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协议范本百度文库(签劳务派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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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协议书怎么写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 (二)工作地点; (三)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 (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 (五)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 (七)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 (八)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 (九)经济补偿等费用; (十)劳务派遣协议期限; (十一)劳务派遣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 (十二)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的责任;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纳入劳务派遣协议的其他事项。
Q2:劳物派遣合同
这是新劳动合同法中对劳务派遣规定,你看看对你是否有帮助。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Q3:签劳务派遣合同
这是很多劳务中介公司常用的方法,把你的工资的一点点留下来,做为回扣,才不收你钱的,你不做了没了回扣,肯定是要出钱的,因为你有和劳务中介签订合同,对你说的你没证据,只能是出钱!就算你不出,他们也会从你们工资中扣!工资是厂方给劳务中介,劳务中介在给你们发放的!
不同意扣只有先拿到钱
然后去当地劳动部门投诉
投诉不成可以仲裁
不过很耗时间
很多公司都看到这点
不怕员工告
Q4:谁有一份劳动派遣协议书的样本?
劳务派遣协议书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
乙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委托甲方提供劳务派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派遣人数、期限和岗位
1、甲方向乙方派遣劳务人员 人。
2、派遣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到期,如乙方继续需要派遣,则双方再续签劳务派遣协议。
3、乙方安排甲方派遣劳务人员从事的生产(工作)岗位或劳务项目是: 。
第二条:工作时间和休假
①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②劳务人员享有休息法定假日的权利;
③工作时间按国家有关规定和乙方有关制度执行。
第三条:劳动报酬
1、乙方向劳务人员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如实行计件工资,则计件工资标准为90%以人员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可以完成。
2、双方约定,乙方的工资分配形式为: 。加班加点可以调休或按国家规定标准发放加班工资。
3、关于奖金、津贴、补贴和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标准,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结合乙方的分配制度确定。
4、乙方应建立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保证劳务人员工资水平与乙方经济效益和本人贡献相适应。
5、乙方应依法给劳务人员享有必要的福利待遇。
6、劳务人员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到省地税。
第四条:社会保险
1、乙方应按政府有关法规,为劳务人员支付单位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此项费用乙方应按月汇入甲方帐户。
2、 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劳务人员工资发放中扣缴。
3、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务人员,应由甲方按时向南京市社保中心申报,并办理相关手续。
4、农业户口的外地临时劳务人员,甲乙双方尽可能动员其在南京参加社会保险。如本人坚持要回原籍参加社会保险,应由本人书面声明。
第五条:医疗和非因工负伤
1、对未参加医保的劳务人员若患小病,需门诊或住院治疗,应在乙方指定医疗机构医治或由乙方发给每人每月 元医疗补助费实现医疗包干。
2、对未参加医保的劳务人员,若患重病或非因工负伤,乙方应根据劳动部劳部发[1994]479号、劳部发[1994]481号文规定,发给劳务人员经济补偿金。
3、乙方已为劳务人员缴纳医疗保险,则劳务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应按医保规定处理。
第六条:工作处理
1、乙方应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制度,执行国家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
2、乙方必须为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3、甲方应在劳务人员岗前培训中和派遣过程中,加强对劳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配合乙方做到安全生产。
4、当劳务人员发生工伤时,乙方应及时组织抢救,并垫付医疗费用。同时通知甲方。
5、工伤事故由甲方负责申报,乙方给予配合取证。医疗终结后,需要作“劳动能力鉴定”的,由甲方负责向有关职能部门联系办理。
6、工伤费用,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属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由甲方向工伤保险部门申请理赔。属于用工单位支付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7、劳务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保险”的,若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由甲方负责向保险机构申请理赔,乙方给予相应配合。对劳务人员工伤的处理,参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
8、甲方负责工伤事故的处理,并做好家属和劳务人员的安抚工作。
9、发生工作事故后,若家属前来处理有关事宜,其食宿和车旅费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劳务费用结算
1、劳务工资:劳务人员工资发放表由乙方负责编制,每月 日,乙方将应发工资总额汇入甲方帐户。甲方在每月 日,通过银行制卡(存折)发放或提取现金发放。
2、社会保险:甲方应在每月 日,将社会保险清单送达乙方,乙方应将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部分与劳务人员工资一起汇入甲方帐户。
3、档案托管费:用工单位或劳务人员将档案送达甲方的或由甲方委托劳动部门保管的,档案托管费全免。如档案在人事部门保管的,托管费10元/人·月,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然后甲方再支付给人事部门。
4、录用备案和合同签证费全部由甲方承担。
5、住房公积金:如乙方要求缴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标准根据省住房公积金办公室规定,由乙方根据劳务人员工资情况确定。属于单位缴纳的费用,乙方按月汇入甲方帐户,属于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劳务人员工资中扣缴。
6、管理服务费:甲方按劳务人员每月应发工资总额 %向乙方收取,或按每月发工资实有人数,每人每月 元收取。每月结算一次。
7、补偿金:如发生《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应向劳务人员发放补偿金。该补偿金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然后由甲方发放给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务人员。据实结算。
8、退休档案费:南京市规定,退休人员应一次性缴纳退休档案费1500元/人。该费用据实向乙方结算。
9、甲方向乙方收取的各项费用,务必向乙方开具税务部门印制的税务发票,以便乙方财务做帐。
