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劳务分包合法吗?新的劳动法真的对劳动者有益吗?

扩大劳务分包合法吗?新的劳动法真的对劳动者有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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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扩大劳务合同

扩大劳务合同的范本(精选5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扩大劳务合同的范本(精选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扩大劳务合同1

劳务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实用原则,双方特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1条工程名称:及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第3条工程工期:

第4条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第5条安全文明施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规定。

第6条合同金额(大写):暂定元人民币。(税金)

6.1本工程实行固定单价:

6.2甲方另行委托的工作办理签证按实结算。

第7条合同价款的支付

7.1本工程预付款:

7.2工程进度款采用按月以银行转帐的方式支付。具体方式为劳务承包方每月20日向劳务发包方报当月已完工程量,并按审定量的80%支付,工程结算完成后,劳务发包方支付工程款至工程结算价的95%;余款,即工程结算价5%作为质保金,保质满1年后支付。

7.3进度结算只作为进度款支付的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

第8条劳务发包方工作

8.1任命为驻施工现场代表;

8.2全面履行与业主或总包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业主负责。

8.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8.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8.5协调解决非劳务承包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8.6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承包方支付合同价款。

第9条劳务承包方工作

9.1任命为驻施工现场代表;

9.2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劳务发包方负责;

9.3劳务承包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月底前5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经劳务发包方批准后实施。

9.4严格按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精心施工,严格控制每道工序的质量;

9.5自觉接受劳务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10条保险

劳务发包方为劳务承包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11条补充条款

第12条争议

劳务发包方和劳务承包方因执行合同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请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第13条其他

13.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3.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13.3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扩大劳务合同2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委托乙方施工软件园二期8#~10#楼瓦工6#~10#楼干挂等工作量最终数量总价以现场审核为准。

二、甲方指派陈恕为现场负责人,乙方指派高志春为现场负责人,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导,服从甲方的一切安排。

三、承包方式:

四、施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质量等级:合格

六、保修期:两年

七、施工内容:

合计:

八、双方责任:

1、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期间包安全,如出现任何事故与甲方无关。甲方提供相关的设备(配电箱、电气照明、施工用水)配合乙方现场施工,甲方尽量改善现场施工条件。

2、人员食宿

3、运输费用

4、施工前提供施工范围内的图纸一份,并进行图纸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乙方在签本合同的三天内必须提供施工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进行登记,并提供一份详细的工程进度计划表(按甲方总进度表),编制月、旬工程进度计划,如乙方在未经甲方许可下拖延工期,每超过一天为2000元/天进行罚款。

5、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做好各工种之间的配合,做好分项、分部工程交接,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和质量评定,未进行检查验收的工序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进行验收合格工序移交下道工序施工后,下道工序必须对上道工序工作进行负责,并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工作,同时严格按国家定额的损耗控制好材料,超标部分由乙方承担,如实际施工时有超标的需甲方认可。不得产生相互扯皮现象。乙方进场时甲方应提供工作面,无工作面导致乙方无法施工,工期由双方协商解决。

6、必须教育所有施工人员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纪守法,安全施工,规范施工,文明施工,不得吵架,不得斗殴,如发生矛盾应通过现场管理人员协调解决,或上报司法机关进行裁决,并对责任方进行500元的处罚。

7、必须按照质量目标要求和施工技术规范组织施工,确保施工工程质量,因质量原因造成返工的材料、人工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无条件地在规定时间内返工达到原定质量等级。如工程最终质量达不到原定质量等级要求,则在结算时按原应付的80%进行结算。

8、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要合理分配工作,如有特殊情况离开必须向现场管理人员请假,得到同意后才能离开,否则处罚200元/次。

9、乙方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随地大小便,如违反,除严肃教育外,进行200元的处罚,再次发现开除出工地,并再处5倍的罚款。

10、乙方(分包人)应当依法与在该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工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11、乙方负责工人的社会保险,乙方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员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乙方代扣代缴。

1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包含工人的工资、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等用工费用。

13、乙方保证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负责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14、工人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乙方应负责及时救治,并负责处理一切工伤事宜。

九、付款方式:按实结算

十、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项,本着互谅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上述条款甲乙双方均无异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款项结清后自动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扩大劳务合同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项目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一号桥、六号桥桩基工程

工程地点:河南省淮滨县

工程承包范围:桥梁桩基工程钻孔、灌桩工作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工作

1.1向乙方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1.2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和技术交底。

