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发生工伤的处理?劳务派遣员工工伤,用工单位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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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人员工伤谁负责
劳务派遣工伤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对劳务派遣公司而言,因派遣员工是在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受到的伤害,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会在合同中约定,因工伤而产生的用人单位义务,由用工单位承担。所谓的劳务派遣就是指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通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方式,将劳动者派遣至需要人员的公司的行为。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形成的是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是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所以,发生工伤事故的,在工伤认定中,应当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据相关规定的承担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如果用工单位没有履行法定义务,对于工伤的发生有过错,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才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十条 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被派遣劳动者在申请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工单位应当负责处理职业病诊断、鉴定事宜,并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提供被派遣劳动者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Q2:劳务派遣工出了工伤找谁负责?
劳务派遣工出了工伤一般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十条 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扩展资料:
劳务派遣特别受到外资企业、优势企业和国有大企业的欢迎,是因为有如下的因素的催生:
1、有利于降低招聘成本。通过劳务派遣输入员工,招聘工作完全可由劳务公司来完成,或者由劳务公司来完成招聘中的大部分工作,这样可以减少很大一笔招聘开支。
2、有利于降低培训成本。通过劳务派遣输入员工,用人单位可以同劳务公司一起完成新员工的岗前培训工作,而劳务公司也愿意配合此项工作,而在此项工作中用人单位用较少的人力财力就可以完成培训工作并达到工作要求。
3、有利于降低薪酬支出。通过劳务派遣输入员工的薪酬低支出,往往用来作为一种激励制度来体现。派遣员工(又称劳务工)经过努力工作或工作表现优秀的,可以转为正式员工(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这也是国家政策的趋向,而在实际用工中劳务工与正式员工工资和福利待遇确实存在差异。劳务工除正常工资、年终双薪及法定的福利外一般不享受正式员工的福利及奖励。
参考资料来源:
搜狗百科-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劳务派遣是近几年出现的一种新的用工方式。被派遣的劳动者虽然在用工单位工作,但却和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属于派遣公司的人。如果在工作期间出现了工伤事故,到底该找用工单位还是派遣单位?读者杨先生最近就碰到了这个难题。 读者杨先生最近给本报“老徐茶馆”栏目打来热线称,他在一家机械加工企业工作。今年年初,在生产过程中遭遇事故,手臂骨折,随后被单位送往医院治疗。住院将近一个月,花费近万元,出院后,杨先生找到工作单位,申请工伤,但工作单位却告诉他,杨先生根本就不是他们单位的人,而是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的人。杨先生这才明白,他当初签合同时,用人单位不是他现在所在的这家机械加工公司,而是一家劳务派遣公司。 后来,杨先生就找到了和他签订劳动合同的那家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公司承认杨先生是与他们签的合同,但却说派遣公司没有工伤保险,出了工伤事故应该由用工单位负责。就这样,杨先生被这两家单位推来推去,至今也不知道该如何申请工伤,更别说工伤赔偿了。 就此,山东舜元律师事务所庄文飞律师认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由此可以理解为,劳务派遣实际上涉及三方主体,即劳务派遣单位、被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被派遣的劳动者实际上是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再由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工与劳务派遣单位存在的是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又存在着合同关系。 庄文飞称,因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缴纳工伤保险的义务应是劳务派遣单位,而非用工单位。杨先生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内出现事故受到伤害,应该可以认定为工伤。如劳务派遣单位依法已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杨先生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从国家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Q3:被派遣员工在工作单位受伤怎么办
1、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书之后,就可以到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就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由用工单位负责,派遣单位承担补充责任。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Q4:派遣员工的工伤问题如何解决啊?
派遣员工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派遣单位)承担相应的工伤赔偿责任。
发生工伤首先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其次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稳定后,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
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后,可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此时,工伤职工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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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劳务派遣员工工伤,用工单位赔偿吗
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出的,前提是劳务派遣单位要给你缴纳工伤保险。 如果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都没有给你缴纳工伤保险,那就要看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约定由谁来赔偿了。 不过员工可以选择告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的劳动局都会支持你的。(比如你选择了告用工单位,最后劳动局就会判用工单位赔偿了你。用工单位觉得应该由劳务派遣单位赔给你,那么用工单位自行找劳务派遣单位协商或诉讼解决,就跟你没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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