第八条: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要根据乙方的用工需求, 天内提供合适人选供乙方考核,对乙方确定的用工对象,甲方在 天内办理好相关上岗手续。
2、派遣到乙方工作的劳务人员,甲方应在一人月内签订好“劳动合同”,并办好合同的录用,签证工作和申报缴纳社会保险事宜。
3、甲方应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劳务人员工伤和生育保险事宜。
4、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劳务人员岗前培训。甲方也有责任对劳务人员进行遵章守纪教育和安全生产教育。
5、甲方对被乙方辞退的劳务人员,应及时做好转岗或办理退工手续。
6、甲方派遣到乙方的劳务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应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规程,接受乙方培训,服从乙方安排,并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甲方应在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将甲、乙方员工手册发放给劳务人员并告知他(她)们务必逐条执行。
7、甲方应做好派遣到乙方劳务人员的跟踪管理服务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走访用工单位和劳务人员,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8、甲方应经常保持与乙方沟通,认真听取乙方的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劳务工作的管理。促进劳动工作规范、合法、有序、高效。
9、如发现乙方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甲方有责任同乙方交涉,并要求其改正。
10、甲方应为派遣的劳务人员办理出国政审、职称申报、婚育证明。购房时的个人收入证明、户口落户手续等。
11、甲方负责处理劳动纠纷,乙方给予配合。
第九条: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选择劳务人员的权利
2、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须与其签订《上岗协议》,明确劳务内容,工作要求和工资标准等。
3、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乙方要配合甲方处理,有关处理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劳务费用和有关费用,不得拖欠。
5、乙方权按照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6、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的工资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如发现甲方克扣劳务人员工资或拖欠缴纳社保费的,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并要求尽快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适当的赔偿。
7、如发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之一情况时,乙方不得将劳务人员退给甲方。
8、劳务人员发生《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况之一时,乙方可将劳务人员退回甲方。劳务人员发生《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提前三十五天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能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务人员。
9、乙方如需补充劳务人员,应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招聘和办理录用手续。
10、乙方对下月拟退回的被派遣劳务人员(停缴社保),应在本月24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遇周六、周日应相应提前),以便甲方为该被派遣劳务人员办理停缴社保手续。否则,乙方应为被派遣劳务人员承担一个月的社保费用。
第十条: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如其中一方拟变更或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然后,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2、甲乙双方,如其中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有关内容如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应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 法定代表人/授权: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附件:1、双方营业执照(社团法人证书)、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资质证明材料;
2、甲方和乙方及乙方具体部门的规章制度或员工手册;
3、被派遣劳务人员名册;
4、乙方及乙方具体部门的工作岗位的岗位要求。
http://www.xici.net/b839895/d61831881.htm
最新的了
如果已经毕业了的,就无法得到新的就业协议书了,因为此协议只对未毕业的学生有用,毕业后就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来对双方的行为进行法律约束
还没毕业的,可以向学校去申请,但一般希望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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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劳务派遣合同范本
劳务派遣合同为3方关系,用人单位(派遣方),劳动者,用工单位(接受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就你的薪金福利的分担签订协议。劳务派遣合同与其他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且期限为2年以上。
劳务派遣合同
用人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派遣单位:劳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就业,满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甲方将本企业所需劳动力交由乙方统一派遣。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人员的条件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体人数另约定)。
二、劳务派遣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1、劳务派遣人员可由甲方自行面试、确认录用,也可委托乙方进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确定。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2、甲、乙双方按照商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更改《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依法需要辞退的,甲方应提前35个工作日将辞退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与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甲方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职工的“三期”期间,甲方不得通知乙方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甲方应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用人单位的职责。
三、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见附件)支付