1.3负责提供合格的混凝土并运送至桩口,并提供吊车浇筑混凝土。

1.4负责提供现场施工用电、用水。

1.5负责提供挖掘机、吊车、装载机运输设备供乙方免费使用。

1.6负责业主、监理和地方的关系协调,承担施工临时用地(包括泥浆池排放场地)征用费用。

1.7负责控制测量,按规定及时组织已完成工程的验收。

1.8免费提供吊车和机械在乙方进场、转场和撤场时使用。

2.乙方工作

2.1负责钢护筒制作、埋设及拆除。

2.2钻机安装、钻孔和混凝土的浇筑。

2.3负责泥浆制备和按甲方指定的场地排放。

2.4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

2.5乙方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2.6绝对服从甲方管理,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工期积极组织生产,确保按期交工。

2.7负责提供企业生产资质及各相关人员资质证书。

2.8自备施工现场所需要的各种大小机械设备和夜间施工照明设备。

三、工程质量与进度

1.桩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100%合格。

2.乙方需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组织设备机具进场施工,由于甲方材料供应原因造成质量问题甲方负责;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负责。

四、合同承包价款及支付办法

1.本工程为单价承包。单价为:

1.1桩基直径1.2米按设计桩长计算,每米贰佰叁拾元整(230元)。

1.2钢筋制作加工安装每吨陆佰元整(600元)。

1.3检测管按每米2元计算。

2.付款办法

桩基工程全部竣工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额60%劳务费,剩余40%劳务费及质量保证金在验桩合格后一周内付清。甲方支付乙方的相关费用,乙方开据收款不开据发票。

五、工程安全

在施工工程中,若出现安全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其他未尽事宜和地质情况与图纸不符等,双方约定,产生争议时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乙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扩大劳务合同4

雇主(甲方):_______________

雇员(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务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另签劳务合同。

2、试用期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内容:负责______部门搬运工作。

职务:搬运工。

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劳动报酬

1、乙方工资为计件工资制,甲方根据具体搬运物品的计件工资单价和计算方式作为计算劳动报酬的依据(装卸费每吨_______元)。

2、乙方按甲方的计件工资制度,每月的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所得劳动报酬不低于_______元。

3、甲方每月_______日之前发放乙方上月的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4、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四、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务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的,提前______日通知甲方。

五、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由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双方劳动合同解除后,应按有关规定转移社会保险手续。乙方因工负伤,其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特殊约定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个人的疏忽造成甲方遭受经济损失,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赔偿额为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______%。

2、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甲方的规章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如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劳务合同。

3、在甲方任职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兼职从事与乙方职责相关的一切业务,如有违反,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劳务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赔偿金。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工作上的安排和调动。

5、甲乙双方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合同续签事宜,若双方不再续签,但乙方从事的有关工作或业务尚未结束,则本合同应顺延至有关工作或业务结束之日。

七、争议解决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其他

1、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双方本着友好互惠态度进行协商补充解决。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双方各执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扩大劳务合同5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出生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业务发展的需要,雇佣乙方为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劳务服务,经双方协商订立正式《劳务雇佣合同书》如下: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期限_______年,其中试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如双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满前_____个月协商续签劳务雇佣合同。如合同期已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但受雇方从事的有关工作和业务尚未结束,则合同应顺延至有关工作业务结束。

二、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该岗位职责的要求和甲方对该岗位之特别规定(详见《岗位责任书》)的标准。

第四条 乙方每周工作时间为__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_小时;乙方应按照工作职责保证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和任务。

第五条 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绩效考核。

第六条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承接与乙方职责相关的个人业务。

第七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条件。

第八条 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劳动保险费用及乙方档案,均由乙方原单位保管缴纳。

第九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条款。

三、劳务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务报酬,标准为_______元/月或按董事会拟定的标准额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劳务报酬为转正后的_______或双方约定;甲乙双方对劳务报酬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以下情况有权扣除乙方相应额度的劳务报酬:

1.因乙方的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2.乙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四、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

1.经甲、乙双方协商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本单位制订的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本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工作的;

3.乙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5.本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五、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甲方违约,应承担的责任:甲方违约解除本合同,应依法赔偿乙方未覆行完的合同期限内的经济损失(赔偿损失____个月工资);

2.乙方违约,应承担的责任:对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或乙方违反保守商业机密的约定,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或双方约定,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或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还应承担其它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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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2013年7月1日新劳动法实行以后对国家电网大量劳务派遣工产生什么影响?会转正吗?

新劳动法对于工人转正是没有影响的!

