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工资怎么申报个税?我有一笔劳务报酬,被我的扣缴单位申报成工薪了,我要怎么处理?

劳务工资怎么申报个税?我有一笔劳务报酬,被我的扣缴单位申报成工薪了,我要怎么处理?

内容导航:

Q1:劳务报酬的申报

按次申报,分两个月申报不就行了

到劳务发生地或居住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Q2:我有一笔劳务报酬,被我的扣缴单位申报成工薪了,我要怎么处理?

你好,

你有一笔劳务报酬,被你的扣缴单位申报成工薪了,

你应该和扣缴单位协商改成劳务报酬,如果协商不了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

Q3:劳动投诉申请书范文程

申请人:***,*,*年*月,现住****,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张磊 公司地址:诸城市东外环路北首路西 联系电话:0536-6320058

仲裁请求

1、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

2、***。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由被申请人支付赔偿金6个月工资的2倍共****。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07.03.27在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始工作,2007.04.03分配到济南市场,岗位为市场核算员。本次五年合同期间为2008.03.01-2013.02.28。在2013.02.28前,被申请人既没有提前30天也没有在2013.02.28前通知申请人终止还是续订合同 。2013.03.01-2013.03.07,申请人继续在营销部济南市场从事会计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默认为续订上期劳动合同。2013.03.07申请人从济南市场返回公司,营销部指派整理工程机械市场报表。2013.03.11,根据公司指示,申请人到人力资源部报道时,人力资源部门要求申请人签署一份承诺函并告知申请人:不签署承诺函的话,申请人将什么也得不到。承诺函主要内容是“本人因个人原因待岗,待岗期间无基本工资,无劳保,并与每月8日前交劳保到人力资源部,迟交者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在要求签署承诺函被拒绝后,又要求申请人签署“终止五年劳动合同的通知”,因为通知上既无日期和公司公章,也超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终止时间,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所以申请人拒签;被申请人的人力资源部门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口头通知申请人,自2012.03.11起不要来上班,公司也不给考勤,也不给安排任何工作。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为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现提出仲裁请求,请求仲裁机关依法处理。

此致

诸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Q4:劳动仲裁申请书 《被申请人》 我该填那一个?

如果A公司与B公司没有关系的话

那么你从2010年调到B公司的时候,就与A公司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了,

2010年10月份,你是被B公司辞退的,你在B公司还没有满一年,你就无法获得补偿金,你告B公司是不对的。

你申请的请求就是要这个补偿金么 ?

你只能起诉A公司!

Q5:提供劳务申请开具发票并缴纳8%左右的税收.是800元以下的也要纳税吗

提供劳务申请开具发票并缴纳8%左右的税收是由5%的营业税、0.5%的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组成。是按次(日)计算,每次(日)不到100元不需要缴纳税收,超过100元的需要缴纳税收。

应该不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