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制度?派遣制员工啥意思?

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制度?派遣制员工啥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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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派遣制员工啥意思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劳务派遣的具体形式有以下几种:

  1.完全派遣 由派遣公司承担一整套员工派遣服务工作,包括人才招募、选拔、培训、绩效评价、报酬和福利、安全和健康等。

  2.转移派遣 有劳务派遣需要的企业自行招募、选拔、培训人员,再由派遣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派遣公司负责员工的报酬、福利、绩效评估、处理劳动纠纷等事务。

  3.减员派遣 减员派遣指企业对自行招募或者已雇佣的员工,将其雇主身份转移至派遣公司。企业支付派遣公司员工派遣费用,由派遣公司代付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资金、福利、各类社保基金以及承担所有雇主应承担的社会和法律责任。其目的是减少企业固定员工,增强企业面对风险时候的组织应变能力和人力资源的弹性。

  4.试用派遣 这是一种新的派遣方式,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将新员工转至派遣公司,然后以派遣的形式试用,其目的是使用人单位在准确选才方面更具保障,免去了由于选拔和测试时产生的误差风险,有效降低了人事成本。

  5.短期派遣 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共同约定一个时间段来聘用和落实被派遣的人才

  6.项目派遣 企事业单位为了一个生产或科研项目而专业聘用相关的专业技术人才。

  7.晚间派遣 用人单位利用晚上的特定时间,获得急需的人才

  8.钟点派遣 以每小时为基本计价单位派遣特种人员。

  9.双休日派遣 以周六、周日为基本计价单位派遣人员。

  10.集体派遣 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劳务派遣机构把闲置的人员部分或整体地派遣给第三方。

就是说你是被派遣到工作单位工作的人员 身份及劳动关系并不属于该工作单位 而是派遣公司的员工。

Q2:劳务派遣工享有什么样的待遇

劳务派遣工享受的待遇: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派遣员工享受的待遇跟正式的员工一样的等级,只是所有的流程走的不一样,比如你是银行的话,福利待遇都一样,但是你的合同社保啥的都是在你的派遣公司,跟银行没有关系。

Q3:请问劳务派遣工是个什么情况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劳务派遣工人与用工单位不形成劳动关系,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很难以得到保护。

劳务派遣工与劳务派遣单位形成劳动关系,与用工单位形成劳务关系。发生争议后,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可能相互推诿,致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Q4:派遣员工是什么意思

1. 劳务派遣业务是种全新的人事服务业务,也可称作雇员外派,员工租赁等等。 2. 劳务派遣业务是种全新的人事服务业务,也可称作雇员外派,员工租赁等等。是随 着社会化分工的不断细分,而衍生出的一种新兴行业,劳务派遣可跨地区、跨行业进 行,通过劳务派遣可为不同企业提供多标准、多层次、灵活可靠人员,以满足用人单 位对各类人员的需求。同时用人单位的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具有资质 的劳务服务公司。派遣适合本企业需要的各类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后,用人单位与劳 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用 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协议》,用人单位与人才租赁服务机构的关系是劳务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 3. 劳务派遣这一用人方式最早起源于日本、美国。它的特点是劳务派遣企业"招人 不用人",用人单位"只用人不招人",这种招聘和用人相分离的用人模式,是国际上十 分流行的用工形式。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社会劳动保障制度的完善以及新 一代求职者就业观念的变化,劳务派遣开始在不同层次的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得到 发展。并顺应着这种国际化的趋势成为今后劳动力市场不断成熟完善的用工模式。 4. 《劳动合同法》首次在法律上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进行了规范,同时提出了劳务派遣“三原则”,即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人大法工委给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答复中又对这“三原则”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所谓辅助性,即可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岗位须为企业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指正式员工临时离开无法工作时,才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一人临时替代;临时性,即劳务派遣期不得超过6个月,凡企业用工超过6个月的岗位须用本企业正式员工。同时明确,违反上述“三原则”使用劳务派遣工的,视为用工企业直接用工,劳务派遣公司需承担法律责任。人大法工委的答复是对《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说《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是想无序发展的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扶上法律的轨道,那么,人大法工委的立法解释则向劳务派遣发出了强烈的规范和限制的信号。

Q5:何为公司劳务派遣制员工?

此类员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务公司是员工的法定雇主,然后员工由劳务派遣公司外派到与劳务公司签署劳务派遣协议的用工单位去工作。劳务派遣人员与接收该人员的用工单位,之间没有劳动合同关系。

在原单位挂名,算原单位编制,派去外单位工作,一般能有双份福利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