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给派遣劳动者造成伤害的?一、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派遣规定,强制把劳动者退回派遣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正确的计算方式和?

劳务派遣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给派遣劳动者造成伤害的?一、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派遣规定,强制把劳动者退回派遣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正确的计算方式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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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动调解仲裁法第27条是否适用劳务派遣

适用。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你好!

适用

祝您一生平安,财源滚滚

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Q2:一、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派遣规定,强制把劳动者退回派遣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正确的计算方式和

一、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派遣规定,强制把劳动者退回派遣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正确的计算方式和规定又是什么?

这个要看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协议。

按照合同法处理,不算劳动合同法管辖范围。

二、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派遣规定也没有明确算法,请高人指点!

应该参照劳动哦买那个合同法有关赔偿那个标准赔偿。属于提前解约。

这个是派遣单位的合同纠纷,你劳动关系还在劳务公司,所以无补偿

Q3:关于《劳动合同法》中劳务派遣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五章第二节对劳务派遣作出详细规定,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五十七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1. A与B是劳动关系,而A与C是合同关系。劳动合同法规范的是劳动关系,因此A与B必须签订两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而A与C可以签订任何期限的合同,因为劳务派遣公司可以将任何人员派往用工单位,不受限制。

2. .C单位与B没有劳动关系,因此不需要支付B的经济补偿金,C的经济补偿金由A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Q4:劳务派遣单位违反了情节严重,劳动合同法第81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合不合法。

一般就是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相应的赔偿即可,不会严重到吊销营业执照,况且法律对此也没有明确规定。

1、吊销执照不合法。

2、没有交付劳动合同的,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经投诉后。劳动监察大队会要求单位改正行为,不改正的才有行政处理。

Q5:劳务派遣公司违反劳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劳务派遣合同合同还有效吗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务派遣公司违法劳动合同法第66条,并不能导致劳动合同无效,请问,您为什么一定要求劳动合同无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