劳务外包合作,因为不存在租赁关系而并非劳务派遣,也不适宜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同工同酬原则现行法律制度规定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实行同工同酬制度,让派遣员工与企业自身员工享受完全相同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同工同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相同岗位、相同等级的员工,应该执行同等工资待遇标准。但这样就容易被异化为,用工单位应对同工同酬的一种对策。
拒绝垫付原则现行法律制度明确了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中,用工单位应当实际承担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这就是劳务派遣公司不垫付原则的法律基础,也就是说派遣公司不为用工单位垫付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
一旦派遣公司不能坚持原则,为用工单位垫付上述费用,也就意味着无形中极大地增加自身的经营风险。
受益归责原则《侵权责任法》规定:“派遣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谁用工,谁受益”是一种普通常识,“谁受益,谁担责”则是利益义务对等的基本原则。
派遣员工一旦出现工伤事故,工伤保险待遇赔偿不足部分则应有真正用工受益方即用工单位负责承担。
Q3:劳务派遣知识
劳务派遣是一种用工方式。
你在延长油矿工作,按照以前的通常理解,就是你和延长油矿存在劳动关系,签订合同也应该是你和延长油矿进行。
现在在你和延长油矿之间多了一个劳务派遣公司,也就是说,你将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法律上你是派遣公司的员工,但是劳务派遣公司给你安排的工作就是派遣你到延长油矿服务。具体讲就是你的人事关系、社会保障等等都是由派遣公司来处理,劳动报酬也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给派遣公司后,再按照你和派遣公司的合同规定支付给你。
劳务派遣的方式,对具体的某一方,都不能简单说好还是不好,但是总体看,这对于人力资源的流动是个较好的模式。
另外,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劳动者,通常要遵守派遣公司和实际用人单位的相关制度,同样,如果自身的利益受到损害,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Q4:劳务派遣问题?
所以你自己找企业直接签,就是找招工单位难了点。多跑的几个人才市场,有举办人才招聘会的地方也要去看看。只有这样你才有可能与单位签劳动合同而不是劳务合同。祝你好运!
只能说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没人强迫~但是不要担心,在用工单位对我们灵活的同时我们也可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是吧
您好!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们回复如下 如果信息不完整,请与我们再次沟通!根据开票金额7000元确认收入,代支付工资6400元作为成本确认,缴纳营业税的部分为600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的规定: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因此,劳务公司以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缴营业税。 欢迎再次咨询!
遇到一个很头疼的问题!!今天劳务派遣公司的人来学校招人,(是去一家大型你在这家国企不是正式工,因为你是跟劳务派遣公司签的合同,简单的说你根本
Q5:劳务派遣的特点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招聘合格人员,并将所聘人员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一种用工方式,其特点就是“招人不用人”、“用人不招人”的招聘与用人相分离的用工模式,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实际用人单位只负责对派遣员工的使用和使用中的岗位管理,原则上不负责任何人事管理;
(2)实际用人单位和派遣单位双方签定派遣协议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约定被派遣员工的权益和保障;
(3)用人单位不和派遣员工发生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和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派遣员工的通用培训、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绩效考核等日常的HR管理;
(4)被派遣员工是派遣单位聘用的员工,派遣单位必须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5)派遣单位通过向实际用人单位收取包括派遣员工工资、社保、福利、管理费等各项费用,来维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
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劳动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劳动派遣机构已经不同于职业介绍机构,它成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以外的就是非劳务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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