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我妹妹是中原油田临时劳务工,请问临时劳务工和劳务工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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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我妹妹是中原油田临时劳务工,请问临时劳务工和劳务工的区别?
劳务工是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合同,临时劳务工是各下属单位临时聘用的人员,待遇也有所差别,职工、劳务工、临时劳务工这三者待遇呈下降趋势,当然临时劳务工和劳务工都会有各项保险。
劳务工的全称是劳务合同工,你说的是与正式工的区别吧,劳务工岗位工资比职工低一些,其余项目完全一样,仅此而已,收入上每个月比职工少300-500元不等。
Q2:劳务派遣工是临时工吗
劳务派遣工不是临时工。劳务派遣用工是我国的企业用工形式的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Q3:劳务派遣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上,实施用工单位违反以上原则,长期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是否违法?
一、目前劳动合同法对用工单位长期使用派遣员工上没有明确规定,也就是说现阶段没有违法。
二、向工会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证据的采集是最重要的。
三、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不存在人事隶属关系(即劳动关系),只有使用关系,不承担用人主体的法律责任。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劳动合同属于部分无效。
四、现在很多公司就是利用劳动合同法的漏洞打擦边球,劳动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而且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界定也很难,不同行业、不同公司是不一样的。
一、既然法律有规定,企业有这行为,一定是违法了。注意三原则的证据采集,比如已经在同一岗位有一年以上工作情形的劳动合同、工资证明等。
二、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注意证据的采集,如何证实有相同岗位发放了不同的薪酬?工资证明很难拿到。
三、不能,这是三方构成,派遣机构不具备法定资格不影响其派遣的事实。
四、肯定违法,本身不是劳动关系不能够。理由同上。
是,没办法,因为我和你一样,是违法,不会形成的。
Q4:银行柜员符合新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临时性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
不知道你是什么银行,就我所在银行的派遣员工是没你这些事的。
银行柜员是派遣制员工比较基础和普遍性的岗位,这个很正常。
劳务公司的注资要求不清楚,但如果你去的是一家正规银行,一般不会跟资质不够的派遣公司合作的。
就待遇方面来说,我就只说说我所在银行的情况吧,你参考一下。
正常派遣程序是由劳务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出具派遣证,但有的公司这点做得不够好。但应该有银行与派遣公司达成协议的东西,比如报送的名册等,由双方盖章,但一般不会给你看。你可以咨询一下派遣证的问题。
管理费我们全额由公司缴纳,员工不承担。
开发票那个很无理,我们从来没有扣营业税这回事。只缴纳个人所得税。银行向劳务公司缴费,又公司出具发票是理所应当的,不应该收取任何额外费用。但我并不清楚这些在法律上的依据。以上你参考一下,希望会对你有所帮助。
骗你的,哪里来的营业税啊,渣你们的血汗钱而已,正规的劳务派遣公司是不会受任何费用的
你有争议,可以去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Q5:劳务派遣真的只是临时工吗?
劳务派遣这个单位应该取消,让用人单位直接和所用人签定用工合同,以解后顾之忧,放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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