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受伤用人单位还是用工单位承担责任?派遣工因工受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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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派遣工因工受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劳务派遣工因工受伤,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也就是说,劳务派遣的劳动者受伤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但其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规定第十条明确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也就是说,在劳务派遣职工发生工伤时,派遣单位是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如果在派遣单位拒不申请的情况下,受伤职工也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规定,自行申请工伤认定。
Q2:派遣人员受伤了应该如何处理?劳务派遣工伤由谁负责?
是在工作时间受伤就是工伤!
给谁干活受的伤,谁就要对你负责任!
劳务派遣公司也是党的领导下,也要执行党章!
Q3:劳务派遣工发生工伤后,应当由谁赔偿?
如果当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时没有进行约定,佣工方承担工伤损害赔偿责任,派遣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以这时候积极主动帮助派遣职工办理向佣工方索赔对派遣方有利,否则员工可以起诉佣工方连带起诉派遣方。
由跟你签劳动合同的派遣公司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Q4:劳务派遣工的工伤责任由谁承担
劳务派遣员工发生工伤责任谁承担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明确,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公司派遣劳务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派遣用工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公司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不太了解楼主的情况,不知你是不是已经有了女朋友。如果有了应该和她商量一下。如果没有,而且目前专注于做事,没这心思。那就不要强求。只有等你自己准备好了,想要结婚了。别人的意思毕竟是别人的意思。以后这是你的生活,还是得你自己拿主意。如果确实没这想法,还是不要太过仓促,毕竟这是长远的事。别人说什么都不重要,也不好给你拿主意,主要还是看你自己。
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出的,前提是劳务派遣单位要给你缴纳工伤保险。
如果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都没有给你缴纳工伤保险,那就要看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约定由谁来赔偿了。
不过员工可以选择告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的劳动局都会支持你的。(比如你选择了告用工单位,最后劳动局就会判用工单位赔偿了你。用工单位觉得应该由劳务派遣单位赔给你,那么用工单位自行找劳务派遣单位协商或诉讼解决,就跟你没关系了。
Q5:劳务派遣工受伤,用工单位用担责任吗
劳务派遣单位用单位应履行用单位劳者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者应与接受劳务派遣形式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约定派遣岗位员数量派遣限劳报酬社保险费数额与支付式及违反协议责任用工单位应履行列义务:(一)执行家劳标准提供相应劳条件劳保护;(二)告知派遣劳者工作要求劳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资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福利待遇;(四)岗派遣劳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培训;(5)连续用工实行工资调整机制 些规定看管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均需履行劳律保障劳者命健康安全义务 劳者属于劳务派遣工幸发工伤事故劳务派遣单位接受派遣单位并作申请或者告要求两者承担连带责
连带责任从产生原因上可以分为法定连带责任和约定连带责任,法定连带责任一定要由法律明文规定,虽然《劳动合同法》第92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在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情形下,二者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笔者认为连带赔偿责任和连带责任只是一种隶属关系,赔偿责任只是责任的一种,比方说用人单位在法定情形下有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当用人单位不支付时,便产生一种责任,但这种责任就不能说是一种赔偿责任,而且并非只要劳务派遣单位一违反该法的规定,用工单位就必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比如派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派遣工处在该法58条第2款规定的无工作期间,而派遣单位没有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向派遣工支付工资,笔者认为此时如果机械地适用92条,要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是和合同法原理相违背的,因为二者的派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该法92条似乎理解为在派遣期间为宜,虽然将于2008年5月1日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二者规定为共同当事人,但是不能由此规定反推出二者对劳务派遣工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只要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务派遣协议没有约定二者对劳务派遣工承担连带责任,用工单位就无需承担连带责任,当然在派遣期间,如果派遣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派遣工造成损失的,用工单位应当承担法定的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