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劳务分包是什么意思(什么是“扩大劳务分包?”)

扩大劳务分包是什么意思(什么是“扩大劳务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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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分包这个概念出自哪部法律

1,劳务分包由《建筑法》规定,具体的分包企业的资质标准由建设部的《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进行详细规定。

2,《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对13种劳务作业范围:

(1)木工作业;

(2)砌筑作业;

(3)抹灰作业;

(4)石制作业;

(5)油漆作业;

(6)钢筋作业;

(7)混凝土作业;

(8)脚手架搭设;

(9)模板作业;

(10)焊接作业;

(11)水暖电安装作业;

(12)钣金工程作业;

(13)架线工程作业。

3,《建筑法》中对分包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劳务分包施工必须按分包合同中关于质量方面的约定组织施工,并对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所施工的部位的质量负责(劳务分包对一般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要承担责任,而不对材料方面导致的质量问题负责,比如砌砖,如果是砌筑的砖墙不符合验收标准,那砌筑的班组要对此承担责任,进行返工返修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但如果是由于水泥不合格导致的质量事故,就应该由总包单位负责)。

相应的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你应该说劳动分包合同才是...

劳动分包主要是某公司承建的项目按照法律主体肯定不予分包

只有临边作业允许分包,要不然就是违章操作,该公司要负法律责任的

而且分包有一定的比例,超过相关规定该公司的中标资格会被取消

并受到相应的建设局处罚,包括比如几个月内不允许再次投标等等..

Q2:建筑工程转包与违法分包的区分是什么

1、所谓转包是指建筑工程的(总)承包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其承包的工程变更合同主体或虽不变更合同主体,但以包代管,不参加现场管理的行为。 2、所谓违法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和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或者将工程分包给没有资质的分包人,或者将工程分包后不参加现场管理的行为。 3、查处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在施工过程中主要核查六个方面内容:核实承包合同的主本是否变更或实际上已变更(合同的甲、乙方互为监督人);检查现场管理人员的隶属关系,且与申报质量监督时一致;核查其行为(包括组织机构、工作协调、技术措施、方案、质量、安全责任等)的落实情况;核查其管理人员的实际到位情况;核查工程项目的原材料是否由承包人供应;核查用于工程施工的大型机具、设备、设施是否为总承包人所有。

Q3:电力工程公司抽25%的劳务费后进行劳务分包合法吗?

肯定是违法的,可以向电力监管办公室举报;

另外才抽25?,其它地区至少三成;

Q4:什么是“扩大劳务分包?”

扩大劳务分包是相对总承包而言的,即承包者不与建设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而是从总承包单位分包扩大项目的工程(例如土方、模板、钢筋等)或数种专业工程(例如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卫生设备安装、电梯安装等),在现场上由总包统筹安排其活动,并对总包负责。分包单位通常为专业工程公司,例如工业炉窑公司、设备安装公司、装饰工程公司等。

它是“劳务分包”的一个分级,劳务分包还包括:自带劳务承包,零散的劳务承包。

Q5:建筑法中的违法分包

建筑法中的违法分包是指将业务分包给个人;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分包,是指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以及第八条“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严禁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及相关规定可知,个人根本没有房屋建筑工程中劳务作业承包人的资格;

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只要没有将其主体工程分包出去就是合法的分包。

第一个个人觉得是违法分包。第二个没有说主体工程所以可以不选。

"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半数以上的工程内容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这肯定不能简单武断的说就是违法分包,因为只要总包没有将其主要合同义务,如房建的主体工程,转包出去就不违法。

(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给其他单位承包)也不违法,比如劳务承包单位,把劳务按工种分包给不同的包工头。

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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