1、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标准执行,实行同工同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应于每月 日前转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转入每个劳务派遣人员的银行工资卡账户内;
3、甲方应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乙方根据甲方转入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足额发放和缴纳;
4、劳务派遣人员的每月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以及乙方未能按期转入工资卡账户,违约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总额5%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
(二)对劳务派遣人员是否适合要求有最终决定权;
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3、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甲方要求劳务派遣人员进入公司前需身体健康,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证明,体检不合格的人员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四)甲方确因生产经营变化需减少或退回乙方劳务派遣人员时,应提前3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须结算清本协议第六条第一项1、2、3款的费用,经甲、乙双方商定后,由乙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五)因社保费用为提前申报,故甲方每月10日前应将社保费用增减情况通知乙方(如遇休息日及节假日应相应提前一日);
(六)确定和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七)因甲方原因造成劳务派遣人员与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经济补偿责任,由甲方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八)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九)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十)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简单的工厂医疗服务。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有义务把甲、乙双方签定劳务派遣协议的事实告知劳务派遣人员,并且作为乙方和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的其中一项条款;
(二)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三)全面负责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提供给甲方备案;
(四)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派遣人员档案;
(五)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
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尽量避免对甲方的正常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相关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七)对劳务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帮助甲方向劳务人员索赔,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八)乙方应指定专人定期到甲方处,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应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九)乙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协调处理工作;
(十)劳务派遣人员应遵守甲乙双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乙双方的工作安排与管理,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服务期的,应提前30日向甲、乙双方同时书面申请。待批准并办理完毕与甲方的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其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六、费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
1、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或实习生的意外险费用;
3、劳务派遣的服务管理费用;
(二)费用的标准:
1、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2、不参加社会保险的实习生的 万元额度的意外险保费,按每人一份年交额一次性划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3、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标准:
①每人每月 元;
②按职工工资总额的 % 收取。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甲方于每月10日前将(二)项中1、2、3款规定的费用以转账结算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其中: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标准以甲方的工资清单为准;各项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及睢宁县政策调整,双方也应依法及时调整;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七、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
1、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评、季评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负责落实;
2、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享有甲方规定的福利、劳保、工作、学习、休息等待遇和评优、评先等权利。
八、工伤事故处理
1、甲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2、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束后,由甲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3、因发生工伤而引起的所有费用,除社会保险机构按政策规定支付外,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负责办理;
4、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甲方按月支付。
九、劳务派遣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无疑义,合同顺延;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一方提出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其他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满即终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拟变更本合同内容或提前终止本合同的,都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则视为本派遣协议继续有效,合同期顺延,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3、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十一、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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