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风险对策(经营劳务派遣公司有风险吗?)

劳务派遣风险对策(经营劳务派遣公司有风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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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企业如何防范税务风险

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是目前很常见的一种用工方式,劳务派遣单位取得的劳务收入按差额征收营业税政策,被一些企业滥用,成为企业规避税收的重要手段。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一些劳务派遣公司对外虚开发票,使用假发票,开具“大头小尾”发票隐匿收入。二是一些劳务派遣公司虚构实际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保险,或虚构劳务业务,从而按差额计算营业税,造成税款巨额营业税和所得税的流失。三是一些劳务派遣公司通过只与部分劳动者签订合同,用往来账户支付人员工资等手段,故意混淆职责,逃避缴纳养老保险费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收入成本费用的确认原则劳务派遣企业应以向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包括代收转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确认收入。劳务派遣企业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合理的工资和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只有符合企业所得法及相关规定,才可以税前扣除。劳务派遣企业应为每个被派遣劳动者独立开设银行账户,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货币形式的报酬,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转账方式支付的方可税前扣除。加强营业税的扣除范围和扣除凭证管理劳务派遣企业在计算营业税时,允许扣除的范围包括: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和为被派遣劳动者上交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劳务派遣企业应以为被派遣劳动者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支付的工资凭证、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凭证及其他合法有效凭证作为扣除凭证。用工单位支付劳务费,取得劳务费发票进行税前扣除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1)劳务派遣企业应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定劳动合同。(2)劳务派遣企业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签订定劳务派遣协议,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之间没有劳动雇佣关系。(3)劳务派遣企业按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工资、福利、上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4)用工单位不得在税前扣除被派遣劳动者工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各项费用。规范劳务派遣的发票管理劳务派遣企业向用工单位收取全部价款,应全额开具发票,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在同一张发票中注明。对使用假发票和恶意进行偷税的行为,应坚决打击,提高发票违法的成本和代价。税务机关应充分利用《刑法修正案(八)》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对于虚开劳务费普通发票,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易税网)

派遣,风险需要双方协商,一般都是甲方承担。外包,社保或者商保是乙方承担,风险也是乙方承担。税务就是发票不一样

Q2:什么叫劳务派遣用工方式?风险大吗?

风险不打,通俗点儿说可以说成是人事外包。劳务派遣主要是通过转变劳动合同关系来改变企业的用工形式,使用工形式更加灵活,同时可以帮助企业规避掉一些风险,例如: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形成,规避双倍工资的经济赔偿等等。可以说这种用工形式是一种趋势,只是现在很多人对08年执行的劳动合同法认识还不够深刻,所以也就没有意识到劳务派遣的必要性。

用工方式分为几种:转移、全程、减员、试用、项目 这些新劳动合同法中都有

没什么风险

只能要求单位按规定补交相关费用,建全你的社保关系。6、劳动仲裁是解决问题的最好途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你首先必须知道“劳务派遣协议”的相关内容,按规定协议中有岗位,你不用管,你只须关注你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5。

2、用工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也必须执行裁决书裁定的意见,你可以就用工单位违法辞退为由,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支付有关补偿费用。

4、工资、期限,合同中也应该约定了劳动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约定、按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五个月的社保按规定是不能补发的,仲裁申请的“被申请人”应该是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可作为应负连带责任的第二被申请人参与仲裁、“劳务派遣协议”违约及责任追究,甚至造成劳动合同终止,应该赔偿的所有费用应当按“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的违约方承担。

3,属于违约行为,由此造成的后果,即违约退回到派遣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Q3:什么叫劳务派遣用工方式?风险大吗?

用工方式分为几种:转移、全程、减员、试用、项目 这些新劳动合同法中都有

没什么风险

Q4:经营劳务派遣公司有风险吗?

不管公司是私人或政府的,前者是高风险,一般吃官司的比较多,(劳务派遣工,工作很累,待遇不高).后者有保护伞,即便是吃了官司,影响也不大.

