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规章制度(劳务派遣员工档案如何管理?)

劳务派遣公司规章制度(劳务派遣员工档案如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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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建立哪些制度

劳务派遣是国际流行的一种灵活用工形式,又叫人才租赁,劳务派遣:是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动者建立的一个三方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是劳务关系,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动者是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工作关系,劳务派遣机构则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派遣员工到用工单位使用,使用期限按双方约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合同管理,并负责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协调劳资纠纷等一切劳动事务。用工单位只要做好用工的安排和管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给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按时支付劳务费、保险费、劳务派遣管理费。用工单位不仅不受人员编制的限制,而且还节省了人力资源的成本,减轻了劳动事务的负担,规避了用工的一些风险。同时,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有效的组织形式和规模经营,可以将一些潜在就业岗位深掘为现实的就业岗位,促进更多的新生劳动力和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因此得到相关部门的肯定和支持。平共处 劳务派遣业务流程:

用人单位向劳务派遣机构提出用工需求,并协商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机构组织招聘劳动者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同时签订劳动派遣协议书,明确该员工将被派往指定的用工单位工作。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签订工作岗位协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劳动系 。

劳务派遣业务服务项目:

1、人员招聘:公司为企事业单位招聘合格的员工,但录用人员权归用工单位。

2、合同关系:公司承担依法与录用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同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协议书,明确该员工将被派往指定的用工单位工作。其他有关合同的管理,如:根据用工单位和员工的意图,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等由公司负责办理。

3、员工培训:与用工单位共同组织新入职员工的就业前岗位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

4、薪酬发放:员工的薪酬由用工单位核定,公司将按照约定日期,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员工的工资,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属于个人缴纳部分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5、档案管理:为派遣员工保管档案和办理相关手续。

6、社会保险: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员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以及有关社会保险的其他手续。

7、绩效管理:协助用工单位对派遣员工进行绩效考核,奖优罚劣。

8、工会活动:公司计划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9、文化活动:公司可协助用工单位开展员工的文化活动和定期组织党团活动。

10、案件处理:公司随时跟进处理员工的工伤事故、劳动争议等案件。

11、评估服务:公司与用工单位定期评估劳务派遣工作,听取用工单位意见,进一步做劳务派遣工作。

劳务派遣对用工单位的好处

l、 降低用人成本 劳动人事管理科学简捷

2 、用工方式机动灵活 避免人才无序流失

3、 减少劳动人事纠纷 转移劳动争议风险

4 、提升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效率

劳务派遣适合于哪些行业、单位

劳务派遣涉及专业极为广泛,从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至一般劳务人员,均可采用派遣方式。目前主要劳务派遣人员类别有:

(1) 国有企业改制后所使用的合同制员工。

(2) 国家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员工;

(3) 服务性行业员工(餐饮服务、客房酒店服务等);

(4) 商业企业员工(销售人员等);

(5) 物业管理员工(各类技术人员、保洁员、保安员、园艺师等);

(6) 装潢、建筑行业各类人员。

劳务派遣可作为员工长期调入前人事考察的补充手段。

Q2:劳务派遣用工制度是什么意思?

劳务派遣用工制度就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的用工制度。

Q3:集团要新成立一个劳务派遣公司,责任分到我们头身上,头让我拟定一个此公司运行管理的规章制度。

为了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合理有序使用采掘劳动力,满足煤炭生产对劳动力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省劳动合同条例》和矿务集团公司《关于对联采劳动力进行整合的通知》(某矿司[2004]230 号)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公司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实际,特制定《某矿矿务集团公司劳务派遣工管理办法》。

一、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1、劳务派遣工本人与市、县劳动部门的劳动保障代理机构或劳动部门认可的具有合法资质的劳务中介机构(以下简称劳务派遣机构)建立规范的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经当地劳动部门鉴证后,被派遣到煤矿从事井下采掘工作。

2、各生产矿井与各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须经集团公司劳动工资部确认和当地劳动保障部门鉴证后方可生效。

二、招收、培训和录用

1、劳务派遣工由劳务派遣机构按照某矿矿务集团公司规定的招收范围、条件和人数负责招收。

2、经报名、政审和体检,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务派遣工,由劳务派遣机构集中送往各生产矿井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安全技术培训,如果生产矿井不具备四级培训资格或条件受限,可集中安排到集团公司安培中心培训。培训费用从各生产矿井职教经费中列支。

3、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劳务派遣工,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矿井方可安排下井作业。

