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是什么意思通俗点讲?建设工程劳务是什么?

劳务是什么意思通俗点讲?建设工程劳务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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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建设工程劳务是什么

简单的讲就是农民工

就是劳务,工地上的劳务班组之类。。。

Q2:劳务分包是什么意思

劳务分包就是把工人的工作分包给另外一个公司做。

简单的说就是 甲施工单位把工程承揽下来后,自己买材料,然后另外请乙劳务施工单位负责找工人进行施工。同时管理还是甲施工单位管理。

劳务分包是现在施工的普遍做法。同时也是法律允许的。但是禁止劳务公司将承揽到的劳务分包任务再转包或者分包给别的公司。

Q3:您好,请问劳务是什么意思呀?是和中介差不多吗?

劳务是劳动力业务。劳务派遣公司招聘员工好自已的员工,向有用工的单位派遣。与劳务派遣公司发生纠纷,适用劳动合同法。

中介只是介绍人,在单位和员工之间牵线搭桥,赚取中介费。与中介发生纠纷,由法院解决。

两者关系还是差别很大。

Q4:劳务派遣工是什么意思

首先你要明白什么是派遣工。派遣工和派遣公司签合同,之后被派遣公司派到工作单位工作。 劳务派遣和正式工有很大的差别。首先,正式工的档案在工作单位,即他的人事关系在工作单位,和单位签劳动合同。派遣工的档案在派遣公司,即你是派遣公司的人,只不过在工作单位上班而已。其次,派遣工的待遇比正式工要低很多,很多派遣工连正式工工资的一半都拿不到。 社保和公积金是有的,这是强 制的,可以放心。至于生活保障,我上面说了,派遣工的待遇很差(当然不排除有好心的单位可以多发点)。如果你在本地上班,和父母住一起,那还可以将将满足你的基本需求,如果你需要租房、找对象,柴米油盐酱酱醋茶水电费都需要你负担,那基本上建议你定期向家里申请资金上的支持....... 至于具体让你做什么,怎么个做法,这个要根据你的具体岗位来布置任务,也要看合同怎么写。干一辈子不大可能,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派遣工只能存在于临时的、可替代的岗位。单位也不会让你干一辈子,因为到时候根据劳动合同法你要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此一来就违背了单位雇佣派遣工是为了节省劳动成本的初衷。另外也不建议你干派遣太久。除非你实在找不到工作,否则不建议干派遣,即便干,最多3年内一定要跳槽。干久了不仅对你的经济状况有影响,由此衍生的一系列影响都是很大的。

Q5:什么是劳务关系?有哪些法律对劳务关系作出规定和司法解释?

现行法律没有对劳务关系作出直接的定义。

  至于劳务关系的具体法律规定也不多。粗略查阅了相关法律。只在几处发现了关于劳务关系的规定:一)《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条规定:“派出到合资、参股单位的职工如果与原单位仍保持着劳动关系,应当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原单位可就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在与合资、参股单位订立的劳务合同时,明确职工的工资、保险、福利、休假等有关待遇。”(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在定义雇佣活动时提及,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由于劳务关系法律没有直接作出定义,加上其与劳动关系甚至雇佣关系的特殊关系,为了明晰劳务关系,先简单梳理一下它们的关系。(一)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关系。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关系在学术上争议较大,这里不作评析;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从事雇佣活动”的定义中“生产经营活动或其他劳务活动”,可以认为雇佣关系实际上是劳务关系的一种,二者是包容的关系。(二)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关系。劳动关系其实是起源于雇佣关系的,也即意味着劳动关系起源于劳务关系。前面讲到,劳动关系是以劳动力为交易内容的。在资本主义社会以前,由于人身的隶属性,现代意义的劳动者实际上是与奴隶主、封建主直接不是单纯的劳动关系,而主要是财产所有关系;到了资本主义社会,才出现了劳动力作为交易内容的劳动关系。现代社会劳动关系之所以如此明确,是国家治理的需要;市场经济下,自然人和公司等经济实体是社会上最活跃的主体,统治者为了社会的安定,不得不对原本属于私法范畴的劳务关系运用更多公力进行干预,使其脱离传统民法的私法自治领域,渗入社会因素,进行社会法的管理。

  了解了劳动关系的起源,现在基本可以明晰,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实际上都属于劳务关系的范畴,出于社会管理的需要,劳动关系被人为分离出,而公力不予过多干预的劳动力或劳动成果的交换关系,仍属于劳务关系。

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一方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主的指挥与安排,为其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劳务,雇佣人接受受雇人提供的劳务并按约定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用人单位招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按雇佣关系处理。以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作为界定劳务关系的标准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用人单位招用年满十六周岁的在校学生的,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为劳务关系。

劳务派遣中,被派遣劳动者与派遣机构形成劳动关系,与用工单位无劳动关系。

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我国劳动法有明确规定。

目前来看,最明确提出劳务关系的是侵权责任法,隐含的有民法通则、人身损害赔偿问题的司法解释,具体讲包括个人劳务关系、雇佣关系、以及没有法人资质单位的用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