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杰莱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官网?本人小硕士一名,现签了苏州一家公司,试用期10000。但是现在又找人进了扬州特检院的劳务派遣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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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您好,我是跟劳务派遣公司签了劳动合同的,已经第六年了。但是我一直
失业保险是单位必须得缴纳的一种社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与员工的户籍没有关系,且这个钱是单位出员工不用缴纳。你最好先到单位问清楚或者直接在社保局查询,若没有缴纳,找好证据去社保局投诉、甚至告。
没缴纳失业保险,就不能领。和户口、学历没有关系。
你好,《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必备款项,按照第17条来签订,是比较完备的合同。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Q2:本人小硕士一名,现签了苏州一家公司,试用期10000。但是现在又找人进了扬州特检院的劳务派遣工,不
你好!搜前程觉得你还是选择第一个吧,据了解现在事业单位的编制很难搞到,你通过劳务派遣过去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转正,转不了拥有都是市场用工方式,还不如找一家有发展前景的公司好好做
任务占坑
Q3:(劳务派遣)是“扒皮公司”吗!
正规劳务派遣公司,只是将人输送给企业,从中收取人员输送的费用(一次性的), 再是每个月会按每人每月向企业收取服务费,这个是企业出的,不是从员工工资里扣除的
正规的劳务派遣公司应该不存在你所说的情况,当然不排除有些公司会出现一些克扣派遣工工资的情况
那是自然
Q4:人才中介机构签的是派遣合同吗
应该。
对《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的正确理解应为:
劳务派遣单位(即劳务公司)应当(即负责)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与派遣工作有关的诸如“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等事项。
该条并不涉及被派遣人员的任何事项,被派遣人员只能跟劳务派遣单位(即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不存在同时需要与接受派遣员工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可能。因此,“用工单位没有签的,是否就能理解为工资标准执行同工同酬” 同样是不存在的。
1. 是的,您这类的情况是属于劳务派遣。
2.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业务是近年我国人才市场运用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
3. 通俗来说就是,你在联通工作,劳动关系是挂在中介,以后就算有劳动纠纷和联通一点关系都没有
Q5:无锡杰卡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怎么样?
无锡杰卡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是2009-05-05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梅村香珺苑39-7。
无锡杰卡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20214689162199A,企业法人吴桂兰,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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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杰卡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对外投资2家公司,具有3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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