主要是针对目前的劳动派遣混乱而设立的,对于劳动派遣的种类进行限制,劳务派遣公司的要求提高,使那些小的劳动派遣公司不能再经营了。

如果你们的工作不适合劳动派遣的话,也可以与电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作为合同制工人,可能待遇会稍有提高,但也不会转正啊,可能工作时间长了,也有希望转正吧,这要看电网公司的态度了。

应该不会转正。听说我们公司会成立一个新公司,即劳务公司,把所有的劳务工都集中在一起工作,解决了同工同酬的问题

新法实行以后,国家电网大量劳务派遣工会被解除派遣合同,转为劳务外包来规避风险。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的区别:

1.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

2.劳务承包单位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不建议发包给个人,实际中个人外包往往会被判为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的法人实体;劳动者完成的工作都是企业的业务或职能活动。

3.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发包企业对劳务承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由劳务承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进行劳动。

4.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承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

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

5.违法的后果不同。

劳务发包单位对劳务承担单位的员工不承担任何责任。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违约人除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适用民事赔偿责任。

劳务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Q3:怎样有效管理劳务分包单位?

现在总包单位好像比较倾向于整体劳务分包,或者说扩大劳务分包。也就是说把整个工程的土建的大部分劳务活整体打包给一个劳务队伍,这样看起来会省事点,不存在劳务队伍间的协调,但是实际的管理难度很大。由于施工人员集中在劳务的手中,劳务队伍的话语权相对较大,否则整个工程就难以正常运转。在这种情形下,如何有效管理劳务队伍呢,欢迎有这方便管理经验的人士参与进来交流沟通。从我最近几年的项目管理情况来看,先总结如下,一起抛砖引玉,供交流探讨用:

1、慎选劳务队伍:选择劳务队伍必须慎重,首先要综合考虑劳务队伍的综合素质,其资质是否与要分包的工程相匹配,劳务单位的组织结构是否健全,施工人员的素质是否满足要求,劳务队伍的社会信誉怎么样,拟投入到需要分包工程的主要劳务管理人员资质是否与工程相匹配,劳务队伍的资金状况,对这些都必须进行全面的考察。千万不要贪图便宜,以价格作为最主要的评判标准。现在社会上有很多劳务队伍的素质很低,往往临时拉起一帮人就给干工程,报价也往往较市场价偏低,由于管理薄弱,没有核心的劳务团队,容易出现劳务纠纷,结果总包单位往往被牵扯进去,结果实际的价格往往高的出奇。很简单的道理,没有哪家劳务队伍会亏本做工程,这个与总承包单位承接工程的性质有很大的差别。如果因为劳务的实力太差,工程无法正常履约,往往就被要求更换劳务队伍,在工程中途更换劳务队伍往往是大忌,往往会大出血,否则就不会轻易交接;

2、注意过程管理:选择合适的劳务队伍是工程顺利推进的第一步,是合同履约的基本保障。施工过程的管理也至关重要。一般来说,总包对劳务的管理职能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服务、引导、协调、配合、督促、控制和沟通。首先,作为劳务合同的两个主体,双方必须有真诚合作的愿望,根据合同条款履行各自职责,行使各自的权力。作为总包单位,要有双赢、多赢意识,切实服务好劳务分包,根据合同条款,创造合适的施工条件和施工环境,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千万不能简单地对待劳务分包,要知道,其实大家是合作关系,一损俱损,一赢俱赢,只有双方配合好,才能有效将工程往前推进。有的总包人员自以为高人一等,其实这种观念是值得商榷的;其次,在做好服务的基础上,有必要引导分包按照总包的意图来将工程顺利往前推进,需要对分包人员进行必要的交底,将工程的施工安排及主要施工节点告知分包单位,以期双方相互适应。一般来说总包的管理力量还是要强一点,需要对劳务分包的进度、质量、安全、综合管理、文明施工等等进行全面的引导,以期分包与总包步调一致;第三,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涉及的专业队伍比较多,需要切实履行总包职责,召集相关单位开会协调,协调各单位达成共识,共同将工程往前推进。由于管理的过程是动态的,协调的任务可能也会自始至终。除了施工队伍之间的协调外,还需要协调公共关系等社会关系,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转;第四,对于劳务队伍的合理要求,也必须做好配合,及时协调总包内部的部门配合分包;第五,工程管理过程中,对劳务分包对指令的执行、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综合管理等进行全面的督促检查,以保证按照总包的管理体系要求执行到位,对执行不到位的必须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必要时根据管理规定进行处罚;第六,为了保证项目的有序推进,总包必须围绕工程制定一系列的管理措施、制度,在工程开工之初就下发给劳务队伍,已达到用合同和规章制度来管理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照合同条款和项目管理制度对分包的工作进行有效的控制,以保证达到合同要求的标准。控制的手段要规范化,先制定规章制度,过程中完善规章制度,对分包的不符合项及时作出书面记录,必要时要拍照或是录像取证,并及时将存在的问题及不符合条款通报分包,根据规章制度作出相应的反应。此项工作在合情、合理、公开、公平的基础上必须严格执行,否则,后面管理起来,所有的规章制度可能就失去效力,并且事倍功半,反之可能就是事半功倍。控制的目的是为了将工程顺利往前推进,是为了实现合同约定的基础。控制需要总包每个部门的管理人员协同管理,需要总包人员具备基本的管理常识,并及时将信息在总包内部共享。总包控制分包的另一个关键是劳务人员劳务工资的支付,必须监督劳务分包将工资支付到位,并以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一个前提条件。此外,总包的项目部的各个职能部门必须对工程款的支付有充分的发言权,否则分包很可能不服从项目部的管理。最后就是要注意做好沟通,沟通对于工作的成败起着很关键的作用,同样是一件事情,沟通得好与坏,差异很大。这可能就需要一定的沟通技巧,并需要静下心来认真思考对待。需要双方、甚至是多方坐下来,坦诚交流和沟通。沟通的目的是消除分歧,达成共识。

