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劳务公司劳务管理部门的职责是什么?

劳务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劳务公司劳务管理部门的职责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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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公司负责法律的应是什么职务

劳务公司负责法律的应是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就不能产生法人代表。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个。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职责范围内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活动,他的行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动,而是对法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的规定,由哪一方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的。但不管如何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能互相推脱,侵犯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

因此,劳务派遣员工发生工伤,由具体为劳务派遣制员工缴纳社保一方负责。

Q2:劳务派遣单位违法后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具有违法行为时的法律责任。

Q3:用人单位和劳务公司责任的划分

你的劳动关系在你跟派遣单位之间,不在用工单位。

按规定,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责任。

Q4:劳务派遣的员工发生工伤,是用工单位和劳务公司的相关法律责任各是什么?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的规定,由哪一方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的。但不管如何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能互相推脱,侵犯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

因此,劳务派遣员工发生工伤,由具体为劳务派遣制员工缴纳社保一方负责。

你从派遣公司走工伤申请及认证的各项手续,用工单位负责帮你提供相应证据,他们是连带关系。如果你要相应的赔偿,向两方提出,派遣公司会从中斡旋,将事态的严重性降到最低,促使三方达到相对满意的解决结果。说直白点,就是你要的赔偿还得用工单位出,但派遣公司会想办法把数额降到最低,你的工资保险什么的不断,但钱都是从用工单位出的。

1、用工单位好象没有规定有什么法定责任。

2、劳务公司要工伤期间照样付工资和申报工伤。工伤治疗结束后,如果能评到伤残等级并解除合同的,劳务公司要支付一次性的就业补偿金,具体标准要参照等级对应工伤保险条例。

心梗死亡属于自身疾病,根据法律规定这种情况是不属于工亡的。但在死亡前,因工作原因断掉右手四只指头,此种情况是属于工伤的,这应当被认定为工伤,且应当按照工伤标准进行赔偿。如果单位为员工购买的有工伤保险,则应当继续申请工伤认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赔偿费用。单位若未购买工伤保险,则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依据您所述情况,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停工留薪期护理费、停工留薪期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务派遣公司及用工单位是不用承担其他赔偿责任的。

若满意,请采纳,谢谢

Q5:劳务公司劳务管理部门的职责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是管理公司内员工的工作情况,就是请假之类的,但是视公司的规模而定,不同规模的企业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