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转外包方案?劳务外包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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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外包合法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Q2:劳务派遣转外包合法吗
不合法。可以要求赔偿。
劳动合同改签劳务派遣,通常是企业为了规避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降低用人责任的一种手段。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改签为劳务派遣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赔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扩展资料
赔偿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参考资料: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Q3:劳务派遣制员工合同到期,公司可以强制转为外包合同吗?
法律规则上是不可以强制将劳务派遣制员工转为劳务外包工的,但是很多企业却都会这么做。
由于很多公司工作的需要,可能会招聘一些劳务派遣的工人,而这些工人也同样的享受跟正式员工同样的待遇,但国家规定的是,一家公司里劳务派遣人员,是不能超过公司总人数的百分之十的。
当公司派遣工人过多时,或者公司考虑到自己公司的利益时,就会要求派遣工人签劳务外包合同,那么这些派遣工人就真的完全不属于工作的公司了。
许多员工可能会不愿意签,但很多公司的解决方法是,当劳务派遣合同时间一到就不再续签,许多派遣工不想失去这份工作,都会愿意签了劳务外包合同的。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其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发包给相关的机构,由该机构自行安排人员按照公司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工作。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将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劳动合同法修正不仅要求劳务派遣要同工同酬,还对“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做了明确解释,规定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增加了对相应违法行为的处罚。企业为解决问题必然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如果派遣合同到期了,继续签外包合同,或者另外与新公司签定合同以前的工龄会没有了。
但你可以谈判要经济补偿(俗称买断工龄),如果你不要该工作的话就更好说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Q4:新劳动合同法中所说的劳务派遣是否包括外包?
1、新劳动合同法中所说的劳务派遣不包括外包。
2、但如以“外包”之名,行“劳务派遣”之实,外包会被认定为劳务派遣。3、《劳务派遣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将业务发包给承包单位,但对从事该业务的承包单位劳动者的劳动过程直接进行管理的,属于劳务派遣用工。
新劳动合同法中所说的劳务派遣不包括外包。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实施。新政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规定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予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 大事在实际执行的时候,责任分摊主要是看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双方的劳务派遣协议是如何约定的。其中可以约定派遣人员数量、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保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及违法协议的责任。
Q5:劳务派遣转外包合法吗
将劳务派遣工改为劳务外包工,是没有法律禁止的,即为合法。
只要所在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着国家《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为员工购买相应的社保,这就没有任何问题。实际上,更改用工形式也是所在企业的一个自由,但前提是按企业时发放工资。
营改增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专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文件,其中:
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在上述条款解释下,岗位外包和劳务派遣一样,可以享受差额纳税政策,这便为劳务派遣转岗位外包铲除了障碍,让劳务派遣转岗位外包更具有操作性了。
扩展资料:
劳务派遣和岗位外包的共同点:用工单位均无需与劳动者直接建立劳动关系都是规避对用工编制、工资总额的控制的手段,一般情况工作地点都是在用工单位。
通过劳务派遣和外包的比较,劳务派遣转外包对企业和员工的影响是最小的,也最具操作性。不管是国企、外资和民营企业,将劳务派遣员工收归自有是很困难的,而将劳务派遣用工形式转换成外包才是大势所趋。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劳务派遣临近“新政”关口 数千万派遣劳力何去何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