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与劳务派遣有什么区别?中建二局西南分公司外聘和劳务派遣有区别吗?

外包与劳务派遣有什么区别?中建二局西南分公司外聘和劳务派遣有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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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工和计划外聘用工什么区别

劳务派遣,即劳动力租赁,由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

计划外用工,在一部分企业、事业单位中,有一些长期在单位工作或为单位服务,一直没有作为正式职工编制,但又列入劳动统计范围的人员。在60年代及70年代初称为非在册人员,70年代中期开始称为计划外用工。

从概念上来看,劳务派遣与计划聘用是有本质区别的,前者属于派遣单位的人,合同双方为派遣机构,费用支出是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一般只与派遣单位发生费用往来。而后者则属于用人单位自己聘用的人,只是聘用人员分计划内外而已,其合同关系为用工方与工人之间的,费用支付也是直接发生工资支付关系的。

说明白了就是国企推脱责任的叫法。其实都是一样。

所谓计划外聘用员工,只是你所在用工企业内部的一种用工形式,在法律上没有这种说法。

你和企业签订合同后,和你有劳动关系的就是这家用人企业了;但原来你作劳务派遣工时,和你有劳动关系的就是派遣单位,和用人企业不存在劳动关系。

无论哪种形式,都是“不让干就不让干”的,都要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来执行,否则就是违约。你的劳动权利会依法受到保障的。

Q2:劳务派遣人员与计划外聘用员工有什么区别?

没有很明确问题,你应该是在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

其他类型企业应该不会这么分,我就个的理解回答如下

1.劳动派遣:就你被甲公司雇用,并签订劳动合同,派到乙公司工作.

2.计划外聘用员工,应该是甲公司雇用,也在甲公司工作,但是福利待遇则与正式编制员工有差异(一般是差一些)

隶属不同,享受的权利不同,也就是说如果你是劳务派遣,那你就是与劳务公司签定劳动合同,而不是与你工作的单位签定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你不是你所工作的公司的员工,而是劳务公司的员工。比如公司的福利可以不给你享受,到了你可以签定无固定劳动合同的时候,却不能签,因为你隶属于劳务公司而不是你工作的单位。总的来说没有保障。

Q3:中建二局西南分公司外聘和劳务派遣有区别吗?

分两种情况:1:如果用工单位委托派遣公司进行外聘,此外聘与劳务派遣性质是一样,一般企业不采取这种外聘。2:用工单位直接招人外聘,劳动关系与用工单位挂钩,福利待遇一般低于用工单位的编内制员工。

Q4:人事外包和劳务派遣的区别?

最大的区别:人事外包劳动者是和工作单位签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劳动者是和派遣公司签劳动合同。其余的区别就是这条的延伸了,比方说风险、责任、招聘主体什么的都不一样,如果你是用工单位非要在这两个选择一个的话建议你选择劳务派遣。如果你是个人就没的选了,只能选签与不签。

人事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区别

人事外包,指企业将人事行政管理的大部分工作(通常是建立劳动关系、录用退工手续、档案管理、保险福利管理、工资发放等),以协议方式交由专门的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商完成。

人事外包分为人事代理和劳务派遣。区分两者的关键点,在于谁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人事代理是员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企业只是将人力资源非核心部分的工作,部分或全部委托专业机构代理;而劳务派遣则是中介机构成为员工的法定雇主,实际用人单位同中介机构签订人才派遣或租赁合同,用人单位只负责派遣员工的工作管理,人事管理则交由中介机构来做。

Q5:我属于外聘员工,单位说我走劳务派遣这一块,签的是一个项目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不是按照劳动法应该签2

劳动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所以,根据题目,楼主你应该不是你单位的正式工,而是通过劳务派遣单位和你定的劳动合同,派遣协议都是两年一签的。

个人认为你还是抽空问下其他同事是不是也是签订的派遣合同,如果都是如此,那就是单位的大环境决定的,您不必纠结于派遣合同还是和单位签的正式合同,现在国家对于派遣工的福利待遇越来越重视了,要求同工同酬,所以如果其他待遇福利方面没有很大差异,还是能忍则忍吧,现在工作不好找啊。混个经验,混口饭。

根据您的疑问,您好像对经济赔偿很在乎,这方面不必为难,劳动法对于经济赔偿明确规定的标准:N+1,如果不是N+1和你解除合同,你可以不签字,在和单位协商的。

此外对于2年后合同的到期问题,劳动法也有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前通知劳动者续签合同,如果单位提出不续签,也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标准依然是N+1,所以,在合同快到期的前两个月就问问续不续签,多问问派遣单位的负责人和你工作单位的人事部负责人。这些都是合法的你应该知道的权利,很透明的,所以不必过分担心。

还有疑问欢迎短信。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和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的单位是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你单位应与您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你属于劳务派遣性质,不是厂方与你续签合同,应该是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如果劳务派遣单位要解除你的合同,这种情形是有经济补偿,应当由用人单位即劳务派遣单位支付给你。

经济补偿的标准是: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