三、待遇

各生产矿井的劳务派遣工纳入本矿统一使用和管理。劳务派遣工在煤矿工作期间,工资待遇实行同工同酬并执行企业的休息休假

制度;生产矿井要关心劳务派遣工的工作和生活,为他们提供必要的食、宿、洗澡、就医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劳务派遣工在煤矿工作期间,各生产矿井党政工团组织要在政治上关心他们,注重对劳务派遣工中积极分子和生产骨干的教育和培养,做好发

展党团员、工人技师评聘和培养后备干部的组织工作。

四、费用结算

1、劳务派遣工的保险费用、管理(服务)费及其它代扣费用由各生产矿井按月填报统计报表,于次月5 日前报劳动工资部。经劳动工资部审核后按月进行征缴,财务部凭征缴单按月从各生产矿井统一征收至劳务派遣工专用帐户。该项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2、劳动工资部负责按季度与劳务派遣机构结算保险费用、管理(服务)费用和代扣费用。财务部凭劳动工资部出具的结算单据与劳务派遣机构进行结算和办理有关付款手续。

3、各生产矿井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劳务派遣机构结算劳务派遣工有关费用,违反此规定将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违规金额对责任人处以等额罚款。

五、实行“留转”制度

为了调动劳务派遣工的工作积极性,稳定采掘队伍,对在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的先进工作者和生产骨干,实行将劳务派遣工转为全民合同制工的“留转”制度。“留转”范围、条件和操作程序如下:

1、范围

集团公司各生产矿井劳务派遣工中从事劳务派遣工作三年以上(原采掘轮换工直接转为劳务派遣工的,其采掘轮换工工作年限可以合并计算),年龄在38 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人员。

2、条件

(1)、被评为市级(含集团公司)以上劳动模范;

2)、被评为集团公司年度“文明职工”累计二次以上或矿年度“文明职工”三次以上;

(3)、被评为集团公司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一次以上或矿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二次以上;

(4)、被聘用为工区区长、副区长、书记、副书记半年以上;

(5)、被聘用为班长一年以上或副班长连续二年以上;

(6)、被评聘为工人技师及以上资格的;

(7)、在集团公司组织的技术比武中获得前三名;

(8)、年出勤在260 个工日以上,无“三违”行为,并且在安全生产、抢险救灾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3、操作程序

⑴、劳务派遣工的“留转”每年年初进行一次。各生产矿井根据“留转”条件,择优确定“留转”人员名单,上报集团公司劳动工资部。

⑵、劳动工资部根据各生产矿井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留转”条件的劳务派遣工,集中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办理相关手续。

⑶、各生产矿井应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上报“留转”的劳务派遣工名单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管理规定

1、劳务派遣工仅限于煤矿(含建井工程处)井下采掘岗位使用,不得安排到井下采掘以外的工作岗位。

2、各生产矿井需补充劳动力,必须提前向集团公司提出书面报告,由劳动工资部负责联系招用劳务派遣工,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招收使用劳动力,否则一经查出,将按规定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擅自招用人数处2000 元/人·月的罚款。

3、根据煤矿生产需要,劳务派遣工可以安排在本部井下采掘岗位工作,也可以随本矿其他职工“走出去”到外部从事井下采掘岗位工作,但必须经劳务派遣工所在的劳务派遣机构书面同意后方可外出。

4、劳务派遣工在煤矿工作期间,各生产矿井要加强对他们在安全生产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使他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遵章作业、杜绝“三违”行为。劳务派遣工一旦发生工伤(亡)事故,生产矿井应及时通知劳务派遣机构,由劳务派遣机构负责工伤(亡)的善后处理。同时,协助劳务派遣机构收集相关原始资料,由各劳务派遣机构负责向其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申报工伤(亡)的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

5、劳务派遣工在煤矿工作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所在矿的各项规章制度。因违法或违纪构成解除劳动关系条件的,由生产矿井向劳务派遣机构发出书面通知,并提供违法或违纪的事实依据,由劳务派遣机构按规定解除其劳动关系。

七、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八、本办法解释权属某矿矿务集团公司。

企业管理其实就是管人,现在好了,有让企业既能管好人,自己又能不受束缚的管理制度,你只要在google上查下“劳杰士劳动合同书介绍”。你用了肯定被领导刮目相看,同时也是对你自己职场竞争能力提高数倍的竞争力,让你起码获得至少5年的一线实战经验。

用工单位不能下设劳务派遣公司为自己企业输送劳务工,否则就是不合法了!

Q4:劳务派遣员工档案如何管理?