3、做好工程进度款的结算和完工结算:由于劳务分包的资金实力有限,垫一两个月的工资可能差不多是极限了,在这种情形下,需要及时协调项目部内部及公司相关部门,及时办办理工程进度款的结算,并根据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进度款,以保证民工工资的正常支付,避免产生劳资纠纷。工程完工后需要及时办理完工结算,先办理与分包的结算有利于更直接了解工程的实际成本,为与业主的结算做好准备与铺垫。

以上是我本人结合最近今年来的工作实践,总结出的对劳务分包的管理经验,供交流和参考用。

1、慎选劳务队伍:选择劳务队伍必须慎重,首先要综合考虑劳务队伍的综合素质,其资质是否与要分包的工程相匹配,劳务单位的组织结构是否健全,施工人员的素质是否满足要求,劳务队伍的社会信誉怎么样,拟投入到需要分包工程的主要劳务管理人员资质是否与工程相匹配,劳务队伍的资金状况,对这些都必须进行全面的考察。千万不要贪图便宜,以价格作为最主要的评判标准。现在社会上有很多劳务队伍的素质很低,往往临时拉起一帮人就给干工程,报价也往往较市场价偏低,由于管理薄弱,没有核心的劳务团队,容易出现劳务纠纷,结果总包单位往往被牵扯进去,结果实际的价格往往高的出奇。很简单的道理,没有哪家劳务队伍会亏本做工程,这个与总承包单位承接工程的性质有很大的差别。如果因为劳务的实力太差,工程无法正常履约,往往就被要求更换劳务队伍,在工程中途更换劳务队伍往往是大忌,往往会大出血,否则就不会轻易交接;

2、注意过程管理:选择合适的劳务队伍是工程顺利推进的第一步,是合同履约的基本保障。施工过程的管理也至关重要。一般来说,总包对劳务的管理职能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服务、引导、协调、配合、督促、控制和沟通。首先,作为劳务合同的两个主体,双方必须有真诚合作的愿望,根据合同条款履行各自职责,行使各自的权力。作为总包单位,要有双赢、多赢意识,切实服务好劳务分包,根据合同条款,创造合适的施工条件和施工环境,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千万不能简单地对待劳务分包,要知道,其实大家是合作关系,一损俱损,一赢俱赢,只有双方配合好,才能有效将工程往前推进。有的总包人员自以为高人一等,其实这种观念是值得商榷的;其次,在做好服务的基础上,有必要引导分包按照总包的意图来将工程顺利往前推进,需要对分包人员进行必要的交底,将工程的施工安排及主要施工节点告知分包单位,以期双方相互适应。一般来说总包的管理力量还是要强一点,需要对劳务分包的进度、质量、安全、综合管理、文明施工等等进行全面的引导,以期分包与总包步调一致;第三,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涉及的专业队伍比较多,需要切实履行总包职责,召集相关单位开会协调,协调各单位达成共识,共同将工程往前推进。由于管理的过程是动态的,协调的任务可能也会自始至终。除了施工队伍之间的协调外,还需要协调公共关系等社会关系,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转;第四,对于劳务队伍的合理要求,也必须做好配合,及时协调总包内部的部门配合分包;第五,工程管理过程中,对劳务分包对指令的执行、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综合管理等进行全面的督促检查,以保证按照总包的管理体系要求执行到位,对执行不到位的必须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必要时根据管理规定进行处罚;第六,为了保证项目的有序推进,总包必须围绕工程制定一系列的管理措施、制度,在工程开工之初就下发给劳务队伍,已达到用合同和规章制度来管理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照合同条款和项目管理制度对分包的工作进行有效的控制,以保证达到合同要求的标准。控制的手段要规范化,先制定规章制度,过程中完善规章制度,对分包的不符合项及时作出书面记录,必要时要拍照或是录像取证,并及时将存在的问题及不符合条款通报分包,根据规章制度作出相应的反应。此项工作在合情、合理、公开、公平的基础上必须严格执行,否则,后面管理起来,所有的规章制度可能就失去效力,并且事倍功半,反之可能就是事半功倍。控制的目的是为了将工程顺利往前推进,是为了实现合同约定的基础。控制需要总包每个部门的管理人员协同管理,需要总包人员具备基本的管理常识,并及时将信息在总包内部共享。总包控制分包的另一个关键是劳务人员劳务工资的支付,必须监督劳务分包将工资支付到位,并以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一个前提条件。此外,总包的项目部的各个职能部门必须对工程款的支付有充分的发言权,否则分包很可能不服从项目部的管理。最后就是要注意做好沟通,沟通对于工作的成败起着很关键的作用,同样是一件事情,沟通得好与坏,差异很大。这可能就需要一定的沟通技巧,并需要静下心来认真思考对待。需要双方、甚至是多方坐下来,坦诚交流和沟通。沟通的目的是消除分歧,达成共识。

