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被用工单位辞退有补偿吗?劳务派遣工被辞退如何补偿辞退人员?

劳务派遣被用工单位辞退有补偿吗?劳务派遣工被辞退如何补偿辞退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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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工被辞退如何赔偿?

务派遣员工与一般劳动者一样,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被用人单位辞退,都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Q2:劳务派遣员工被用人单位解雇是怎么补偿

劳务派遣的员工与劳务派遣的公司双方签订相关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是能得到赔偿的。劳务派遣员工与一般的劳动者是一样的,如果劳动者没有出现过错却被用人单位辞退的话,都是需要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会出现以下这三种情况,当事人可以对照自己是属于哪种情况,是否应该为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在一年的时间内向有关机关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1、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对其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认定用人单位的行为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应该向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也就是每工作一年向其支付两个月的本人工资;2、如果用人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其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相关规定的,应当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也就是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的工资;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去通知劳动者需要解除双方劳动合同的,还需要对其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法律依据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Q3:劳务派遣工被辞退如何赔偿?

务派遣员工与一般劳动者一样,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被用人单位辞退,都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Q4:劳务派遣工被辞退如何补偿辞退人员

劳务派遣员工被辞退,经济补偿金应由劳动派遣单位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Q5:派遣劳务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可以拿到赔偿吗?

这是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该法条规定,不属于建立劳动关系范围的劳务工不适用《条例》,当然也就没有经济补偿金。

劳务工在什么情况下有经济补偿金呢?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和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具有下列情形时,应当认定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形成劳动关系,并适用劳动法,但社会保险关系按现行规定处理(即按其原来的社会保险关系处理):(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2)劳动者付出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或劳动者实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约束;(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工作证”或“服务证”等身份证件,或填写“登记表”、 “报名表”,允许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员工名义工作或不为反对意见的。这条法规是市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十一条规定的。依该规定,劳动者由于政策或维持生计的原因,可能在正式用人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实际劳动,以取得报酬。这种关系,仍属于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主要体现在拖欠、克扣工资的,用人单位将承担补发工资并加付25%的补偿金;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提前一个月通知,按一年一个月标准给付经济补偿金,等等。由此,符合上述条件的,劳务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金。

所以,劳务工只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能得到劳动法的保护。

但是,需提醒老职工注意的是,在这一点上,仲裁和法院的做法有所不同,上述只是高院的解释,法院照此执行,但仲裁并不执行。所以,老职工在遇到上述情况时,应当明确这一情况,作出明智的选择。

目前对(二)的解答本市尚没有实际的判例,目前仍按(一)执行。

1、自己持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到就业局和社保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有时间限制的。) 2、要看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3、可以自己交,到当地的社保办理。原则是一样的。只是因为缴费高低与企业不同会导致养老金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