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违约金模板范文?劳务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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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动合同违约要付多少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规定 除有保密协议并约定服务期的 一律不得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想走就走 不理它
没关系的,大不了不要当月工资。新的劳动法有明确规定,现在签的合同已经不能涉及任何违约金及其相关培训费,服装费等等。还是那一句,如此单位,不做也罢。如果当时合同上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的数目,你大可不必担心,拍拍屁股走人就行,不行咱就律师楼见,搞臭他。
有约定依约定 没有约定就依法定
根据您所说的情况,八成无须支付违约金!请看《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再看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只要您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就不得要求您支付违约金!假如用人单位以此克扣你的工资或者扣留证件等物品,您的具体途径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也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及诉讼;监察和仲裁是免费的,诉讼每个案子10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现在的劳动合同法是不能约定违约金的。你们当初合同当中有约定违约金么????
要按照你们合同规定支付的 建议不要辞职,否则你吃亏很大,你可以休病假,事假什么的拖延.如果被辞退的话是不用给钱的,他还要给你钱
Q2:劳动合同违约金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因此,劳动合同违约金只存在于违反服务期的情况中,数额是与培训费用挂钩,标准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Q3:请问劳务合同中的违约金是根据什么计算的?谢谢
应该是入职后一个月内到劳动部门去进行登记,登记就要答劳动合同了,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里的.如果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就只能是30天.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至于违约金,一般是在合同里有相关约定,没有约定应该按劳动法中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的. 劳动法中的规定也不是很明确.
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违约金计算的依据各式各样,很难说得清的。
签定劳动合同应该在刚入职时(试用期前),合同中包括试用期条款的。
Q4:劳务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关于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的问题,要分三种情况。第一首先要看合同对违约金有没有约定,有约定就按照合同的约定来计算违约金。这个约定有可能是一个具体的金额,也可能是一个违约金的计算方式都可以。第二种情况,就是如果合同对违约金没有约定,或者是约定不明确的这种情况下,就看守约方因为对方的违约给自己这一方造成了多大的损失,这个损失的金额就是违约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第三种就是如果说守约方的损失不好计算,那么也可以按照违约方因为他的违约所得到的利益,这个他得到的利益可以作为违约金的数额来进行计算。
三方协议属于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预约,一般违约金条款只针对员工不去单位报到或不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等。既然你们已经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新的劳动合同履行。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两种情况才可以约定违约金,你提前解除合同如果不涉及违反保密及竞业限制约定或服务器约定的,则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因此,根据你所述,你只需提前30日通知公司即可离职。签订有服务期协议或保密协议的,应当履行完服务期和脱密期的等待义务再行离职。祝您工作愉快。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最长不超过12年。
Q5:劳动合同纠纷,违约金
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在你讲的情况当中,用人单位没有按时支付劳动报酬(主要是指的加班工资),因为加班工资也是劳动报酬的一种,而按法律规定,员工加班单位是应当支付加班工资的。同时,单位没有在与你建立劳动关系时就给你办理保险也是违法行为。
因此,按照上述规定,你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任何违约金。
目前给你的建议,向相关劳动监察部门(设在劳动局内)投诉,要求拿回你上个月的工资,要求单位补办保险,如果时效方面不存在问题,还可以要求补发加班工资(不过需要有加班的证据);或者采用劳动仲裁的方式也是可以的。
如果劳动合同中有违约金条款,就需要执行该条款。目前我国已经有高级厨师、飞行员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单位几十万圆的案例。
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违约金条款,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职工单方面辞职要履行提前30天告知的义务,30日后公司不答复、不批准你都可以走人,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企业扣工资作为赔偿金的做法违反《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你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维护你的权利。全国统一的投诉热线是12333。
祝你好运!
《劳动合同法 》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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