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怎么赔偿标准(公司的劳务派遣去别的公司,如果不想去公司可以解除劳工合同么?如果解除是公司给我赔偿还是我给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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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公司的劳务派遣去别的公司,如果不想去公司可以解除劳工合同么?如果解除是公司给我赔偿还是我给公司赔偿
公司按照法律规定享有劳务派遣的权利,但是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该派遣行为本身并不违法, 因此如果你不想接受公司派遣,可以自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用人单位应为你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如果你能和用人单位协商解除而不是自己单方提出辞职的情形,还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但是个人认为比较困难,因此你既然不接受劳务派遣,那么可以单方提出辞职,没有过错的情形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解除合同是公司无需给劳动者补偿。
劳动者解除合同时如果公司在用工期间内没有支出培训费用则劳动者不需要给公司赔偿(即使合同中有约定赔偿,劳动者也无需赔偿)
简单来说,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具有上下级关系,属于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的协议。劳务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只是由于劳动者的单位派遣到用工单位的人员,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并没有构成法律上的劳动关系。
Q2:该如何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可见,用工单位退回被派遣劳动者只能是因为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严重违纪违法,以及不胜任工作等情形。这样劳务派遣单位就可以依照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Q3:和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现在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你有几个概念弄错了。你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应当是劳动合同,你的用人单位是劳务派遣公司,你上班的单位是用工单位。报销生育险必须是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就是劳务派遣公司。你与用工单位之间没有劳动合同关系。
劳务派遣是一种用工方式。你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公司再把你派到用人单位工作。这是现在很普遍的一种用工方式。这种用工方式下,你的劳动关系在派遣公司,虽然在用工单位工作,但不属于用工单位的人。通过这种方式,用工单位可以节省用人成本,规避一定的管理风险,派遣公司可以从中获取利润。
如果遇到有良心的用工单位,同工同酬或待遇还可以的话,那还好说。绝大部分情况下派遣这种用工方式对劳动者没有好处,和正式工相比待遇低、不能晋升,合同期限短等等,由此也会引发一系列生活上的问题,比如没钱买房,没钱结婚,随时面临被辞退的风险等等。所以建议尽量选择有正式身份的工作,实在找不到的话,派遣只能作为短期跳板
Q4:哪些情形被派遣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八条 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解答: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36条、第38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用人单位用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注: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
Q5:劳务派遣合同期内如何解除合同
一方面,从派遣工的角度来讲,可以有以下途径解除:1、派遣单位与派遣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派遣工按照正常手续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以提前三日通知劳务派遣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如果派遣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务派遣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另一方面,从派遣单位的角度来讲,可以有以下途径解除:1、派遣单位与派遣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如果派遣员工有《劳动合同法》有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