Q5:劳务派遣到底有什么不好

劳务派遣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也称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实际上为用工单位(也称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工作。其目的是为了降低用工成本、规避用工风险,以及便于用工管理。   我国劳务派遣业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作为一个新生事务,还没有充分进入政府政策的视野。在缺乏规范的情况下,劳务派遣在运作中暴露出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经营地位不明确劳务派遣机构从事的是一种特殊的劳务经济,其经营的业务还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这给劳务派遣企业开展业务造成很大影响:企业无法按业务内容进行登记注册;如何核算劳务派遣企业的收入,依据什么税法,目前没有规定。   (二)、经营资质没有审批由于经营地位不明确,目前还没有专门的部门对其经营资质和经营业务进行审批,可能造成盲目发展的局面。   (三)、混业经营问题从调查的情况看,很少有纯粹的劳务派遣组织,大多是以劳务承包或劳务中介为主,兼营劳务派遣。   (四)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型工作的规模和岗位缺乏规范目前,劳务派遣被许多企业广泛用于各种可能的岗位。有一些比较正规的企业根据自身的需要合理地安排本企业劳务派遣型工作的规模,并对劳务派遣进行严格管理。它们制定专门的劳务用工管理规定,对劳务派遣三方的职责、派遣员工的培训、考核、劳务费的发放原则和标准、以及派遣员工参加工会和党团活动等作出明确规定。合理的用工规模和严格的管理,使得劳务派遣成为企业的一种有机的用工形式。企业通过建立末位淘汰制、将空出的固定岗位让给派遣员工、把不合适的人员转为劳务工的方式,使企业用工机制更灵活,使劳务派遣成为帮助企业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和用工制度改革的有效途径,从根本上节约了经营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率。   (五)、另外有一些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借劳务派遣的名义,大规模裁员。劳务派遣还使一些企业减少或不用固定职工。如上海市嘉定区某高新企业就已经不设人事部门,也不再为职工开设养老金帐户,企业只将一定数额的费用支付给人才服务中心,职工档案保管、社会保险等有关人事工作就都交给了人才服务中心。   (六)、劳务派遣三方的权益缺乏保障目前,凡是从事劳务派遣的,一般都能作到以下几点:劳务派遣机构与用人单位都签订有劳务派遣协议书,劳务派遣机构与部分劳动者签订有劳动合同,实行行业自律规范。但是,由于我国劳动保障的总体法制还不健全,使得劳务派遣在实际运作中无法可依、无章可循,导致出现以下问题:各派遣机构在具体协议内容和标准上做法不一,二是一些责任问题没有解决办法,三是发生争议也无法解决。结果劳务派遣机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益都无法完全得到保障。具体问题有: 1.劳动合同问题 2. 参加社会保险问题 3.跨地区就业的政策衔接问题 4.劳动者的其他权益问题 5.容易发生争议的问题   劳务派遣行业间的恶性竞争用工单位在选择劳务派遣公司的时候,在服务价位和承担风险这双重问题上衡量决择。各派遣公司暗自竞争,导致一些无营业执照、无资质的伪劣公司,穿着“服务价格”低廉的衣服做起了不正当、违法的事情。对于员工来说不负责任,对于正规的劳务派遣单位来说就是个“山寨版派遣”,毫无实质性。 本回答由社会民生分类达人 詹永兵推荐

1,劳务派遣就是被剥削的 。

2,劳务派遣是规避了劳动法的,如果工作中出现意外,伤害,甚至死亡,但是由于你没和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所以你得到的赔偿少的可怜甚至没有。

3,劳务人员就是旧社会的贫苦农民,同样的工作,你拿的钱估计就正式工的零头。

4,劳务人员属于非编,所以工龄啊,职称什么的都与你无关,也无晋升机会

5 , 如果出现劳动纠纷,你投诉都找不到人 。

6,福利就是最低的5险,住房公积金没有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