3、做好工程进度款的结算和完工结算:由于劳务分包的资金实力有限,垫一两个月的工资可能差不多是极限了,在这种情形下,需要及时协调项目部内部及公司相关部门,及时办办理工程进度款的结算,并根据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进度款,以保证民工工资的正常支付,避免产生劳资纠纷。工程完工后需要及时办理完工结算,先办理与分包的结算有利于更直接了解工程的实际成本,为与业主的结算做好准备与铺垫。

Q4:新的劳动法真的对劳动者有益吗?

该法最大的亮点是对劳动者有更大的好处,主要有以下几点: 1、合同到期的也有经济补偿; 2、单位违反劳动法辞退员工的,应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因单位的过错辞职的,用人单位也要支付经济补偿;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应当支付两倍的工资;超过一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5、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的(且没有法定的例外情形),劳动者有权利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是了.劳动合同法有八大亮点   亮点一:新《劳动合同法》也适用事业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与劳动法相比扩大了,尤其是将事业单位也纳入了新法的适用范围。未来我国可能除了国家公务员、比照公务员管理的其他人员、农民、军人等,都将纳入劳动合同法的规范范围。   亮点二:劳动关系从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还鼓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还要要承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不利后果。   亮点三:同一劳动者只能被“试用”一次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主要限定了:试用期的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次数,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中,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以往一些企业不断任用试用期员工,劳动合同法堵住了这一漏洞。   亮点四:签合同前用人单位须履行告知义务   为了充分保证劳动者知情权,《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亮点五: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突破原有规定   相较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扩大了适用情形。第十四条规定,除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亮点六:何种情况支付违约金有了约定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违约金条款只适用于两者情况: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可以约定违约金。在适用违约金条款时,立法还作了特别限制,如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亮点七:合同到期单位也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章规定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在经济补偿金的计发办法上,也做出了一些新规定。比如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其中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亮点八:劳务派遣行为将受到更严格的规范 从此次立法可以看出,国际对于劳务派遣并不是积极推荐,但现实是某些企业把劳务派遣作为用工的主要形式,《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进行了规范。首先是在劳务派遣公司的资格上进行了严格的限定:设立上要求采取公司的组织形式,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二是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对派遣劳动者负有的义务,如果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外还规定要与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要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按月支付报酬。另外,劳务派遣单位要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这样将有利于避免以往派遣公司克扣被派遣劳动者工资的做法。 当然,一部好的法律,只有很好地贯彻落实,才能真正发挥社会作用

真的.

试问,若是没用,劳动局还要发那些时间去做那些吗?

是的

Q5:什么是“扩大劳务分包?”

扩大劳务分包是相对总承包而言的,即承包者不与建设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而是从总承包单位分包扩大项目的工程(例如土方、模板、钢筋等)或数种专业工程(例如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卫生设备安装、电梯安装等),在现场上由总包统筹安排其活动,并对总包负责。分包单位通常为专业工程公司,例如工业炉窑公司、设备安装公司、装饰工程公司等。

它是“劳务分包”的一个分级,劳务分包还包括:自带劳务承包,零散的劳务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