劳务派遣业务是种全新的人事服务业务,也可称作雇员外派,员工租赁等等。是随 着社会化分工的不断细分,而衍生出的一种新兴行业,劳务派遣可跨地区、跨行业进 行,通过劳务派遣可为不同企业提供多标准、多层次、灵活可靠人员,以满足用人单 位对各类人员的需求。

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如下:

(一)派遣人员辞职或被派遣单位解聘,应按规定办理档案、办公、财物、技术资料的清理交接工作,并有义务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

(二)劳务派遣人员上岗前应学习、了解本公司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与相关规定。

(三)派遣期间,本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以及被派遣劳务人员的技能,可调整其工作岗位。

(四)劳务派遣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职。经本单位相关部门联合检查发现未履行工作职责的,发现一次扣发当月劳务报酬的30%,发现二次扣发当月劳务报酬50%,发现三次即退回派遣单位。

(五)根据工作岗位性质,按相关政策规定为派遣人员提供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派遣人员因工受伤,应按有关规定向派遣单位申报工伤。

(六)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有权随时将该派遣人员退回派遣单位,由派遣单位为其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3、失职、营私舞弊,给本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

4、派遣人员同时与其他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5、隐瞒个人真实情况,导致派遣单位与本公司的相关用工信息错误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条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单位可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务派遣人员及派遣单位,将劳务派遣人员退回派遣公司,由派遣公司为其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1、劳务派遣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本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务派遣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派遣公司培训或者经本公司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派遣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派遣协议无法履行,经当事人(三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派遣协议和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本公司因生产经营组织发生变更或因业务流程再造,依法裁减人员的。

5、日常工作检查三次未履行工作职责或年度考核不及格的,无故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的

6、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期满的。

7、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根据各岗位工作职责要求适当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时间;劳务派遣人员应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确需加班应经本单位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下达加班通知书后方可加班;如遇加班本单位应当安排劳务派遣人员调休,无法安排调休的,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加班报酬。加班报酬的支付方式与其工资的支付方式相同。

(九)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由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单位共同商定,由派遣单位支付工资,被派遣单位以劳务费形式支付。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参照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十)劳务派遣期间,本单位对派遣人员实行月度与年度绩效考核。月度考核以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及出勤情况为主,考核结果与当月的劳务报酬挂钩;年度考核主要依据个人的工作能力、工作贡献、工作业绩、出勤情况、工作年限进行评定,考核结果与年度调整劳务报酬挂钩。具体考核办法根据各岗位不同工作性质而制定。

(十一)派遣人员工资,由派遣单位按规定支付,工资的发放时间为次月的十五日之前,如遇节假日可以顺延。

(十二)派遣人员的假期参照派遣单位的管理规定和《员工劳动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执行,两者存在不一致的,参照《暂行规定》执行。

1、派遣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期间的休息休假按照国家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2、对派遣人员的考勤内容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等项目。

3、派遣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公司的考勤制度,按时到岗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4、派遣人员违反本公司考勤制度的,本公司将参照《公司考勤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公司有权向派遣单位如实反馈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表现,并以此作为派遣单位对派遣人员进行奖惩的依据。

Q5:劳务公司现场管理制度

原发布者:青城精锐

劳务公司管理制度  劳务公司工人管理制度  一、工人管理  1、总队工人级别划分为,队长,班长,工人三个等级,大队长由公司指派并有对工人确定级别的权利及绩效工资、奖罚的权利。  2、工人队长应服从大队长工作安排并认真执行,对下属班长、工人有管理权,包括调动、奖罚、任免、审批报销等日常管理工作。  3、班长服从上级领导并顺利完成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班长对普通工人拥有管理权,包括日常工作安排,调动,奖罚,审批等日常管理工作。  4、新老工人必须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工作任务指标。  二、新员工入职管理  1、新进员工必须要有“两表一件”即入职登记表,工资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此人。  2、新进员工试用期为15天,合格者录用并发放工作服,胸牌等。  3、新进员工录用后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4、工作未满15天且无特殊情况的提出辞职者一律不发放工资。  三、现场施工管理  1、每名工人必须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  2、施工队长、组长根据工作情况制定(月、周、日)工作计划,并详细记录工作完成(工作日志)情况。  3、现场施工中不可与业主方或第三方发生争执,如出现问题由现场主要负责人与其沟通协商。  4、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四、考勤管理  1、所有员工每天准时出勤,工作时间为每天9小时。  2、员工请假外出须填写请假申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