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完整版?急求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员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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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建立哪些制度
劳务派遣是国际流行的一种灵活用工形式,又叫人才租赁,劳务派遣:是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动者建立的一个三方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是劳务关系,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动者是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工作关系,劳务派遣机构则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派遣员工到用工单位使用,使用期限按双方约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合同管理,并负责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协调劳资纠纷等一切劳动事务。用工单位只要做好用工的安排和管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给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按时支付劳务费、保险费、劳务派遣管理费。用工单位不仅不受人员编制的限制,而且还节省了人力资源的成本,减轻了劳动事务的负担,规避了用工的一些风险。同时,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有效的组织形式和规模经营,可以将一些潜在就业岗位深掘为现实的就业岗位,促进更多的新生劳动力和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因此得到相关部门的肯定和支持。平共处 劳务派遣业务流程:
用人单位向劳务派遣机构提出用工需求,并协商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机构组织招聘劳动者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同时签订劳动派遣协议书,明确该员工将被派往指定的用工单位工作。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签订工作岗位协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劳动系 。
劳务派遣业务服务项目:
1、人员招聘:公司为企事业单位招聘合格的员工,但录用人员权归用工单位。
2、合同关系:公司承担依法与录用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同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协议书,明确该员工将被派往指定的用工单位工作。其他有关合同的管理,如:根据用工单位和员工的意图,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等由公司负责办理。
3、员工培训:与用工单位共同组织新入职员工的就业前岗位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
4、薪酬发放:员工的薪酬由用工单位核定,公司将按照约定日期,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员工的工资,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属于个人缴纳部分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5、档案管理:为派遣员工保管档案和办理相关手续。
6、社会保险: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员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以及有关社会保险的其他手续。
7、绩效管理:协助用工单位对派遣员工进行绩效考核,奖优罚劣。
8、工会活动:公司计划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9、文化活动:公司可协助用工单位开展员工的文化活动和定期组织党团活动。
10、案件处理:公司随时跟进处理员工的工伤事故、劳动争议等案件。
11、评估服务:公司与用工单位定期评估劳务派遣工作,听取用工单位意见,进一步做劳务派遣工作。
劳务派遣对用工单位的好处
l、 降低用人成本 劳动人事管理科学简捷
2 、用工方式机动灵活 避免人才无序流失
3、 减少劳动人事纠纷 转移劳动争议风险
4 、提升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效率
劳务派遣适合于哪些行业、单位
劳务派遣涉及专业极为广泛,从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至一般劳务人员,均可采用派遣方式。目前主要劳务派遣人员类别有:
(1) 国有企业改制后所使用的合同制员工。
(2) 国家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员工;
(3) 服务性行业员工(餐饮服务、客房酒店服务等);
(4) 商业企业员工(销售人员等);
(5) 物业管理员工(各类技术人员、保洁员、保安员、园艺师等);
(6) 装潢、建筑行业各类人员。
劳务派遣可作为员工长期调入前人事考察的补充手段。
Q2:急求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员工管理制度
本公司为了加强劳务派遣员工的管理,促进劳务员工在用人单位遵纪守法,保证用人单位的流畅性,对劳务派遣员工制定了系列规定: 1、员工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员工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和调遣。 3、员工被客户单位退回的,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自身状况,安排到其他客户单位工作或参加本公司组织的培训并变更劳动合同,本公司有权中止劳动合同,待培训合格后,重新安排上岗,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时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 4、员工因违反客户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被退回的,本公司有权解除和劳务员工的劳动合同。 5、因客户单位的原因与劳务派遣员工产生的劳动纠纷,由本公司和用人单位及劳务员工三方协商解决。 6、劳务工需要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提前30日,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 一、员工守则 1、 员工必须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管理结构,并能向客户及外界正确地介绍公司情况。 2、 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 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 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 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 6、 员工在接听电话、洽谈业务、发送电子邮件及招待来宾时,必须时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体规定使用公司统一的名片、公司标识及落款。 