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务派遣许可证?外国人在南京就业办理就业许可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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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外国人在南京就业办理就业许可证书
1、是这样的,就业许可的审批时间是3到7个工作日。(加急的话,应该很快的);
2、恩,犯罪记录证明,你可以问一下当地的劳动局,每个城市都是不一样的,很多城市是不需要的;
3、就业许可证书批准下来后,需要拿着许可原件去当地的外事局办理工作邀请函;等邀请函办下来之后,把邀请函的原件个就业许可的原件给他本人,然后让他出境,(一般在香港有该国大使馆的可以选择去香港,没有的话就只能回他本国去)
4、让他去使馆,是为了申请一个月的Z签证,等他申请完了之后,再次进入国内,然后你拿着他的就业许可原件再去劳动局办理就业证手续,就业证办完之后再去当地的出入境管理局,为其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手续!这样,整个的工作签证才算办理完毕,也就是外国人在中国的就业证,工作签证手续!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以下简称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 用人单位申请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需要以下材料: (1)聘用意向书;(2)《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3)组织机构(企业)代码证及复印件;(4)拟聘用外国人原因的报告;(5)个人简历; (6)拟聘用的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7)健康证明及复印件;(8)护照及复印件;(9)《外国人在浙就业申请表》一式三份。 经办机构在受理用人单位办理《就业许可证书》申请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并通知用人单位。
Q2:劳务派遣许可办理需要哪些重点要求
劳务派遣许可证申办 需要劳务派遣许可证,需要实际注资,有验资报告,注册地址真实,能实地核查。
劳务派遣许可证申办条件只是一个开端,材料准备才是重头戏。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牌照申请时,需提供下列材料,比如:申请书、营业执照、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报告、营业场地使用证明、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等等。
劳务派遣许可办理所需材料及流程
所需材料:
1、公司名称(4-5个);
2、注册资金200万、验资报告(原件);
3、有偿使用的办公场所应提交租赁协议和房产证明;
4、法定代表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5、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清单。
流程:
1、注册公司(25个工作);
2、办理劳务派遣资质(20个工作日);
3、如果需要变更名称,需要重新核定公司名称(5个工作日);
4、如果不需要变更名称直接去工商增加劳务派遣经验范围(5个工作日)。
Q3:办理人才派遣许可证去哪里办理?需要哪些证件资质啥的?
劳务派遣手续如何办理:
劳务派遣手续简便,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定《劳务派遣合同》,提出派遣劳务人员的需求(劳务人员可以由用人单位自行招聘,也可通过劳务服务公司招聘),确定用人名单,然后由劳务派遣机构办理用工手续。
具体办理派遣手续程序如下:
(1) 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在双方遵守国家《劳动法》的前提下,明确劳务派遣合同双方的责任义务。
(2) 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动合同》。依照《北京市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与所有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注明所要派遣到的企业名称及岗位。
(3) 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务协议》。明确双方的劳务关系及所从事工作岗位职责的具体要求。劳务人员工资如何发放根据《劳务派遣合同》约定,企业按月管理和考核劳务人员情况,确定劳务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社保经费、加班费、个人所得税等,每月底划拨到派遣机构财务帐上,派遣机构代发全部劳务人员的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会保险金。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规范人才中介服务活动,维护人才市场秩序,根据《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的设立审批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本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的设立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区(县)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在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的设立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依据管理权限由市和区(县)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审批。
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申请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以及申请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的,由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
其他单位申请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由所在地区(县)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
第五条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任何形式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人才中介服务业务。
第六条 申请人可以申请从事下列人才中介服务业务:
(一)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
(二)人才信息网络服务;
(三)人才推荐;
(四)人才招聘;
(五)人才培训;
(六)人才测评;
(七)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业务。
审批机关可以根据申请人所在地区或行业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申请人自身的设备条件、人员和管理情况等,批准其开展一项或多项业务。
第七条 申请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在提出申请时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
(二)机构名称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和公司代码证,事业单位提供编制管理部门同意成立的批复和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三)工作人员的从业资格、学历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四)自有场所的房产证明或不少于1年租赁期的租赁场所协议;
(五)注册资本(金)证明材料;
(六)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工作规范和章程;
(七)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才信息网络服务业务的,提供的材料应当包括电信服务与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服务设备证明和专职网络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工作证明。
申请人才培训业务的,提供的材料应当包括专职师资证明、拟开展的培训项目或课程设置证明、相应的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教学场地和教学设施证明。
申请人才测评业务的,提供的材料应当包括测评技术或软件证明、相应的测评设备证明、专职测评人员工作证明。
申请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的,还应当按照《中外合资人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第八条 审批机关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批:
(一)受理。审批机关接收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申请材料即为受理,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批机关应当当场或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审核。审批机关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派工作人员对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审核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完成。
(三)决定。经过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审批机关核发《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并在《许可证》上载明许可开展的人才中介服务业务;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应当及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Q4:南京市就业证怎么办理
首次自单位离职,且因辞职或其他原因暂不享受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持户口本原件、单位提供的档案材料,至户口所在地的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存档后,持《南京市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备案及失业保险待遇申报表》,户口本原件、2张两寸近期彩照,至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
自原单位离职后需提供的档案材料包括(以下材料均为原件)
(1)《南京市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备案及失业保险待遇申报表》
(2)工作期间的劳动合同书
(3)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决定书(职工辞职的,应提供本人辞职报告,需盖骑缝章)
(4)社会保险关系变动表(一式两份)
如果是往届毕业生,没有参加工作的,凭报到证,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在当地的人才市场办理存档手续,在办理存档手续的同时,工作人员会打出《领取就业登记证》联系函,可凭该联系函办理报到证。
如果是往届毕业生,并参加了工作(实习也算参加工作),办理就业证时除了出示户口本,本人身份证之外,还要出示与原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也就是工退单),以证明你处于待就业状态,才能办理就业证。如果没有相关证明,就没办法办理就业证。
办就业证时,需要两张近期一寸照片,户口本,身份证,还有人才市场开出的《领取就业登记证》联系函等相关资料
Q5:关于劳务派遣许可证怎样办理?
请登录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在“便民服务”类别中,打开《湛江市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办事指南》,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按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