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发生工伤事故由谁负责?劳务派遣人员在用工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应如何处理?

劳务派遣发生工伤事故由谁负责?劳务派遣人员在用工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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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人员在用工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应如何处理?

1,劳务派遣员工出现工伤首先由用工单位第一时间送到医院给予急救.

2,由用工单位或劳务派遣员工本人及时通知劳务公司.

3,劳务公司负责工伤的申报,审批,劳动能力的鉴定等一系列的工伤程序的处理.

4,工伤的赔偿根据工伤鉴定的标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5,赔偿结果达不到一致,劳务派遣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进行调解或法院宣判.

你和哪签的合同问哪要钱,一般都是三方合同的啊!

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的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时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3)支付加班费,绩效资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从这些规定看,不管是劳务派遣单位还是用工单位,均需履行劳动法律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安全的义务。

劳动者如果属于劳务派遣工,不幸发生工伤事故时,最好将劳务派遣单位和接受派遣单位一并作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要求两者承担连带责任。

劳动合同法有明确的规定,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机构都要负连带责任.

Q2:劳务派遣工的工伤责任由谁承担

劳务派遣员工发生工伤责任谁承担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明确,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公司派遣劳务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派遣用工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公司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不太了解楼主的情况,不知你是不是已经有了女朋友。如果有了应该和她商量一下。如果没有,而且目前专注于做事,没这心思。那就不要强求。只有等你自己准备好了,想要结婚了。别人的意思毕竟是别人的意思。以后这是你的生活,还是得你自己拿主意。如果确实没这想法,还是不要太过仓促,毕竟这是长远的事。别人说什么都不重要,也不好给你拿主意,主要还是看你自己。

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出的,前提是劳务派遣单位要给你缴纳工伤保险。

如果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都没有给你缴纳工伤保险,那就要看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约定由谁来赔偿了。

不过员工可以选择告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的劳动局都会支持你的。(比如你选择了告用工单位,最后劳动局就会判用工单位赔偿了你。用工单位觉得应该由劳务派遣单位赔给你,那么用工单位自行找劳务派遣单位协商或诉讼解决,就跟你没关系了。

Q3:劳务派遣者工伤怎么计算赔偿金

1、按照合同履行地的标准计算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4条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标准计算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3、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第标准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1、由用人单位或您自身向工伤保险申报工伤;2、如工伤保险认定您属于工伤,将为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认是否构成伤残,并根据法律规定支付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相应费用;3、工伤治疗完毕回到工作岗位后,您可以选择是否继续在该单位工作,如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则可以要求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您可以向您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

Q4:劳务派遣中工伤如何获赔偿

1、首先,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2、其次,根据伤残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再次,有的工伤会涉及护理费、旧伤复发等,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Q5:派遣员工工伤要赔偿吗,工伤保险如何规定?

李先奇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回答您关于派遣员工工伤要赔偿吗,工伤保险如何规定的问题。《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具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仅笼统规定出现问题的,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对于劳务派遣员工来讲是一种保护,即无论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如何约定,其相应的劳动权益由这两家公司共同承担。涉及到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伤问题,由于工伤保险待遇是明确的,在这个前提下,无论是派遣公司还是用工单位都有义务来承担这些法律责任。对于5级工伤的员工,需要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并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上述责任应当由用人单位来支付(即由劳务派遣公司来支付)。在劳务派遣公司拒绝支付或无能力支付的情形下,派遣员工可以向用工单位主张,由用工单位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上为您介绍的相关问题,希望您能满意。

派遣员工如果是在工作期间从事与工作相关的活动而受伤,应属于工伤,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