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一劳务派遣有年终奖吗(劳动法 劳务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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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浙一劳务派遣护士是怎么样的?
浙一劳务派遣护士其实就是合同工,名义上是派遣公司给你发工资,其实还是医院。我也是护士,只不过由于种种原因不在医院干了,算是转行了。派遣工可能没有正式的工资待遇要好,做好心理准备就行了,其实都一样。
劳务派遣护士和合同制护士不是一样的,劳务派遣合同,合同的护士要受到劳务派遣部门的一层盘剥,所以他的工资待遇都没合同制护士。
劳务派遣人员的制度:
由于来自国企等方面的阻力,已经开始起草2年半的《劳务派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最终难产,不得已之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欲将《条例》降级为《劳务派遣办法》出台。
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条例》属于国务院行政法规,出台的时间更长,难度更大,而国内劳务派遣市场亟待规范,“制定办法出台的可行性可能会大一点”。
正在制定中的《劳务派遣办法》,属于人社部部颁办法,相当于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规定的实施细则,用来规范目前劳务派遣中的模糊地带,在无其他更高规格的法规出台前,属于权威性政策。
Q2:浙江劳务派遣公司
听说杭州才纳人力公司不错哦!可以做劳务派遣、人事外包、还可以帮企业免费招聘派遣员工,具体的可以登录“浙江劳务派遣网”“浙江求职网”。 经营范围:劳务派遣 人事外包 职业介绍 人才测评 政策咨询 才纳理念: 团队理念------团结、敬业、奉献、感恩、本分、守责 经营理念------诚信、专业、求实、创新 服务理念------客户满意度是衡量一切工作的唯一标准 合作理念------沟通创造价值——1+1>2 才纳宗旨:人才为本 海纳百川 才纳人力 企业助力 才纳荣誉:荣获由杭州市人民政府颁发的2009年度杭州市中介服务业示范企业荣誉。 公司网站: 浙江劳务派遣网 浙江求职网 公司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128-3号(靠近拱北小区,浙大城市学院附近)
Q3:劳务派遣
你还没毕业连劳务派遣合同都不能签。
只有你拿到毕业证了才能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是劳务派遣的话你要和派遣公司签合同。
Q4:劳务派遣纠纷
您好,以下为对您问题的回复:
你这个属于劳务派遣,一般由劳务派遣公司直接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然后替你缴纳工伤保险并委派到派遣单位进行工作。如果出现工伤由劳务派遣公司替你申报工伤。
建议你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调取证据并向当地社会保险统筹部门进行申请工伤申报。
Q5:劳动法 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法律关系
一、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一)相关的几个概念
1、劳动关系的概念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表现形式有两种:直接实现劳动过程,间接实现劳动过程。
2、劳务关系的概念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联系与区别当劳务关系的平等主体是两个,而且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时,它的情形与劳动关系很相近,从现象上看都是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因此两者很容易混淆。还有一种派遣劳务人员或借用人员的情形,致使两个单位之间的劳务关系与派出或借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紧密地交叉在一起。这是它们相联系的一面。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主要有五点:
1.主体不同;
2.关系不同;
3.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
4.适用的法律不同;
5.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
二、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一)劳务派遣中有哪些法律关系
1.劳务输出单位与劳务输入单位是劳务派遣关系。
2.劳务输出单位与劳动者是劳动关系。
3.劳动者与劳务输入单位是劳务服务关系。
(二)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联系
1.这种三角法律关系的基础是劳务派遣关系。
2.这种三角法律关系的支柱是劳动者与劳务输出单位的劳动关系和与劳务输入单位的劳务服务关系。
你属于劳务派遣性质,不是厂方与你续签合同,应该是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如果劳务派遣单位要解除你的合同,这种情形是有经济补偿,应当由用人单位即劳务派遣单位支付给你。
经济补偿的标准是: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