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受伤谁赔偿?劳务派遣,想辞职,涉及到接触合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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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想辞职,涉及到接触合约问题!!
和直接派遣的公司递交辞职报告,如果你们的合同约定里有要求提前30天,那就要提前啦。谁跟你签的劳动合同,那就把报告交给谁,至于其他的,那是派遣公司之间的问题,你不需要操心,不过,建议你还是合你工作中的上级报告一声,你已经将辞职报告递交上去,免得将来大家不愉快。
这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只要你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就可以。但这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Q2:关于劳务派遣工的离职问题
1)需要书面辞职,否则日后你否认自己当初辞职要求恢复继续劳动关系,雇主无证据支持;
2)按照劳动合同法法定,辞职需要提前1个月通知;
3)结婚休婚假和陪产假,如没有协商过工资基数,可以扣除30%的工资;
4)鉴于你是男性,你太太生孩子的医疗费用是与你没有直接关系,你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不能为太太报销;
5)不算三倍加班费似乎雇主方有问题,先确认是不是不定时工作制;
6)执意要走,单位不能随意扣除你的工资。但如果你未做好交接造成单位可估量经济损失的,或有单位财物未归还的,还请谨慎行之。
最终给劳务公司。。。。我来说说我们这边的情况,劳务工和用工单位不发生任何关系,只是属于单纯的工作关系。一般情况下,劳务工在辞职之前须向用工单位提交辞职报告,然后在由劳务公司派人到用工单位拿取辞职报告。说明:劳务工是直接和劳务派遣公司直接发生用工关系,也就是(签定合同)。所以报告最后必须是劳务公司得到。
Q3:劳务派遣, 向谁提交辞职报告
这就不一定了,给你的建议是向两家企业同时提出离职,这样比较保险。
这当中会涉及到两家公司签订的商务合同条款,如果你所工作的单位并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那么你的辞职报告就白交了。
应该只是一个手续,派遣公司可能是为了规避一些潜在风险,比如自己辞职的话公司不用支付赔偿金。如果不放心,可以等新单位手续办得差不多了,去调档的时候再把报告给他们
Q4:劳务派遣工,在工厂做满3个月试用期,到期不想干了,应该怎么离职?
然后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办理离职手续,完成工作内容的交接和其它需要移交的资料等等。
主要是你要详细看看合同内容的约定,按合同约定办理即可。
但还有一点,最好在离职过程中同时通知用人单位。以便用人单位和劳务公司工作交接。
我们做事要有章有节有礼有法是不。
我是职业规划师陈老师,欢迎关注和交流。
请问是不喜欢这个工作吗?在不想干之前,得好好问下自己,是不是真的要这么做,当下能不能找到一份更适合的工作,毕竟三个月换一家公司,对其他用人单位来说,压力还是比较大的,会自然觉得你不够稳定。
当然,如果想清楚了决定了,那就勇敢地去执行。
至于怎么走流程,我的建议是:
1、先查阅雇佣单位员工手册,看是否有写明辞职的流程和条件,有的话按照流程走;
2、第一条走不通,直接找你的直属上司或者人事,说明自己的想法,他们会告诉你怎么做;
够简单吧,法律法规是有必要了解的,但操作的时候尽量简单。当公司知晓你的意愿之后,一般会:a、尽最大努力挽留你;
b、或根据协商上交接事宜。
积极沟通,祝你顺利。
作为一个执业律师接触过类似问题。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因此,被派遣劳动者与派遣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第六十五条规定,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 被派遣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 员工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与劳动派遣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以派遣单位存在过错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希望能帮到您。
主要看你与劳务派遣公司怎么签订的合同了,依据劳务派遣合同提前跟劳务派遣方提出离职申请。然后到约定时间离职就行了。
期间跟工厂没有多大关系。
重点是要看看你的合同内容,如果提前一个月那你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
如果是提前一周那你需要提前一周提出申请,完成工作内容及交接,你基本上辞职就会生效了。工资都不会受到任何的损失。
好好看下自己的合同内容,合理的提出离职申请,才是最最重要的哦
劳务派遣是一种“三角关系”的劳动用工形式,向题主这样的问题,要考虑以下因素:
第一,工厂只是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的是用工与被用工的劳务关系,不存在法律层面的劳动关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对象是劳务派遣公司,所以,劳动者提出离职不应向工厂提出,而应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
第二,题主要看下当时与劳动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关离职的约定条款,按合同约定条款办理即可。
第三,劳动者在完成正常的离职交接工作后,找劳务派遣公司结清工资,而不是找工厂。
其实劳动派遣工的辞职手续没什么不同。
劳务派遣工不同点在于:
一、劳动合同和是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
二、上班地点与劳动合同签订方不是一个地方。
所以,为了不影响任何一方,劳务派遣工资要辞职,应当按照这样的流程。
一、告知上班所在的公司你要离职。
二、书面想劳务派遣公司申请,可以在3个月试用期满前3天提出,否则就要提前30天提出。
三、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沟通,安排替代的人。
四、到期你处理完离职交接就可以领工资走人了。
总之,按照正常流程申请离职就好了,没有什么不同,只不过主体对象是劳务派遣公司而已。
