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需要什么资质(劳务派遣公司交哪些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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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公司应交什么税种
我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一般就是缴纳营业税,任何根据你企业的性质来觉得你交纳那些地税,你最好是咨询丹迪税局,一般他们会很好的给你解答的,
劳务派遣公司应缴税包括:营业税、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印花税、车船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Q2:劳务派遣公司交哪些税
全额确认收入,为其安排劳动力。 3,收取劳务管理费,即只有劳务派遣服务费须缴纳营业税,某劳务派遣公司应该如何开票做账,包括代收的社保、公积金等)。 依据、 劳务派遣营业税税率为5%。营业税的计算比较复杂? 正确做法、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 1,其他的还包括城市建设维护税,按照服务业税目缴纳营业税,须以营业税税额为基数,应该在同一张发票上体现“从用工单位收取款项的全额”:(五)国务院财政、价格调控基金、社保等费用时、3%的教育费附加以及1%的地方教育附加,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工资,取得的管理费收入: 1、社会保险费、或代收代付性质的、关于营业额问题(十二)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但是;第二部分是代理费或称劳务费用(这一部分是代收代缴,A公司给予某劳务派遣公司的报酬)。按财税[2003]16号文规定、 劳动派遣公司出具的发票应列出四个明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部分是服务费(即某劳务派遣公司服务于A公司?代收代发的工资及代交保险可以开收据给A公司吗、地方教育费附加:某劳务派遣公司:收到A公司付给劳务费时,同时并要代扣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代收代发派遣人员的工资,代交保险、劳务派遣服务费: 1。A公司把上述金额全额打给某劳务派遣公司。支付派遣员工的工资、可以开发票进行收款,具体情况如下,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可以在营业全款中进行税前减除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3]16号 三。 2、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住房公积金,计入营业成本,另按《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要求,下列情形除外,分别征收7%的城建税,纳税地点为劳务派遣企业(劳务公司)机构所在地、社保和公积金属于代收代付项目。 2、失业保险,为A公司派遣员工、会计处理,应开据营业税普通发票。发票内容应分为2个部分。具体开票时,派遣公司可以在计算营业税时扣除、教育费附加。 根据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劳务派遣企业(劳务公司)向用工单位提供劳动力、企业所得税等等:劳务工工资主税为营业税
Q3:劳务派遣如何纳税
你这个工资是公司直接发放给个人,还是支付一笔钱给劳务公司,由劳务公司发放? 如果是直接发放给个人,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如果是支付给劳务公司,不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由劳务公司发放时扣缴。 借:管理费用——劳务费 贷:银行存款
Q4:劳务派遣公司需要交哪几项税?
劳务派遣公司需要交纳营业税及城建税、教研费附加等。
营业税5%、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个人所得税2%、地方教育附加(所开发票金额算出的营业税,再乘1%)
劳务税
Q5:劳务派遣如何缴纳营业税
根据《营业税计税营业额扣除项目管理操作意》(苏地税一函[2006]3号)的规定,对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本条所称劳务公司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1)其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必须允许其从事劳务派遣或劳务中介业务,同时必须取得劳动部门核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2)劳务公司与用工单位双方应签订劳动力派遣或中介合同;(3)劳务公司与用工单位在结算价款时应分别核算具体用工人员的实际工资(包括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以及中介费(管理费)。实际工资应全额发放给劳动力,其他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劳务公司只取得中介费(管理费);(4)其派遣的劳动力提供的劳务必须是本单位经营范围之外的业务。
因此,若贵公司劳务派遣行为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可以差额缴纳营业税;如不能同时满足,则不适用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规定。
劳务派遣公司应按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作为营业税应税收入,按“服务业”税目依百分之五的税率缴纳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第二条规定:营业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营业税税目税率表》执行。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营业额以人民币计算。
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营业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条例规定的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文)第三条第十二款规定: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