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规定?劳务派遣 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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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怎么抽成
Q2:劳务派遣 补偿金
1、你朋友所在的该外企与劳务人员之间没有劳动关系,该劳务人员与劳务公司之间具备劳动关系。因此,派遣到你朋友所在外企的劳务人员不能按照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关系的规定要求你单位,该外企与劳务公司之间是民法意义上的合同关系,不是劳动法上的合同关系。
2、对于劳务公司提出的增加支付补偿金的条款,实际上是想达到劳务公司应当承担的用工成本转移给该外企的目的,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不能续签劳动合同的,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该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及劳务公司在劳动合同终止后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而按照劳务派遣协议,该费用则有用工单位即该外企承担。
3、因此,对于劳务公司提出的该要求,该外企可以拒绝,拒绝的理由可以以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单位为用人单位,而不是用工单位,且该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不是必须的。
4、如果劳务工在我公司工作期间被发现不能胜任工作或劳务工本人提出不在该外企工作,该外企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是否承担经济补偿金要看该外企和劳务派遣公司之间的合同约定。
这条协议时甲方乙方之间的协议,而你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如果甲方拒绝同意这条协议,也是可以的。因为毕竟你是和乙方签的劳动协议。法律上没有明确要求用工企业(即甲方)需要支付这笔补偿,但是你可以向乙方索要补偿。
拒绝合法。劳务派遣公司的要求实际上是在转嫁责任,并不是如下59条所说的约定违反协议要承担的责任。
依据 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2、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除非单位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否则劳动者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很明确的告诉你,你公司可以拒绝,劳动法规定劳务派遣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派遣人员的工资由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也应由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务派遣公司支付。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你公司可以拒绝,但是该拒绝不具有法律效力
你不用扣法律字眼,你要把法条联合起来看,然后你就会明白,劳务工的工资实际上是你公司发放的,派遣公司只是经手,那么劳务工在你公司工作的时间里当然要计付经济补偿金了
至于你的补充问题,被发现不能胜任工作的,要付经济补偿金,劳务工本人提出不干的,不用支付
Q3:劳务派遣人员比例究竟应该是多少呢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用工单位在规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于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内降至规定比例。用工单位未将规定施行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降至符合规定比例之前,不得新用被派遣劳动者。
Q4:劳务公司抽取20%的提成合理吗
不是合理不合理,那是违法的,国家是有明文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员工必须和正式员工同工同酬,不得向员工收取任何费用,这是去年3月1号就开始的劳务派遣新规定!
要看单位怎么签约的
劳动报酬,(工资-3500)后计算
劳务报酬,收入低于4000元,(收入-800)*20% 计算个税
这里的收入含你那个提成
Q5:劳务派遣跟合同工有什么差别?工资待遇一样吗?
首先,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然后把劳动者输送到其它用工单位的行为。
劳务派遣根合同工的差别有以下几点:
1、签订合同的对象不同
劳务派遣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合同工是和用工单位签合同。
和谁签合同,就由谁负责管理、代缴个税与社保,如果出现劳务纠纷,由签订合同的公司负责。
2、工资、福利、晋升等待遇不同
合同工享受用工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晋升等待遇,工资由用工单位直接支付;
劳务派遣的工资由用工单位支付给派遣公司,再由派遣公司支付派遣劳工,享受劳务派遣公司的工资、福利、晋升等待遇。劳务派遣公司会从用工单位支付的工资中抽取部分作为劳务派遣的管理费,所以劳动者的到手工资就少了。
3、财务处理方式不同
合同工由用工单位制作工资表,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税,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可税前列支。所支付的工资可以作为计算福利费等列支限额的工资总额的基数。
劳务派遣的工资,需要收到派遣公司开的发票作为税前列支的凭证,不用代扣代缴个税, 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劳务费,不能作为计算福利费等列支限额的工资总额的基数。
举例:某公司2018年合同工工资支出200万,劳务派遣工资支出30万,实际发生福利费30万。那么2018年福利费列支限额为28万(=200万*14%),则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万(=30-28)。如果230万都是合同工工资支出,则福利费列支限额为32.2万(=230万*14%),也不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