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和单位直签合同的区别(劳务派遣合同改为直接和用工单位签合同,我能向劳务派遣公司索要经济补偿金吗?)

劳务派遣和单位直签合同的区别(劳务派遣合同改为直接和用工单位签合同,我能向劳务派遣公司索要经济补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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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合同改为直接和用工单位签合同,我能向劳务派遣公司索要经济补偿金吗?

劳务派遣公司没有提出不续签合同,而你想主动提出不续签的话,那么劳务派遣公司按照法律规定不需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a把经济补偿金给b,b再把经济补偿金给员工甲!法律上规定谁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由谁出!

Q2:用人单位改签劳务派遣合同

劳动合同改签劳务派遣,通常是企业为了规避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降低用人责任的一种手段。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改签为劳务派遣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赔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Q3:劳务派遣合同赔偿问题

不是的,也是按照工作年限,每一年补一个月的,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月计,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

合同到期自然没有赔偿,如果不到期就由赔偿或者经济补偿金的。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在签订这种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通常无法预计到该项工作结束的具体时间,因此在实践中该项目的开工之日,就为合同开始之时,此项目的结束之日,就是劳动合同的终止之日。

一般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如下:a、单项工作(如具体开发某项技术等);b、可按项目承包的工作(如某个房子的装修等);c、因需临时用工的工作(如临时雇佣工人促销空调等);d、其他双方约定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共同特点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目标。以此可知,该种劳动合同的使用有很大的局限性,不是可以任意使用的,只有在任务明确或者季节性强、临时性的情况下,才适用于签署这种劳动合同。如果企业在不适合签署这种劳动的时候签署了这种劳动合同,一旦损害到劳动者的权益,企业将面临败诉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针对本咨询中提到的该单位是否可以签订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沈斌倜律师认为只要符合上述使用以完成一定任务特点的用工,可以使用这种用工形式,但沈斌倜律师需要提醒的是三个问题:

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所以,如果将以这一方式长期用工,企业将在每次劳动合同到期时需要按照劳动者当期的工作年限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实施之前,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在终止时企业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自2008年9月18日《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开始实施以来,其明确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用工形式,用人单位也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如果一旦符合满1年不订立书面合同的情况,则可以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因此,用人单位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与其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

3、根据《劳务派遣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临时性工作岗位的劳务派遣工不计入10%劳务派遣工总量。所以,如果确实是临时性劳务派遣用工,可以不用担心这部分劳务派遣工的数量影响到劳务派遣用工总量,但仍需要提醒的时,劳务派遣若干规定目前还未正式实施。

Q4:公司更换劳务所与我签订劳务合同,我有补偿吗?

你好!

据你所讲,你和劳务公司A签的劳务派遣合同,而且签了三次,这种情况下,你和劳务公司A存在劳动关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了2次以上就应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第三次签的话,即便签的是固定期限合同,也应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因此,你现在和劳务公司A之间的关系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务公司A没有法定情形是不能解除与你之间的劳动关系的。如果解除的话,则属于违法解除。这种情形下,你可以主张继续履行或者要求赔偿金。具体可以加1104466150 ,详谈。

合同有效,约定履行!  非试用期需提前三十天书面辞职,到期自动解除劳动关系。15天内办理工作交接、离职手续,并结清工资。

Q5:与公司签了2年合同,后又改为劳务派遣合同,公司赔了2个月的工资,2年后又与公司签合同3年,现在公司

仅就经济补偿而言,公司的做法并不违法。

且给予5个月工资经济补偿,是根据你在公司工作的累计年限计算的,而你实际上中间中断了两年(劳务派遣),按规定是不能连续计算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公司还是相对人道的。

但辞退如果是在合同尚未到期时,且没有合法理由或经过法定程序,就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的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有具体规定

工作满3年半 ,补偿4个月工资。按3000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