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合法吗?如何认定劳务派遣公司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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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如何认定劳务派遣公司的合法性
1、首先,选择出国的派遣公司必须具有国家商务部批准的“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或劳动部批准的“境外就业中介经营许可证”;
2、出国前,你需要与国外的雇主签订雇佣合同与中介公司签订劳务代理合同。
雇佣合同一般需要明确:A、基本工资;B、每天和每周工作时间;C、加班费标准;D、相关保险;E、食宿是否承担;F、往返机票;G、合同期限等。与国内派遣公司签订劳务代理合同一般需要明确:A、派遣的国家;B、工作内容;C、相关待遇(基本工资、加班费标准、工作时间、合同期限、相关保险、食宿、往返机票等);D、中介费标准以及劳务人员格外需要承担的费用内容;E、双方的责任、义务以及违约处罚规定;F、中介费、押金偿还时间,很多公司没有明确押金偿还时间,因此,很多劳务人员申请后(外方没有选中或没有获得签证)没有出国,办理时间超过6个月甚至更长时间,押金(报名定金)也迟迟不还,劳务人员的合法利益得不到保障。
3、你向公司交纳的中介费、押金需要有公司的收据。
通常情况下,上述内容基本做到了,应该不会有问题,如果你还不放心,可以向当地外经贸局的外经处咨询该公司的资信情况。
Q2:劳务派遣有什么法律关系
一、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一)相关的几个概念
1、劳动关系的概念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表现形式有两种:直接实现劳动过程,间接实现劳动过程。
2、劳务关系的概念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
(二)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联系与区别当劳务关系的平等主体是两个,而且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时,它的情形与劳动关系很相近,从现象上看都是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因此两者很容易混淆。还有一种派遣劳务人员或借用人员的情形,致使两个单位之间的劳务关系与派出或借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紧密地交叉在一起。这是它们相联系的一面。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主要有五点:
1.主体不同;
2.关系不同;
3.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
4.适用的法律不同;
5.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
二、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1.劳务输出单位与劳务输入单位是劳务派遣关系。
2.劳务输出单位与劳动者是劳动关系。
3.劳动者与劳务输入单位是劳务服务关系。
(二)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联系
1.这种三角法律关系的基础是劳务派遣关系。
(1)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属于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单位向社会招用劳动者,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对应招合格的劳动者进行派遣,行使对劳动者的人事管理权,如处分、辞退,同时派遣单位承担对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社会福利等劳动法上的义务。
(2)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是用工合同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
当事人双方通过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根据用工单位的标准派遣符合要求的劳动者,用工单位根据协议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报酬或管理费。
(3)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构成劳务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范畴;
用工单位负责在劳动过程中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管理和指挥,劳动者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在用工单位的安排下提供劳动。
Q3:劳务派遣合法吗
单位是否为劳务派遣公司,是否有派遣的资格,如果没有,即违法!而且连续两次以上订立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扩展资料:
劳务派遣适用的法律风险
目前,很多企业假借劳务派遣,将已在本单位工作多年的员工委托给劳务派遣单位,逃避企业责任,而这些所谓派遣员工实际还是从事原来的工作,只不过不是与元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是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实际上这是一种规避法律的行为,同样存在法律风险。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适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而大多数企业的劳务派遣员工,从事的是主营业务的正常工作。关于什么是“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做出规定。
就此问题,全国人大法工委已向劳动部做出答复,确定了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三原则:
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所谓辅助性,即可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岗位需为企业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指正式员工临时离开无法工作时,才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一人作为临时替代;临时性,即劳务派遣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反企业用工超过六个月的岗位需用企业正式员工。
因而,企业在选择劳务派遣用工时,应慎重考虑其招聘职位的性质,并不是所有的工作都适合从外单位派遣劳务。在短期合同试用期短,长期合同有难以判断其是否适应用人单位工作情况下,可以考虑劳务派遣方式。这样在劳务派遣期,用人单位觉得合适可以签订长期的合同;如果不合适,可以退回派遣单位,由派遣单位自行安排。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合同法
Q4:劳务派遣是否合法
【法律分析】:合法。劳务派遣合同,是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的合同。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一般要到2年以上,内容要写明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公司和一般的公司不一样,如果要从事派遣业务,必须要提前拿到劳务派遣的许可证。当然这一块的资格相对比较难拿一点,因为对办公场所面积、实缴注册资本等都有要求。如果没有这个许可,那么所从事的派遣工作就都是不生效的。劳务派遣不是正式工,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然后把劳动者派遣到需要用工的企业上班。企业需要支付劳务派遣公司一定的服务费用,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之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Q5:劳务派遣是法律允许的吗?想知道劳务派遣工得未来。
劳务派遣是我国劳动力市场发育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新型就业服务方式和企业用工制度。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对保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对劳务派遣制度背后的理论研究不够透彻.本法在权利义务划分、责任承担及权益保护方面还存在立法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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