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派遣公司能异地经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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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包头市可办人事代理的机构有哪些?
去稀土大厦附近那个人才交流中心3楼,专门办理档案管理等问题
包头市可以做人事代理的企业有包头卓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他是呼和浩特市卓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他们主要的业务是人事代理(代发工资、代缴社保、公积金)劳务派遣、招聘猎头等人力资源服务,具体联系方式上网搜吧,我也不记得了!
二)委托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办理程序 1、个人委托 (1)填写表格:委托人到人才中心填写相关表格,回原单位盖章,原单位盖完章交人才中心。 (2)调动审查:人才中心向有关单位发调档函,需对档案进行审查,档案材料必须齐全无缺损。 (3)发调转通知:对具有国家正式职工身份的,人才中心发调转通知,将人事、工资关系转人才交流中心。 (4)办理委托手续:档案齐全、委托人填写《流动人员登记表》,签订《委托档案管理协议书》。 2、单位委托 (1)出具证件:委托单位出示有关部门批准建立的文件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审查档案:委托单位提交被委托管理人事档案人员名单、人事档案及有关证明材料。人才交流中心分别进行预审,尚未调转人事档案的,人才交流中心协助调转。 (3)办理委托手续:档案材料齐全,签订集体委托协议书。
稀土高新人才中心、包头市人才市场
http://www.51zxw.net/study.asp?vip=262922自己去看看....
Q2:2017包头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属于哪个地方派遣
劳务派遣公司为包头高新人力资源派遣有限责任公司。
监狱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招考辅警人员。
Q3:劳务派遣相关问题?
我来告诉你真相: 劳务派遣是用工单位用来打法律擦边球的工具!
它的好处只是对用工单位的,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是为了规避劳动合同法中对于干满十年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很多用工单位,解除了员工的合同,然后要求这些员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约,最后在由劳务派遣公司将这些员工派遣到原用工单位工作。用工单位摇身一变成了和这些员工没有劳动关系的一方。(这就是为什么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会出现劳务派遣泛滥的重要原因)
第二,是出于经济利益。国企朝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从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了,其中有很重要的个措施就是“减员增效”,国资委对于国有企业的员工数和工资总额是有限制的,增加正式员工就意味着和国企的改革方向相悖,而且也意味着正式员工的工资总额就要有更多人来分摊。最好的办法就是使用劳务派遣,因为使用劳务派遣员工不算企业的正式员工,而且人工费用在财务上可以列入“代办费”“工程费”等其他各种名目里,根本不会占用正式员工的工资总额。
第三,就是为了规避法律责任。因为用工单位如果使用了劳务派遣,那么其雇主身份是很模糊的,只要身份一模糊,责任就模糊。如果出现事故或者是纠纷,就可以和劳务派遣公司两边相互推诿。(现在你明白为什么只要哪一出什么事就是“临时工”出来顶罪了吧,这真不是骗人的,而是劳务派遣的问题。)
第四,是利于管理。因为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员工没有劳动合关系,随时可以将派遣员工退回。派遣员工由于随时面临失业的压力,自然工作努力。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上实施,可实际上根本不是那么回事。现在的劳务派遣基本上都是用工单位招工后再把工人挂靠到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对派遣员工基本上是不闻不问,“劳务派遣已经完全变味了”。在劳务派遣现象集中的全国公有制企业、事业、机关单位,长期在一线岗位从事主体工作的工人是劳务派遣的主体。劳务派遣公司“招人不用人”,用工单位“用人不招人”,导致用工单位并不和员工签订合同,而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要是出了什么问题,劳务派遣公司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不敢得罪用工单位,被派遣人员利益得不到很好的维护。被派遣人员处于“两不管”的境地,深受其害的绝大多数是农民工、下岗工人、城镇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由于没有与员工直接签订合同,许多用人单位都借此规避《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随意克扣其正常工资与福利待遇,一些用人单位甚至随时“裁员”和“甩包袱”;另一方面,劳务派遣职工对企业的贡献完全被抹杀,他们的工龄永远都是从零开始,周而复始。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务派遣员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员工同工同酬的权力,实际上也不是那么回事。现在的用工单位都是集中大量的使用劳务派遣员工,只要把他们集中安排在一些岗位上,不要与正式员工出现混岗,就完全避免了同工不同酬的问题,他们得到的工资水平都要比正式员工少得很多。
除了以上这些主要方面以外,劳务派遣员工还在很多方面得不到公平的对待。比如:不列入升职的范围,不能加入党团工会组织,等等。你到百度的劳务派遣吧去看看吧,这里有很多劳务派遣员工网友在倾诉他们受到的“二等公民”待遇。
总之,劳务派遣是对用工单位是极大的有利,而这种好处都是建立在对劳动者极大的不利之上。
Q4:劳务派遣公司能异地经营么?
可以外地经营。
多数工厂是不跟外地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的,因为一方面对于一些社保公积金的问题,他们自认不能起到一个很好的监督功能而可能损害他们员工的利益,长远来说,不利于他们的工厂招工和名誉。
所以很多工厂不承认外地发票。而且就一个工厂所在城市而言,大大小小的劳务公司就有几百家,也实在不需要做异地派遣。当然也有些用工缺口比较大的厂子,只是这种愿意做异地派遣的厂子通常来讲在当地是不大好招工的,企业条件也就可想而知。
扩展资料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同时,经营劳务派遣公司的门槛也相应提高,其注册资本从现行的50万元提高到了20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对派遣单位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
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劳务派遣单位
我想你要问的不是跟工人之间的劳务问题,而是工厂之间的问题。多数工厂是不跟外地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的,因为一方面对于一些社保公积金的问题,他们自认不能起到一个很好的监督功能而可能损害他们员工的利益,长远来说,不利于他们的工厂招工和名誉。所以很多工厂不承认外地发票。而且就一个工厂所在城市而言,大大小小的劳务公司就有几百家,也实在不需要做异地派遣。当然也有些用工缺口比较大的厂子,只是这种愿意做异地派遣的厂子通常来讲在当地是不大好招工的,企业条件也就可想而知。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你有所帮助!请将问题设为最佳答案,若有疑问,请补充!!!谢谢!
可以,假如你是本地劳务派遣公司,在本地和员工签劳动合同,然后外派到异地去,但有些地方有限制,例如上海新出台的法规规定:
外省市劳务派遣单位在上海注册设立子公司或者分公司的,其子公司或者分公司作为上海的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务派遣员工订立劳动合同,为劳务派遣员工办理招工备案并缴纳本市的社会保险。外省市劳务派遣单位未在上海注册设立子公司或者分公司的派遣员工,也应当在上海缴纳社会保险。
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约定,由用人单位每月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劳务管理费。
一般情况下,劳务管理费按人头收取。有固定方式,如:每人每月100元;也可以按劳务费的%额外支付。
由此可见,劳务派遣公司的利润来自于劳务管理费。如果有庞大的劳务输出业务,管理费收入还是挺可观的。
另外,劳务派遣公司还可以代理招聘和培训,从中也可以产生利润。
综合来看 前景还是不错的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令第19号)
第六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称许可机关)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必须向所在地申请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