7、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8、 员工要注重个人仪态仪表,工作时间的着装及修饰须大方得体。 9、 员工上下班考勤记录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10、 员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时间内外出,要向主管经理请示签退后方可离开公司。 11、 员工遇突发疾病须当天向主管经理请假,事后补交相关证明。 12、 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13、 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的权利,公司不提倡员工加班,鼓励员工在日常工作时间内做好本职工作。如公司要求员工加班,计发加班工资及补贴;员工因工作需要自行要求加班,需向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请,准许后方可加班。 14、 员工须每天清洁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确保地面、桌面及设备的整洁。自觉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发现不清洁的情况,应及时清理。 15、 员工在公司内接待来访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会客区。 16、 正确使用公司内的水、电、空调等设施,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关闭空调、电灯和一切公司内应该关闭的设施。 17、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18、 加强学习与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能,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培训将施行签到制,出席记录和培训考核也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部分)。 19、 经常总结工作中的得失,并参与部门的业务讨论,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20、 不得无故缺席部门的工作例会及公司的重要会议。 21、 员工在任何时间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场所、设备及其他资源从事私人活动。一经发现,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122、 员工须保管好个人的文件资料及办公用品,未经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资料和办公用品。 23、员工要保管好个人电脑,按公司规定进行文档存储、杀毒及日常维护,如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综合管理部,由公司安排修理。
Q3:劳务派遣法律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Q4: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劳务派遣作具体规定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Q5:劳动者派遣机构的管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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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者派遣的组合劳动关系运行中,劳动者派遣机构和接受单位都对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承担义务。派遣机构具有作为受派遣劳动者的形式用人主体和派遣劳动者与接受单位之间的中介组织者的双重身份,对保证组合劳动关系的和谐运行负有重大责任,其抵御劳动者派遣的社会风险的实力和信誉都对劳动者派遣的秩序和效果至关重要,因而应当对劳动者派遣机构的资格严格管理。
1.资格条件。劳动者派遣机构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设立的条件,依法设立法人治理机关,并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业从业人员,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达到法定标准的注册资本,足以抵御可遇见的系统风险的保证金。
2.设立程序。劳动者派遣机构的设立应当实行许可制度。
3.合同体系。在组合劳动关系的运行中,存在两种合同,其一为形式用人主体与受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其二为派遣机构与接受单位的劳动者派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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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派遣雇员与正式雇员享有平等的法定劳动权利。
2,在同一岗位使用的派遣员工与正式雇员应当同等待遇
3,用人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的实施,包括劳动定额标准、劳动记录、绩效评价等派遣雇员与正式雇员一律平等
4,派遣雇员的派遣期限到期,应提前告知,并应协同派遣单位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和工作交接。
<p>这个那有越简单越好的啊···</p> <p>都是一些法律问题,出事了怎么办等等的 管理内容都应该有的···合同里面你不要写个劳动者应该按照管理内容来 操作或者服从等等的啊 这个是和合同绑定的</p> <p><a href="http://wenwen.soso.com/z/urlalertpage.e?sp=shttp%3a%2f%2fwww.lawtime.cn%2finfo%2flaodong%2flaodongguanxix%2flaodongpaiqian%2f2010110471303.html" target="_blank">http://www.lawtime.cn/info/laodong/laodongguanxix/laodongpaiqian/2010110471303.html</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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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者派遣的组合劳动关系运行中,劳动者派遣机构和接受单位都对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承担义务。派遣机构具有作为受派遣劳动者的形式用人主体和派遣劳动者与接受单位之间的中介组织者的双重身份,对保证组合劳动关系的和谐运行负有重大责任,其抵御劳动者派遣的社会风险的实力和信誉都对劳动者派遣的秩序和效果至关重要,因而应当对劳动者派遣机构的资格严格管理。
1.资格条件。劳动者派遣机构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设立的条件,依法设立法人治理机关,并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业从业人员,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达到法定标准的注册资本,足以抵御可遇见的系统风险的保证金。
2.设立程序。劳动者派遣机构的设立应当实行许可制度。
3.合同体系。在组合劳动关系的运行中,存在两种合同,其一为形式用人主体与受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其二为派遣机构与接受单位的劳动者派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