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算公司员工吗?劳务派遣公司具体是干什么的?说详细点行吗?

劳务派遣算公司员工吗?劳务派遣公司具体是干什么的?说详细点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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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用工单位辞退员工劳务派遣单位该怎么办

劳务派遣员工与一般劳动者一样,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被用人单位辞退,都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1、按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你首先必须知道“劳务派遣协议”的相关内容,按规定协议中有岗位、工资、期限、违约责任等约定。

2、用工单位无故辞退你,属于违约行为,由此造成的后果,即违约退回到派遣单位,甚至造成劳动合同终止,应该赔偿的所有费用应当按“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的违约方承担。

3、“劳务派遣协议”违约及责任追究,你不用管,你只须关注你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中也应该约定了劳动合同期限,你可以就用工单位违约辞退为由,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要求支付有关补偿费用。

4、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对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5、劳动仲裁是解决问题的最好途径,仲裁申请的“被申请人”应该是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可作为应负连带责任的第二被申请人参与仲裁,也必须执行裁决书裁定的意见。

6、你的仲裁申请和法律依据充分,仲裁程序合法,应付给你的经济补偿金一定能拿到,最后应该由用人单位支付。

用工单位无权辞退劳务派遣工,只能是叫做将劳务派遣工退回劳务派遣公司,至于是否辞退或如何处理需要劳务派遣公司依法办理

Q2:劳务公司这么多,哪家劳务派遣公司比较靠谱一些?

全国各地劳务公司有很多,具体哪家好哪家不好还真难说的清楚,不过,咱们选派遣公司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筛选:

1.首先可以根据劳务外包公司的领域来选择。不同的劳务外包公司涉及的业务是不一样的,所以企业一定要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外包。

2.其次可以根据劳务外包公司的实力来选择。虽然说现在在一个地区做劳务外包的公司有很多,但是总是会有一些公司是刚刚成立,在各方面都不完善,所以企业在选择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查看劳务外包公司的实力,尽量选择那些成立时间比较长的外包。

3.最后就是要根据劳务外包公司的行业经验来判断。企业做外包是一定要选择与一家有丰富行业经验的公司合作的。一般来说,成立得越久,经营越久的劳务业务外包公司,它们的行业经验就越是丰富。

拓展资料:

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 

劳务派遣就是从劳务公司派遣到用人单位。一般派遣人员都不会是核心人员,比如:销售、会计、文员、工程师、护士、工厂里流水线上的员工,保安,司机、厨师、小时工等。

为什么要劳务派遣人员 

从用人单位来看,可以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因为劳务派遣人员的合同不是跟用人单位签的,而是跟劳务公司签的,所以这样既省去了管理费也不会发生什么劳动纠纷,把所有精力放在自身发展上就好。

派遣员工和正式员工有什么不一样

1.劳务派遣人员与正式员工的区别就是签合同的单位不一样,劳务派遣人员是跟派遣你的公司签合同的,你去派遣的单位上班后,出现什么问题纠纷,你就要找签合同的劳务派遣公司解决处理,而不能找去找上班的单位给你处理。正式员工是跟上班单位签合同的,劳动法规定的要交的保险,也是你所在上班单位给你交,有什么问题,也是跟上班单位协商处理的。    

2.劳务派遣人员有没有成为正式员工的可能呢,这个就要看用人单位了,有的用人单位觉得这个人还不错,说不定在你工作一段时间之后,就给你转正了,有的用人单位是一直是这种用人模式,则不会给你转正。  

Q3:劳务派遣公司具体是干什么的?说详细点行吗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向用工单位派出该劳动者,使其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场所内劳动,接受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以完成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结合的一种特殊用工方式。

举个例子,A公司需要保安,找B劳务派遣公司派出10个保安,A公司与B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A公司按月支付B劳务派遣公司费用,B劳务派遣公司与这20个保安签署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工资,购买社保。

劳务派遣法律关系涉及三方主体,分别是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由此产生三重法律关系:

一是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双方形成订立劳动合同的合意;

二是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民事合同关系,双方形成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的合意,劳务派遣单位将劳动者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

三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系实际用工关系,劳动者向用工单位提供劳务,用工单位对劳动者指挥监督。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实践中,因劳务派遣单位资质问题给用工单位带来的法律风险主要有两个:

1.用工单位可能承担劳动关系对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若劳务派遣单位没有对应的派遣资质,劳务派遣单位可能会被视为职介机构,导致劳动者直接向用工单位提供劳务,则会引起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后果,用工单位需承担劳动关系对应的法律责任。

2.用工单位明知派遣单位无资质的,需对派遣员工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审判实践中,若派遣单位无派遣资质且用工单位明知的情形下,用工单位需对派遣员工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因此,用工单位在选定劳务派遣单位时,应通过营业执照或法律调查等对派遣单位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降低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

Q4:劳务派遣公司是干嘛的

先从社会上招收劳动力,和他们签署劳动合同。之后寻找需要招工的单位,把手里的劳动力派遣到招工单位工作,通过收取招工单位的管理费来生存

对于劳动者来讲,人事及劳动关系属于派遣公司,不属于招工单位,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容易遭受招工单位的区别对待。对于招工单位来讲,通过这种方式可以降低人力成本,并规避部分管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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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从社会上招收劳动力,和他们签署劳动合同。之后寻找需要招工的单位,把手里的劳动力派遣到招工单位工作,通过收取招工单位的管理费来生存

对于劳动者来讲,人事及劳动关系属于派遣公司,不属于招工单位,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容易遭受招工单位的区别对待。对于招工单位来讲,通过这种方式可以降低人力成本,并规避部分管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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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要是珠三角地区,可以了解下惠州众力人力资源公司,听说不错

Q5:劳务派遣公司属于直接用人单位么?

不是的. “劳务派遣”组织是不同于传统企业的一种新的社会资源组织形式。它从事的是单纯经营劳动力资源的劳务活动,它通过将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方式赚取利润,来生存发展。

① 劳务派遣有三个主体:派遣机构、派遣员工、用人单位。

② 派遣机构按照用人单位的条件和要求招聘员工,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为其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并办理其他劳动保障事务:但不直接使用员工。

③ 用人单位只管使用派遣机构派来的员工,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不建立劳动关系。

④ 派遣员工同时接受派遣机构和用人单位对其岗位的双重管理,作为派遣机构的员工,他们必须按用人单位要求的数量和质量完成任务。

先是概念错误:无论你和谁签劳动合同,甲方就是你的用人单位。不管你属于哪个!劳务派遣公司就是你的用人单位,你都是属于用人单位的员工,劳动合同中的乙方是你本人,如果你与派遣公司签劳动合同了!也就是说,那你就属于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