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以上签订劳务合同(启用六十岁以上工人签订的协议)

60岁以上签订劳务合同(启用六十岁以上工人签订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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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启用六十岁以上工人签订的协议

不完全适用劳动法。用人单位风险比较大。比如工作时受伤问题。

Q2:劳动合同法适用年龄60岁以上适用第47条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年满60岁以上的不适用上述经济补偿的条款。年满60岁已经达到退休年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二)款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而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所列举情形不包含第四十四条(二)款。

也就是说,劳动者年满60岁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年龄60岁以上的劳动者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

六十岁,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经不属于劳动法的管辖调整范围.如果还在用工,应该适用 于民法的合同关系,双方答订劳务合同,可以在劳务合同中参照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约定离职补偿.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该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6、39、40、41、42条规定的程序和理由,如果违反了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Q3:60多岁与公司签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60多岁还签劳动合同?应该是用人协议吧!应该是有效的,但并非条款如社保等条款可能不太适用。

劳动合同的有效性与劳动者的年龄没有关系,当然有效。

如果是退休人员返聘,应当签订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

凡是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都不能再签订劳动合同,即使签订了也不属于劳动合同,双方之间适用劳务关系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如果已经不符合劳动者就业的法定年龄,也不符合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那么与公司就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所以只可以签订聘用合同,性质属于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同时也不需要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以下仅供参考:

范本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鉴于甲方业务的需要,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 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书,共同遵守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务合同期限

20xx年x月x日------2011年x月x日

第二条、 双方权利义务

乙方认真遵守卖场各项规章制度,积极负责完成公司销售目标和商品陈列标准,保证柜面商品的卫生及充足。

第三条、劳务报酬支付

甲方每月10号根据上月销售数据支付乙方应得报酬。

第四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甲乙双方若提出辞职与被辞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并在一切手续交接清楚后办理。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方每月对乙方提供100元商品免赔责任,超出短少按价格6折承担。

第六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若发生争议应在相互谅解的基础上进行友好协商,直至达到双方满意。

第七条、文本及生效

1. 本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于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年 月日

Q4:年龄在60岁以上工程技术人员打工就可不签劳动合同吗

年龄在60岁以上工程技术人员打工不能签劳动合同,需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年满60岁已经不符合劳动者就业的法定年龄,不具备劳动合同的签订的主体,劳动者与公司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这取决你们之间的合同的具体约定。 1、如果不考虑合同其他条款,该约定属于合同价款不确定,各方均有权要求调整,但需要各方协商一致。因此,如果你的情况属实,对方不会轻易同意你将合同价款调增至60万元的请求。 2、如果你的合同旦筏测禾爻鼓诧态超卡约定按照工程量据实结算,则如果你的工程量超过50万元,则你有权按照实际工程量结算工程款;当然,如果你的工程量低于50万元,对方也可以主张按照实际工程量计算工程款。

Q5:超过60岁的员工怎么签用工合同

用人单位招聘年龄超过60岁的员工,需要签订临时用工协议。

退休后返聘可以签订雇佣合同,不签劳动合同。很多问题都可以通过该合同解决,必要时可以考虑委托起草或修改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