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是多少(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劳务发票的税率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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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劳务发票的税率是多少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择差额纳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如果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如果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所以,开具发票应当依照实际的征收率3%或者5%开具。
Q2: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劳务派遣单位在收到用工单位支付的款项时,应向用工单位开具票据,该如何开票?劳务派遣单位有两种方式:
1、一般方式开票,就取得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开增值税票,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为3%,劳务派遣单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票,但必须得就全部价款缴纳增值税,这种情形下缴纳的税款会很多,但是对于下游企业而言,这部分进项税可以抵扣。
2、差额开票,就取得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差额部分,差额部分包括支付给派遣人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等部分,就剩余收益的缴纳增值税,在这种情形下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税率都是5%。这种开票方式下游企业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Q3:劳务派遣代发工资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劳务派遣代发工资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一般只有管理费有税率,劳务派遣代发工资部分是免税的。
1、按照现行规定,从事劳务派遣应税业务的,可选择差额征税形式或全额征税形式,依照相关税收管理规定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票或普票;
2、对于选择差额征税形式的,不得全额开具专票(只能对差额部分开具专票),代收代付的劳务费及所涉费用只得开具普票;
3、请予核实,依法操作。
Q4:劳务发票税率是多少
在我国有经济收入的人员都属于我国的纳税对象,从事设计、医疗、法律等劳务工作所获得的劳务报酬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劳务公司开具劳务费发票税率是多少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劳务公司开具劳务费发票税率是多少
个人名义、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劳务费发票,增值税征收率3%,疫情期间征收率1%;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税率9%,劳务派遣劳务发票6%,差额征收征收率5%
二、劳务费个人所得税怎么交
1、劳务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定率扣除20%的费用;
2、劳务所得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劳务所得缴纳的营业税等税费可以先在收入中扣除。
3、开具劳务发票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1)劳务发票开具申请单
(2)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经办人身份证
(3)临时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4)付工资清单
劳务发票指服务业统一发票务应税项目写明的是提供劳动。个人到税务机关开具劳务发票,是个人主动到税务机关纳税同时税务机关给予开具发票,具体规定如下。
支付给个人的劳务,因为没有发票所以由税务部门代开劳务发票,实际就视同个人为一个可以营业提供劳务的独立体、劳务所得每次收入在1000元(含1000)的个税税率2%;
4、纳税义务人还是付出劳务而收到报酬的个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互相委托代征税收的通知》相关规定,营改增以后个人提供劳务代开劳务费发票税率从2%到20%不等,取决于劳务费具体数额,所以需要代开发票。因为这个独立体不是公司或个体户,凭发票就可到支付单位领取报酬。而单位到税务机关开具劳务发票,也是帮付出劳务的
Q5:劳务派遣税率是多少?怎么抵扣?
劳务派遣营业税税率是 5%,这里要注意,这个简易计税比较特别,是一种差额简易计税方式。具体来说是劳务派遣公司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再按照 5% 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另按《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征收教育费附加 的暂行规定》 要求, 须以营业税税额为基数, 分别征收 7%的城建税、 3%的教育费附加以及 1% 的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财税[2016]47号文件的规定,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扩展资料:
岗位要求
《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第六十六条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劳务派遣的工种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但不少用工单位在各种类型、各种时间长度的工作岗位上都实施了劳务派遣,甚至在其主营业务岗位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
随着1995年《劳动法》的实施,我国已经消除‘正式工’、‘临时工’的二元用工体制。劳务派遣的滥用,导致了新的二元用工体制。《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出现了新的‘正式员工’、‘被派遣劳动者’二元用工体制。在用工单位中,被派遣劳动者承担第一线工作,为企业发展做出最直接贡献,却成为‘二等’员工群体。
现在有一种‘逆向派遣’的怪象,一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要求正式合同工与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合同转为劳务派遣工,再派回到原来的工作岗位上去。劳务派遣已经成为部分用人单位规避《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责任的一种途径。
国外主要以“项目型”派遣或外包为主,占整个劳务派遣市场的7成以上。在这种派遣和外包形式中,岗位因项目的设立而存在和结束,项目周期通常在12-15个星期左右,岗位人员在项目结束后就由劳务公司派遣到其他公司的项目工作。总体而言,以岗位而论,存在临时性、专业性、辅助性等特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务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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