试用期内提前三天书面提出离职,三天时间到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正式离职。如果试用期满了转正,成为正式员工就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离职。单位如果还需要你工作,会满了一个月与你办理离职,如果不需要你工作,会按实际情况在三十天内与你办理离职。提出离职要求,如果未到法律规定及单位约定的时间而擅自离职,给公司因此造成损失,会面临承担相应损失的风险。所以你如果着急离开的话,要在试用期内提出离职,不要超过试用期。
劳务派遣工的用工性质有些特殊,那么在离职手续上也会有所不同。正常或者正规的离职,相应的法律法规中都有明确规定,这儿就不再重复,如果公司要求严格按照正规流程走,那也没任何问题,员工就按照要求做即可。
凡事都有例外,这里的例外其实就是用工单位的态度,这个非常的重要。
当然,由于劳务派遣工是在用工单位工作,那还会涉及到一个离场的问题,这和用工单位有很大的关联。
如果你是唯一一个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用工单位的员工,或者说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用工单位的员工数量不是很多,屈指可数。这种情况下,劳务派遣公司会让用工单位代为管理。
你可以向用工单位的你的直接主管领导提出辞职即可,当然你也可以向劳务派遣公司当初和你对接的相关行政人员提出辞职。
如果你们的劳务派遣公司在用工单位派遣的员工数量比较多,那正常来说,劳务派遣公司会有一个专门对接这些员工的管理人员,当然这个管理人员可以从你们劳务派遣员工当中选择,也可以由劳务派遣公司从公司内指定一个,也就是说这个管理人员是属于你们自己人,是和你同属于同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的。
你要辞职的话,直接和你们劳务派遣公司指定的管理人员提出即可。
试用期当中离职其实很简单,只要提前三天,甚至当天提出,第二天就可以不用来了。
不过由于派遣员工牵扯到一个入场手续,因为派遣员工都在具体的用工单位工作,如果用工单位已经给你办好了入场手续,包括考勤、门禁,或者已经领取了各种办公设备,开通了对应的账号,权限等,那这些处理起来还是需要一个过程,建议按照用工单位的离场退场流程走就行了。
当然,如果你的入场手续还没办,那就简单很多了,也没什么流程可走。
提问者就属于这种情况。
其实和第一种情况有点类似,但区别在你已经开始做具体的工作,并且承担具体工作已经有一段时间。
这种情况下,无论你是向用工单位负责你的主管领导直接取出,还是向你们劳务派遣公司的管理人员直接提出,这个都不是重点,重点是要看用工单位这边对你的态度,因为你已经工作数月,那么用工单位有可能已经让你独立承担某些工作,这个时候你提出辞职,相信用工单位会有所考量,如果你表现足够优秀,那可能用工单位会尽力挽留你,甚至会给劳务派遣公司施加压力来挽留你。
当然,如果你想走,那没人能阻挡得了你。离场手续和前面一种情况相同,唯一多的一点是你可能要做具体的工作交接。
不管是哪种情况,我前面提到过,用工单位的态度很重要。如果用工单位想要为难你,或者说想要为难你所在的劳务派遣公司,那可能会在你离场手续上有很多沟沟坎坎,克克扣扣。如果用工单位还行,也没有刁难你的迹象,那么你离场会一切顺利。
当然此离职非彼离职,在用工单位这儿更多的应该叫离场或者叫退场, 因为你的劳动合同是与劳务派遣公司所签订的,所以你最终的离职手续,还有可能需要你回到劳务派遣公司当中去办理,这才是真正的办理离职。
因为你已经从用工单位退出,那么劳务派遣公司如果正规的话,离职手续也很简单,就和其他公司一样。如果劳务派遣公司不正规的话,那你要小心点,有可能克扣你的工资,甚至刁难你。
如果你还没有做具体的工作,那其实就没有工作交接的相关事项。 而你已经做了三个月,那说明你必定会有相应的工作交接要做。
工作交接的内容其实没什么太多说的,这里面需要注意的一点是交接人选,可能用工单位或者劳务派遣公司要选派对应接替你的人选,这个可能需要时间,你要注意。
总之,劳务派遣员工的离职牵扯到用工单位,牵扯到劳务派遣公司,既有离场流程,也有离职流程,所以不要马虎。
你的离职需要先跟派遣公司进行沟通。查询与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上对于离职一事的要求。如果需要提前跟企业进行沟通还是要履行一定的程序。只要你的离职符合约定的时间和流程,正常进行工作交接。职业选择秉承着“双向选择”的原则,对于个人是没有任何影响的。
其他建议:在签订合同之前对于所要从事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及薪酬待遇要有个充分的了解,避免刚入职就离职的想法。虽然离职对于个人没有任何影响,但是慎重进行职业选择是对企业和个人的基本尊重。
劳务派遣,意思就是劳动力租凭,就是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内会注明试用期限和报酬的相关规定。
一,国家《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以及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那么就是说合同期限是短暂的,劳务派遣公司与第三方雇佣公司会达成协议,把劳动者“雇佣”给雇佣公司务工,也就说明劳务派遣工与雇佣公司的关系并不是正式的合同工,所以试用期满,没有违背合同里的相关规定,完全可以解除合同。
二,劳务派遣,严重的讲,极大的剥削了劳务工的权益。其享受不到与正式工的同等待遇,因为劳务工和雇佣公司没有发生直接关系的合同,也就说明按劳动法里应得的一些权益被剥夺,即使有劳动法保护,也会受到不公平的对待,正所谓同工不同酬。
既然已经做满了试用期,也履行了你在合同里的义务,可以按照劳动法向劳务派遣公司或第三方雇佣公司提出离职解除合同。
Q5:派遣工辞职要怎么辞?
首先要跟你现在的务工单位沟通,然后写辞职报告交到派遣单位去。等待派遣单位的批复。
劳务派遣已经写进08年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派遣工和其他工种拥有一样的权利义务,所以只要是签订过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工辞职的话一样是提前三十天提出书面辞职报告。在试用期之内的提前三天提出书面辞职报告
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辞职,因为作为派遣工,你的劳动合同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
劳务派遣公司另行派遣他人到用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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