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一年以上被辞退怎么赔偿?一年没有签劳动合同该怎样赔偿?

工作一年以上被辞退怎么赔偿?一年没有签劳动合同该怎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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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工作超过一年没有签劳动合同可否要赔偿

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一、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社保在入职后一个月要办理,未办理可以社保部门投诉。

第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第三、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第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第七、如果涉及工伤问题,先由单位申请,单位30日不申请,自己赶紧申请。另外请保存好能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牌,工服,工资条或工资入账证明,与负责人的通话录音等。

第八、就以上纠纷,无法协商的,建议委托律师搜集相关证据,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最大限度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本人在公司工作2006-2009年9月12号共3年多,一直都未签过劳动合同,现在本人已经不在该公司上班,在8月25日时我到当地劳动局去投诉,在15号时当地劳动局来公司为我们进行了协商,但系并未协商好,公司以不撤消投诉就不给工资,没办法,本人急用钱,所以撤消了投诉,也已领完8月-9月12日的工资;但本人早已暗中在9月3日去了省仲裁那里申请仲裁,要求赔偿08年1月-09年9月份的双倍工资.因为刚好我9月14结工资时,劳动局来了,所以不给予我结工资先,第2日公司说我如果不撤消当地劳动局的投诉就不给予结工资,本人等钱用,只好先妥协,现在公司并不知道我9月3日已到了仲裁那里投诉,,我去那里是因为知道当地劳动局跟公司暗地里有聚会,公司并送钱送礼给劳动局(因为有位公司的领导告诉我的)所以我才去省仲裁的.现在我在当地撤消了投诉,会不会对省仲裁那边的投诉有影响(省仲裁9月3日已受理)?

Q2:工作一年以上未签劳动合同,现要离职如何要求经济赔偿?

劳动法(95年)并无规定没签定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因此08年以前的没签合同,不用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法(95年)有规定经济补偿,其经济补偿的数额大致与劳动合同法一致。

因此你的情况可以要求08年1月1日起至你离职之日的双倍工资。同时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起算时间是2007年5月至你离职之日。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94年《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未签劳动合同可视为事实劳动合同(即已视为签定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即辞职)的没有经济补偿;就是用人单位主动解除与您的劳动关系,依法您也只能得到1个月另半个月工资(即1.5个月工资)补偿。可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请求双倍工资补偿,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内设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解决、向其内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都不收费);也可向管辖权法院起诉追偿(诉讼费总额10元人民币、用人单位无理的由其全额承担)。

    请参考(1)《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补缴一年的养老保险费;如果继续在此工作的,一并参保其它保险”。

1、“用工之日起”是指08年1月1人以后,现在时间还不够。

2、双倍赔偿可以申请,你可以得到08年2月至今的全部现金收入。(注意是2月起算的)

3、劳动法里没有有关规定,你的案例完全可以用《劳动合同法》来解释。

Q3:在公司一年零两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申请了劳动仲裁 想问大概可以赔偿多少

没合同,入职第二个月起一年内双倍工资。就是11个月双倍工资

因为入职超过一年,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合同

手里的材料要能反应出和单位的劳动关系就可以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只要有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完全可以胜诉,并且劳动仲裁是免费的,可以不请律师自己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Q4:一年没有签劳动合同该怎样赔偿?

据您说的情况,合同存在无效的嫌疑,但因未看到合同原本,无法作出肯定的判断。

如果合同无效,视为自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自用工之日满一年,您可向单位主张“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并自满一年之日已与单位形成无固定劳动合同关系,您可要求公司与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您继续在单位工作,可要求公司补交保险;若解除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您可以单位未交纳保险为由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同时要求单位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应当向你支付八个月的双倍工资。<>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你先与单位协商,若不成,你收集工作证、服务证、考勤卡、工资条、证人证言及其他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违反法律的合同自始无效。也就是说单位没有和你们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一年内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按工资的双倍进行赔偿。

Q5:一年未签订合同怎么赔偿是基本工资还是综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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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的双倍综合工资。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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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工资的2倍

合同书上是否签订了年薪24900.如果是的话应该根据24900的平均算。如果没有。那么只能按1500算。因为绩效工资450,可视同于奖金,赔偿只需赔偿工资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